电子商务与计算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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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法判例研究姜一春著本书分为以下若干专题进行判例展示和分析。一是知识产权遭受侵权问题。涉及这个专题的事件分为七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公司或他人的著作被通过因特网或其他IT化途径在自己设定的网页上加载介绍或者其他方式输入,那么著作权被侵害的责任不能免除。如果仅仅是作为管道传送机构的网络公司,在发生上述情况下,按照美国DMCA(digitac millenninm)法在特定情况也可以免除责任。在2000年美国一些公司推出了称为“纳布斯坦”的存储器共同化服务项目,这一项目的推出,很快成为美国法律界的热门话题。“纳布斯塔”是指,不仅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存储数据资料,利用者可以相互交换各自的计算机存储器的一种服务机制。法律界认为“纳布斯塔”实际上是将数据资料违法复制的温床。目前,对这主服务造成的侵权诉讼还在继续,最终判决还未提出,但这一服务属于侵权的倾向己被多数学者认同;第二是域名问题,在因特网上所表示的域名,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之特征,即同样的域名在世界上只能有一个,捷足者先登,谁先登录注册谁就拥有域名权,问题是域名权同商标权会发生冲突,有些公司将他人的著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取得,而后将注册后的这一域名以高价卖给商标权者,或者利用著名商标之名引来众多访问者大做广告以获取收人,在美国被称为“网域霸占”(SewiCe Squat)。对此,过去只能以商标法违法进行诉讼。年美国制定了反网域非法占有消费者保护法(ACPA),根据该法可以从被告侵权事实加以推定赔偿额;第三是在因特网上将他人商标作为自己的东西加以表示,使他人发生混淆的情况下,应视为商标权侵权。但是,该商标的出处被明确表示,或以检索、批判、引用作为目的利用该商标的情况下,不应视为商标侵权;第四是营业秘密。公司的内部情报系统大多以电子化形式加以处理存储,公司和外界通过网络结构发生联系的情况下,公司的营业秘密被泄露的危险性就会增加。对此美国制定了经济间谍行为制裁法(The Economic ESpiOnage Act);第五是网络连接(Unk)和系统进入frame)问题。网络链接通常是在因特网上介绍他人的网址,一般情况下对此不应视为侵权。但是被链接者即他人的网址所涉及的公司或个人被有意表示为同自己有特别关系,使他人误解上当的情况下,应视为商标侵权。此外,在自己的网页上将他人的网页装人,即被称为系统迸人的连接方法,这种方式如果导致他人误解混淆,难以区别的情况时,违法的可能性也难以避免;第六是附加注签问题。在网页上以一些关键词表示的注签或标记同他人的商标有一定关系时,也会产生纠纷。但是,将他人商标在自己的网页上作为标签等加以使用,并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和必要性时,不应视为商标侵权;第七是网上商业专卖权问题。网上销售在1900年末在美国法学界曾引起过争论。后来网上销售作为一种计算机技术,以它具有新规性、有用性、非自明性条件,批准为专利技术,那么这种专利被使用的范围过大的情况下,他人在因特网上也可能会利用这一技术进行网上销售。 二是网上合同纠纷问题。网上合同并非当事人实际接触时缔结的合同,此外,通常是卖主对应大量的买主时所采用的一种合同形式。现在,网络销售或提供各种服务的公司,多在网页上附有使用规约,购买者或其他利用者在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利用。这种使用规约被称为(liCk wrapAgreement)合同。在这种规约上使用者并非签名而是点击"同意"框产生的合同,因此是否具有有效性便成为争论的问题,现在,一般情况下被视为有效。但是规约中具有不恰当条款的情况下,也存在其效力被否定的可能。 此外,click wrap agreement 合同语源于shrink wrap agreement合同。后者是在软件等买卖中产生的一种合同形式,它是指打开密封包装即被视为同意的一种形式。在美国计算机情报交易法中均对上述合同的有效成立要件做出了具体规定。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即便在网页上设定了利用规约,如果使用者没有点击同意而进人网页时,不应视为同意,其效力被否定的可能性较大。但是通常情况下,要求每一个网络访问者或使用者点击"同意"框会很烦琐,仅仅是提供一些商卖情报或对使用者进行联机服务情况下的规约,即被称为参照型使用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没有要求点击"同意"框,也应视为同意,其规约的效力不应被否定。 三是管辖权的问题。在美国的审判制度中规定,各州都设有联邦法院和州法院。诉讼在哪个州、哪个法院提起进行等审判管辖问题会常常发生。A法院为了能够行使对被告的管辖权,原则上该被告必须要有在A法院地域“最小限度的接触”。该被告如果在A法院地域居住的话,应被视为“最小限度的接触”。此外,“请求的原因”事实是在A法院地域发生的话,即使被告不在该地域居住的话,也视为"最小限度的接触"。由于因特网的普及使如何确定"请求的原因"发生的地域变得异常困难,比如,依利诺斯州的住民在纽约州持有服务器,通过因特网购买了得克萨斯州企业的商品的情况下,合同缔结地应该在哪里呢?同样,在因特网上从事名誉毁损的情况下,该侵权行为是在哪个地域?确定起来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是从被告在网页上的活动内容分类来分析的。①单单是表示情报变动的活动;②使用者之间可以从事电子交易的交互对话形态的活动;③上述两者中间形态;对于①类原则上否定被告行为所在地域的管辖权,对②类原则上肯定被告行为所在地域的管辖权,对③类是依该管辖地被告的经济活动、被告同该审判地关联程度来确定。此外,即使没有管辖权条款或规定,如果有谁依法能够确定应该依据哪一个州的法律的话,可以按照准据法来确定。 -
