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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行政法论

福利行政法论

作者:胡敏洁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11-01

ISBN:9787519779443

定价:¥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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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以公私关系为主轴,侧重于公与私这一线索,聚焦于分论及具体福利行政领域之探讨,强调总论分论互动,进而提炼福利行政法及对应的行政法总论之一般原理。全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福利行政法的基础命题:认真对待公与私。本部分旨在从整体上梳理福利行政法治中的公私维度并以社会保障、儿童福利两个领域为例,梳理实践中公与私的具体表现形态。第二部分为福利行政·公的样态,本部分按福利行政展开的逻辑,从裁量与规则、申请、调查、个人信息利用及其边界、执行程序的法律原理五章分别论述面向行政的福利行政法律原理。第三部分探讨了履行给付行政任务的私人之法律地位、福利行政中的契约工具、公共服务券的规制、慈善组织与政府促进措施的完善、受国家保护的家庭,从私主体的法律地位、私手段与方式、慈善组织几方面对福利行政的私维度及相应法律问题予以了探讨。第四部分则围绕福利行政与司法,探讨了工伤行政解释的司法审查以及医疗保健权的法性质。
作者简介
暂缺《福利行政法论》作者简介
目录

序  论
第一部分 福利行政法的基础命题:认真对待公与私
第一章 历史视角下的福利行政法治生成
 第一节 以济贫为任务的早期福利行政
 第二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体系与法治
  一、城市:“单位—国家”模式
  二、农村:“集体—国家”模式
 第三节 市场经济变革后的福利行政及规范体系
  一、宪法的整体塑造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 福利行政的公私维度及法律原理
 第一节 公、私关系对行政组织法的挑战
  一、公私关系的三种模式
  二、福利领域中的公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三、私主体在福利行政中的地位及对行政组织法的挑战
 第二节 福利行政活动方式中的私手段对行政实体法的挑战
 第三节 福利行政中的公私责任分配
 第四节 福利行政中公、私关系勾连的法律原理
  一、法律保留原理
  二、辅助性原理
  三、行政形式选择自由
  四、双阶段理论
第三章 实践中的“公与私”之一:社会保障政策
 第一节 社会保障政策合法化进程
 第二节 社会保障政策形成中的多元主体
  一、专家
  二、传媒、网络等媒介
  三、公众
 第三节 社会保障政策形成中的政府地位
  一、不同时期的政府地位
  二、政府抑或市场
  三、社会保障中政府地位的未来发展:政府给付职能的提升
第四章 实践中的“公与私”之二:儿童福利政策
 第一节 历史视野下的托儿所
  一、早期托儿所的设立之争
  二、作为“福利”的托儿所
  三、消失的托儿所与儿童照顾的市场化
 第二节 早期儿童照顾政策的宪法基础
  一、《宪法》规范依据:第46条与第49条
  二、以权利保障为依托的早期儿童照顾政策目标
  三、早期儿童照顾政策的主体
 第三节 儿童照顾市场化趋势下的公私责任分配
  一、完善以女性为主体的家庭责任
  二、以监管和立法为主要内容的国家责任
  三、社会作用的不足与责任的强化
第二部分 福利行政·公的样态
第五章 福利领域中的裁量与规则
 第一节 裁量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行政中的展开
  一、基于财政供给能力的政策裁量
  二、个案决定中的裁量
  三、基层行政执法环节中的裁量
 第二节 福利裁量之诟病:规则抑或裁量
  一、规则制约抑或裁量统制?
  二、福利行政中规则与裁量的混合体:“内嵌的裁量”
  三、寻找黄金分割点
第六章 福利行政中的“申请”
 第一节 “申请”的法规范分析及其功能展开
  一、“申请”的法规范分析
  二、申请的程序法意义
  三、申请的实体法意义
 第二节 申请的展开与受理
  一、行政相对人的相关权利与有效的申请
  二、申请与行政机关的相关义务
  三、行政机关对于申请的处理决定
  四、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 福利行政调查权与受益人权利保障
 第一节 福利领域行政调查的制度架构
 第二节 行政调查中的权利保障
 第三节 福利调查:一种特殊的行政调查
  一、福利调查的类型化
  二、福利调查与法院令状主义
  三、福利调查的性质
第八章 福利行政中的个人信息利用及其边界
 第一节 例外说:福利行政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一、作为资格的福利抑或社会保障
  二、公共资源的利用
  三、预防福利欺诈
 第二节 福利行政中个人信息利用的不同情形
  一、作为给付启动基础的信息
  二、作为项目管理方式的信息 
