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2020—2021)
作者:张平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3-01
ISBN:9787521625660
定价:¥65.00
第一部分 网络平台个人数据流通利用研究
一、引言
二、个人数据之相关概念厘定
(一)个人数据的内涵与外延
(二)个人数据权益属性
(三)个人数据权益主体
三、个人数据权益竞争及场景化分析
(一)社交平台场景
(二)电子商务场景
(三)物联网场景
(四)医疗场景
四、美欧规制情况
(一)美国
(二)欧盟
五、个人数据权益竞争之正当性边界
(一)个案限缩使用原则
(二)利益平衡原则
(三)诚实信用与商业道德原则
(四)知情同意与合理使用原则
(五)数据安全原则
六、小结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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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网络游戏直播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一、引言
二、整体观察
(一)我国游戏产业链已趋完整
(二)游戏直播市场正逐步成为独立的新兴市场
三、重点观察之一: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法律性质认定问题
(一)问题简述
(二)核心争议点
(三)域外情况
(四)评析
四、重点观察之二:网络游戏直播著作权合理使用问题
(一)问题简述
(二)核心争议点
(三)域外情况
(四)评析
五、重点观察之三:网络游戏直播案件中的诉讼保全问题
(一)问题简述
(二)核心争议点
(三)域外情况
(四)评析
六、重点观察之四:网络游戏直播中的反垄断问题
(一)垄断行为规制
(二)评析
七、小结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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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新发展
一、引言
二、域外经验: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实践考察
(一)欧盟
(二)美国
(三)韩国
(四)理论界争议
三、行为规制:平台自我优待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必要性
(一)概念解读
(二)理论基础
(三)制度现状
(四)实践考察
四、平台自我优待行为规制顶层设计
(一)完善立法理念
(二)优化分析框架
(三)健全立法模式
(四)创新平台监管
五、小结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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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监管研究
一、前言
二、国内监管重点事件回顾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六)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
(七)浙江省出台全国首个直播电商行业规范标准
(八)直播带货遭行政处罚案
(九)电商平台责任:直播带货销售仿冒手机纠纷案
(十)主播与MCN机构合同解除纠纷案
三、网络直播营销法律关系辨析
(一)网络直播营销的商业模式
(二)网络直播营销中的法律关系分析
四、专题研讨
(一)网络直播营销主播的法律定性
(二)直播平台的法律性质
(三)直播平台的法律义务
(四)当前网络直播营销电商平台法律责任的新问题
五、总结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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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究
一、前言
二、域内外重点事件回顾
(一)立法修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二)执法行动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环境
(三)司法重点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违法行为
三、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
(一)社交网络儿童性剥削问题成为巨大挑战
(二)校园欺凌在网络环境下呈现放大趋势
(三)网络平台不良信息治理仍需深入
(四)互联网教育APP未成年人信息保护亟待强化
四、未成年人权利网络保护的建议
(一)国家层面:细化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落实保护措施
(二)行业层面:行业自律组织应倡导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
(三)社会层面:发挥学校和家庭的监督引导作用
观点精选
结语
致谢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