电子商务管理:王学东 主编本书内容主要包括电子商务管理的对象与职能,电子商务组织与管理体制,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企业电子商务运作流程,电子商务经营战略、资源管理、信息流管理、物流管理、资金流管理,ERP系统方法、供应链管理(SCM)方法,以及客户关系管理(CRM)方法等。本书可以作为高等院校电子商务以及相关专业的教材,也可以作为电子商务技术培训教材使用。 -
三位一体的商务智能(BI)——管理、技术与应用王茁,顾洁编著市场竞争和经济不景气这两“危”恐怕是难以避免的,就像深池与黑夜是不可避免的一样。但是,无知的企业经理人和无知的员工这两“危”却是可以而且应该避免的。靠什么避免呢?两个英文单词:BusinessIntelligence和四个中文字:商务智能。商务智能能够充分利用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收集的大量数据和资料,并将它们转化为信息和知识来免除各种无知状态和瞎猜行为。作为一种着重数据收集、管理和分析的信息技术,商务智能过去十几年来在西方企业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无人知晓的后台奇技淫巧变成众所周知的前台正道主流。世界上的先进企业在实践中比较了有商务智能和无商务智能之间以及高商务智能与低商务智能之间的巨大差异之后,充分地认识到商务智能是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甚至生死存亡的大事:是否善于利用商务智能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能发展出的是畅销的产品还是滞销的产品,提供的是个性化的出色的顾客服务还是非个性化的糟糕的顾客服务,保持的是与各个利益相关群体之间良好的关系还是糟糕的关系,产生的是优异的平衡的绩效(财务以及非财务)还是平庸的绩效。如果说没有商务智能的企业经营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话,那么,有了商务智能的企业经营就是“智能司机智能车,一路光明一路通。”商务智能在中国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企业对商务智能仍然缺乏必要的了解。要想让商务智能在中国取得大的进步,首先必须做的工作就是普及商务智能这一概念,让更多的企业和员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王茁,市场与商务战略专家。曾任上海家化品牌经理及品牌管理部经理、美国GARTNER公司咨询师和美国MDY高级技术公司市场主管,目前在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管战略规划、市场营销和信息系统的副总经理。既有包装消费品行业的经验又有信息技术行业的经验,既有客户方面的经验又有代理公司方面的经验,既有中国市场的经验又有美国市场的经验。曾为IBM、惠普、康柏和微软等美国一流的信息技术企业提供CRM、SCM和E-Business等领域的市场营销战略咨询服务。曾在GARTNER公司网站和出版物上发表多篇研究报告;在《南风窗》上发表多篇论述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的专栏文章(其中《企业要长‘千里眼’::商务智能体系的建立》一文是中国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关于商务智能的开山之作);是《南风窗·新营销》杂志的特约撰稿人。1991年获上海复旦大学国际新闻学士学位,2000年获美国圣约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作者可以通过wzhuo@hotmail.com联系到。本书从商务智能(BI)的管理、技术和应用三大方面对商务智能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其中“管理篇”论述的是商务智能建设中的人才管理、利益群体管理、变革管理、项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进级管理、成本管理、回报管理和风险管理等问题;“技术篇”论述?氖巧涛裰悄艿淖芴寮芄埂⒓际趸⒓际豕ぞ吆蜕涛裰悄苤凶钚碌姆⒄骨魇疲弧坝τ闷苯樯芰松涛裰悄茉谄笠蹈鞲鲆滴窳鞒獭⒏鞲鲂幸怠⒓ㄐЧ芾砗褪凳逼笠邓母龇矫娴挠τ谩8檬橄蛑泄亩琳咛峁┑氖枪憷皇窍涟摹⒍懒⒍皇且栏降摹⒐皇瞧牡墓赜谏涛裰悄艿睦贰⒗砺酆褪导矫娴闹叮枪诠赜谏涛裰悄艿淖钭既贰⒆钊妗⒆钌羁痰牧ψ鳎泄笠笛笆澜缦冉笠担蒙涛裰悄芴岣吖芾硭教峁┝俗钪苯印⒆钣杏谩⒆畛志玫闹傅肌?本书的主要读者对象是:各类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领导层,负责客户关系管理的市场营销、销售和顾客服务主管,负责供应链管理的计划、采购、研发、生产和储运等部门的主管,负责财务、人事和物业等部门的主管,企业信息技术(电脑部)人员,以及管理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中的经理人和员工。另外,本书可以作为商务智能、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分析型管理软件、企业绩效管理和实时企业等方面的培训教材和实践参考书,也适合于作为高等院校企业管理、信息管理和计算机科学等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教材。 -
