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司法权力的丰富性研究
作者:张洪新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3-01
ISBN:9787308223065
定价:¥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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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司法权力的丰富性研究》内容分为九章:司法权无须司法界定、可裁判性的一般概念、作为合法性假定的管辖权、作为说服的司法权:咨询意见的功能、作为正统化的司法权:当事人适格的概念重构、作为判断的司法权:司法审查的时机、作为审查的司法权:法院如何面对审理无意义、作为告知的司法权:法院如何处理“政治问题”、总结与展望。
作者简介
张洪新,山东临沂人,法学博士(后),周口师范学院校聘教授,新时代乡村建设研究院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司法学、乡村治理。先后主持并完成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项;先后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人权研究》《法律方法》《民间法》《学术交流》等中文核心期刊、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司法权无须司法界定
第一节 脆弱的司法权
第二节 传统司法权界定路径的困难
第三节 理解司法权的另外一种视角
第四节 反对意见的答复
第五节 理论含义
第六节 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元问题反思
第七节 小结
第二章 可裁判性的一般概念
第一节 可裁判性原理的界定
第二节 可裁判性的性质和依据
第三节 可裁判性的政治含义
第四节 我国人民法院的治理者角色及其实现
第五节 小结
第三章 作为合法性假定的管辖权
第一节 传统管辖权概念及其理论困境
第二节 联邦法院管辖权的种类与具体操作
第三节 从“权力”到“合法性假定”
第四节 制度性收益
第五节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功能困境与化解
第六节 小结
第四章 作为说服的司法权:咨询意见的功能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咨询意见禁止之确立
第三节 避免成为咨询意见的识别理据
第四节 我国行政诉讼中司法建议的制度偏差与矫正
第五节 小结
第五章 作为正统化的司法权:当事人适格的概念重构
第一节 当事人适格问题的界定
第二节 当事人适格的传统模式
第三节 当事人适格原理的可替代性方案
第四节 一种新的路径
第五节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适格概念的批判性反思
第六节 小结
第六章 作为判断的司法权:司法审查的时机
第一节 时机成熟的界定
第二节 时机成熟的确定标准Ⅰ:拒绝审查对当事人造成的困苦
第三节 时机成熟的确定标准Ⅱ:对议题作司法裁判的适切性
第四节 时机成熟在我国行政诉讼中适用的前景
第五节 小结
第七章 作为审查的司法权:法院如何面对审理无意义
第一节 规则与例外
第二节 “案件”和“争议”的界定
第三节 审理无意义原理之“例外”
第四节 迈向一种融贯的审理无意义原理
第五节 审理无意义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运用及前景
第六节 小结
第八章 作为告知的司法权:法院如何处理“政治问题”
第一节 多中心性与“政治问题”的性质
第二节 政治议题语境中的法院角色
第三节 政治议题的解决方案
第四节 政治法院中的“法律”
第五节 未定案的政治议题
第六节 我国人民法院公共理性的缺失与培育
第七节 小结
第九章 总结与展望
第一节 可裁判性原理的权力蕴含
第二节 作为结论的讨论
参考文献
后记
第一章 司法权无须司法界定
第一节 脆弱的司法权
第二节 传统司法权界定路径的困难
第三节 理解司法权的另外一种视角
第四节 反对意见的答复
第五节 理论含义
第六节 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元问题反思
第七节 小结
第二章 可裁判性的一般概念
第一节 可裁判性原理的界定
第二节 可裁判性的性质和依据
第三节 可裁判性的政治含义
第四节 我国人民法院的治理者角色及其实现
第五节 小结
第三章 作为合法性假定的管辖权
第一节 传统管辖权概念及其理论困境
第二节 联邦法院管辖权的种类与具体操作
第三节 从“权力”到“合法性假定”
第四节 制度性收益
第五节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功能困境与化解
第六节 小结
第四章 作为说服的司法权:咨询意见的功能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咨询意见禁止之确立
第三节 避免成为咨询意见的识别理据
第四节 我国行政诉讼中司法建议的制度偏差与矫正
第五节 小结
第五章 作为正统化的司法权:当事人适格的概念重构
第一节 当事人适格问题的界定
第二节 当事人适格的传统模式
第三节 当事人适格原理的可替代性方案
第四节 一种新的路径
第五节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适格概念的批判性反思
第六节 小结
第六章 作为判断的司法权:司法审查的时机
第一节 时机成熟的界定
第二节 时机成熟的确定标准Ⅰ:拒绝审查对当事人造成的困苦
第三节 时机成熟的确定标准Ⅱ:对议题作司法裁判的适切性
第四节 时机成熟在我国行政诉讼中适用的前景
第五节 小结
第七章 作为审查的司法权:法院如何面对审理无意义
第一节 规则与例外
第二节 “案件”和“争议”的界定
第三节 审理无意义原理之“例外”
第四节 迈向一种融贯的审理无意义原理
第五节 审理无意义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运用及前景
第六节 小结
第八章 作为告知的司法权:法院如何处理“政治问题”
第一节 多中心性与“政治问题”的性质
第二节 政治议题语境中的法院角色
第三节 政治议题的解决方案
第四节 政治法院中的“法律”
第五节 未定案的政治议题
第六节 我国人民法院公共理性的缺失与培育
第七节 小结
第九章 总结与展望
第一节 可裁判性原理的权力蕴含
第二节 作为结论的讨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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