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立法的法理学:一种社会理论的进路
作者:朱振 著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21-07-01
ISBN:9787542674685
定价:¥50.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立法不仅是一门技术,而且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从社会理论的角度探索立法的社会起点、社会目的以及在中国社会大转型下立法如何对待传统资源等论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法律是有生命的,它表现为一个生成的过程,立法只是此环节或过程的一个阶段,通过立法制定的成文法及其体系只是此过程的阶段性成果的凝结。立法更深层的基础在于社会及其历史发展,而不完全取决于人们主观的理性设计。而且对于讨论明显具有转型色彩的中国立法问题来说,社会理论视角尤为必要。立法需要认真对待本土资源,这并不是说要照搬传统,而是要以一种新的方式实现立法与本土资源的衔接,尤其是与现实的契合。在转化或创新法律传统的具体方式上,传统本身就可具有方法论意涵。同时,社会理论视角下的立法的法哲学不仅要求立法权运行各个环节的社会化,这是内容或制度层面的要求;还要求立法的规范目标是建立一个多元价值平衡的法律秩序,这是规范或价值层面的要求。
作者简介
朱振,江苏徐州人,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哲学、权利理论和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现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9月-2011年9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5年9月-2016年2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人。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项,译著《牛津法理学与法哲学手册》《权利理论》(均为合译),在《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Asian Legal Philosophy等中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曾获2010年度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论文奖、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2017年)等。
目录
导论 法律与立法概念的重新理解:从社会理论出发
一、重塑立法的尊严:从社会理论出发
二、超越立法的法律:“法律成长”论
三、转化的方向:立法与传统关系的再思考
第一章 社会秩序与规则:反唯理主义的社会理论立法观
一、社会与秩序:一个概念的分析
二、秩序与规则:一个规范的分析
三、规则、法律与立法:反唯理主义的社会理论的立法观
四、自生秩序式立法观的积极意义
五、自生秩序理论如何面对大转型的立法模式
第二章 认真对待传统:扩展秩序下的中国立法
一、法律(立法)与传统的双重变奏
二、中国法学进入世界结构:法律移植及其方法论问题
三、“扩展秩序”下中国立法的困境与破解
四、中国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第三章 作为方法的法律传统:立法哲学如何对待传统
一、作为对象的传统与作为方法的传统
二、传统的两种类型:自由主义与新儒家的论辩
三、中国的自由传统及其内在生命力
四、高次元传统与法律性质的自我理解
五、法律与情感:“亲亲相隐”近代化的精神延续
第四章 立法的社会目的:建构多元价值平衡的法律秩序
一、立法的社会目的(Ⅰ):满足法律自身的秩序化需求
二、立法的社会目的(Ⅱ):价值冲突与多元价值的立法协调
三、立法的社会目的(Ⅲ):建立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秩序
第五章 立法权的社会化:社会基础与社会价值的转向
一、重新认识“主权者”:立法权社会基础的转向
二、立法权行使的社会化
三、尊严与权利:立法权的社会价值转向
四、“立法权”行使方式的多样化
第六章 超立法原理:法治之法与自由的法
一、知识论上的康德主义与心智结构概念的构成
二、哈耶克的法治三原则与超立法原理
三、法实证主义与自然法法治观之争中的哈耶克
四、再访抽象且一般的规则:超立法原理的局限
参考文献
后记
一、重塑立法的尊严:从社会理论出发
二、超越立法的法律:“法律成长”论
三、转化的方向:立法与传统关系的再思考
第一章 社会秩序与规则:反唯理主义的社会理论立法观
一、社会与秩序:一个概念的分析
二、秩序与规则:一个规范的分析
三、规则、法律与立法:反唯理主义的社会理论的立法观
四、自生秩序式立法观的积极意义
五、自生秩序理论如何面对大转型的立法模式
第二章 认真对待传统:扩展秩序下的中国立法
一、法律(立法)与传统的双重变奏
二、中国法学进入世界结构:法律移植及其方法论问题
三、“扩展秩序”下中国立法的困境与破解
四、中国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第三章 作为方法的法律传统:立法哲学如何对待传统
一、作为对象的传统与作为方法的传统
二、传统的两种类型:自由主义与新儒家的论辩
三、中国的自由传统及其内在生命力
四、高次元传统与法律性质的自我理解
五、法律与情感:“亲亲相隐”近代化的精神延续
第四章 立法的社会目的:建构多元价值平衡的法律秩序
一、立法的社会目的(Ⅰ):满足法律自身的秩序化需求
二、立法的社会目的(Ⅱ):价值冲突与多元价值的立法协调
三、立法的社会目的(Ⅲ):建立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秩序
第五章 立法权的社会化:社会基础与社会价值的转向
一、重新认识“主权者”:立法权社会基础的转向
二、立法权行使的社会化
三、尊严与权利:立法权的社会价值转向
四、“立法权”行使方式的多样化
第六章 超立法原理:法治之法与自由的法
一、知识论上的康德主义与心智结构概念的构成
二、哈耶克的法治三原则与超立法原理
三、法实证主义与自然法法治观之争中的哈耶克
四、再访抽象且一般的规则:超立法原理的局限
参考文献
后记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