  三、作为监管方式的信息
 第三节 并非例外:个人信息利用的边界
  一、依具体项目确定个人信息保护边界
  二、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的甄别与边界的确定
  三、依阶段确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边界
第九章 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程序的法律原理
 第一节 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的目标
  一、宪法上物质帮助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的实现
  二、基于“共享”而产生的资源之公平分配
  三、满足特定社会群体的需求
 第二节 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程序的特性
  一、“自上而下”抑或“自下而上”
  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程序主体的网络化
  三、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程序内容及其功能的多元化
 第三节 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程序的具体内容
  一、信息沟通的完善
  二、内部程序的考量
  三、非正式程序的倚赖
  四、程序的简化
  五、退出程序的完善
第三部分 福利行政·私的样态
第十章 履行给付行政任务的私人之法律地位
 第一节 私人履行给付行政任务的法依据
  一、宪法与法律之中的国家与社会
  二、国家的积极义务与鼓励态度
  三、给付行政中的私人参与与辅助性原理
 第二节 多元化私人法律地位的形成
  一、作为被委托和被授权主体的私人
  二、提供协助的私人
  三、作为行政活动监督者的私人
  四、私法上的法律主体
 第三节 以“多元化私人法律地位”为基点的法理争议
  一、私人具有何种实体权利
  二、私人履行给付行政任务时的行政程序法适用与信息披露
  三、产生的救济问题:行政争议抑或民事争议
第十一章 论福利行政中的契约工具
 第一节 以契约工具实现行政任务之缘由
  一、福利行政的天然特征
  二、现实与改革之需
  三、规范和学说上的容许性
 第二节 福利行政中的契约类型
  一、公建民营契约
  二、民办公助契约
  三、PPP契约
 第三节 采用契约引发的学理探讨
  一、行政契约概念的厘清
  二、行政行为理论的革新
  三、使用契约后的公共性确保
第十二章 公共服务券的规制
 第一节 作为政府规制对象的医疗券
  一、公共服务券的本质
  二、公共服务券的制度架构
  三、尚未发挥核心功能的公共服务券制度
 第二节 公共服务券的规制基础:财政投入
 第三节 公共服务券规制的核心:服务使用者与服务提供商
  一、针对医疗券使用者:普遍服务抑或特定资格?
  二、医疗券的不正当使用及其返还
  三、针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监管
第十三章 慈善组织与政府促进措施的完善
 第一节 政府混合促进措施的采用
  一、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促进措施
  二、政府购买服务
  三、行政奖励
 第二节 规范上的促进与管理
 第三节 三种措施的实际效果
第十四章 “受国家保护的家庭”释析
 第一节 宪法规范的展开
  一、宪法规范的基础:家庭事务的公权力介入
  二、我国当下宪法规范的展开
 第二节 规范的异化
  一、不当的家庭事务介入
  二、家庭、户的并存所导致的保护对象模糊化
  三、因“家庭成员”身份而影响个体权益
 第三节 “受国家保护的家庭”之考量因素
  一、保护而非干涉:伦理、亲情、道德、爱等法律不能调整之内容
  二、多层次的家庭保护内容
  三、发挥家庭的主体地位
第四部分 福利行政与司法
第十五章 工伤行政解释的司法审查
 第一节 风险规制下的工伤行政与行政解释
  一、专业知识与行政解释
  二、风险规制下的工伤专业知识
  三、基于专业知识的工伤行政解释
 第二节 工伤行政案件中行政解释的展开形式
  一、复函或答复
  二、意见
  三、暂行规定
  四、规程
 第三节 专业领域中行政解释的司法审查
  一、尊重抑或不尊重
  二、司法审查的具体因素
  三、司法解释优先抑或行政解释优先
第十六章 比较法视域下医疗保健权的法性质
 第一节 不同维度之下的医疗保健权
  一、并非一种宪法权利:美国法上的医疗保健权
  二、普遍资格但并非一种宪法权利:加拿大立法上的医疗保健权
  三、一种宪法权利:南非宪法
  四、宪法权利地位重要吗?
 第二节 医疗保健权的不同地位为法院带来了什么?
  一、美国法院的裁判:只承认少数针对特定群体的医疗保健权
  二、加拿大法院:强调医疗保健权的消极面向
  三、南非宪法法院:承认医疗保健权并积极地付诸实施
 第三节 医疗保健权的实现与保障:兼论对我国的启示
  一、立法与医疗保健权的实现
  二、政府的努力义务与医疗保健权
  三、司法机关的政策形成功能
结  语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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