比尔·盖茨给中国学生的11条忠告宿春礼编译比尔·盖茨给中国学生的11条忠告:·给自己一个梦想·找准目标走下去·选择极积的心态·秉持自己的个性·添几分冒险精神你从这本书获得越多,你就能从人生中获得更多。成功的人物,其成功并不是无因的,也不可能完全是运气所致,背后一定有他成功的条件。即使是天才,他的第一声啼哭也绝不会是一首美妙绝伦的颂歌。因此,比尔·盖茨的成功,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得益于他的一些做人做事的准则。这些准则,就是每一个有志追求成功的人所应该学习的。本书深入到比尔·盖茨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他从小到大的个人经历,研究盖茨身上散发出来的独特魅力,总结比尔·盖茨成功的经验,找出具有代表性的11条准则,供大家学习和借鉴。当你了解比尔·盖茨的人生准则,并有目的地遵循时,祝贺你,你已迈出了改变你人生的第一步!你就能改变你的一生!你将会以健康、积极的心态投入到你的工作中,从而迎来你人生事业的巅峰!你将能营造玻享受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你将会成为一个具有出色领导能力的人!你将能获得属于你个人的巨大财富…… -
电子商务概论吴应良主编本书是“21世纪电子商务系列教材”之一,内容涉及电子商务研究和应用发展的诸多方面,系统地介绍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中有关重要的商务和技术问题。对电子商务概念,电子商务的基础结构与环境,电子商务的关键技术,电子商务应用与赢利模式,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与社会信息化,电子商务评价体系,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和讨论。本书融系统性、新颖性、丰富性和应用性于一体,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拓宽逃生的知识面,突出电子商务专业的综合性,为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体系中后续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一个良好的知识结构基础。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相关专业的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教材,亦适合从事电子商务研究、开发应用及管理的专业人士参考。 -
我的联想岁月马帅著本书是一位曾经与联想"同呼吸共命运"的部门经理,在震撼人心地诉说他的真实感受!他说:"我非常喜欢联想:我人生第一所社会大学母校。"但是,他最终却选择离开。为什么呢? -
挑战英特尔方向前,方兴东著全球第一本全面挑战中国IT业第一垄断力量——英特尔的书籍,积累了作者近10年的相关研究和写作材料,内容详实,全面深入,具有极强的可读性。这是继1999年《起来——挑战微软霸权》之后,又一部极具冲击力的颠覆业界观念之作。挑战英特尔垄断是全球共同的任务,是业界长期的使命,全书具有全球性的视野,绝没有限于狭隘的民族情绪。 本书深入透视了英特尔从创新者到垄断者的发展历史和蜕变过程,深度透析了英特尔垄断手段和危害,剖析了垄断的本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可以相信,本书的出版将全面触发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将直接影响并塑造未来中国IT产业格局和国家发展战略和政。必将成为2004年中国IT业最大的热点话题之一! -
计算机文化基础胡景春,刘琳岚主编《计算机文化基础》依据教育部对高等学校计算机公共课程第一层次课程的基本要求,根据编者多年讲授“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经验,参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考试大纲编写而成。全书主要包括计算机文化基础知识、Windows2000操作系统及其应用、文字处理Word2000、电子表格Excel2000、演示文稿PowerPoint2000、Internet及其应用和相关章节的实验指导、习题。《计算机文化基础》以Windows2000操作系统为基础,突出了Windows2000实际应用的特点,注重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和实际应用相结合,强调基本知识的学习和知识的扩展相结合,内容翔实,示例丰富,图文并茂,知识性和可读性较强。《计算机文化基础》适合作为高等学校本、专科或成人教育学生的“计算机文化课程”的入门教材,也可供在职人员自我进修、练习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社编本书共5章,包括总则;数据电文;电子签名与认证;法律责任;附则。 -
中外网络新闻业比较张咏华著A01#本书体现了教育部人文化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中外网络新闻业比较研究》的主要研究成果。同时,它也是作者作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的兼职研究员,参与研究中心的教育部重大项目《中国网络传播研究》,承担其中的一个分项目的主要成果。本书从多学科的角度探讨研究中外网络新闻业在与多种社会因素互动背景下的发展及其在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中的应用现状与意义、影响。本书尤其注重在突出的位置下考察网络新闻业同物质经济运作的最新发展——全球化——的关系,指出网络新闻业发展的最为基本的动力,来自经济运作发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