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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民法典: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婚姻家庭编

案解民法典: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婚姻家庭编

作者:陈胜才,徐向春 编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02-01

ISBN:9787510224805

定价:¥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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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这是写给广大群众的民法典学习用书。这是结构完整、编排科学的准法律工具书。本丛书的编写,是通过常见问题、典型案例、相关法律相结合的形式,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丛书各分编各篇目均统一体例,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查找案例、以案例引出法条,具有速查功能。每一个问题的展开过程为:问题+基本案情+问题描述+裁判情况+释法析理+相关法条的模式。这是特色鲜明、易用好用的大众读物。本丛书的编写立足群众需求,文字表达力求准确精练、通俗易懂,以法律人讲生活语言、社会语言的方式,将法言法语转换为易为群众理解的语言。策划、编写《案解民法典——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系列读本,是我们控告申诉检察干警学习、贯彻民法典的具体举措;是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以自己的绵薄之力助力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学习、运用民法典的重要方式。期待本丛书的编写和出版发行能发挥助推形成全社会主动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习惯,以防范民事交往的挫折和风险,减少社会治理成本,形成良法善治的有效治理态势。
作者简介
  徐向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陈胜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长期从事检察实务工作,在《人民检察》《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检察日报》发表《“套路贷”犯罪具有“组织化”犯罪特征》《多元排查化解矛盾护航社会稳定发展》《降低刑事检察“案-件比”方法探究》《试析案管部门的中心任务》,《检察机关承担证据合法性证明责任方式之评析》等多篇文章。
目录
夫妻一方被另一方殴打致轻微伤能否起诉离婚(第1040条)
因对方隐瞒已婚事实被骗婚
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第1041条)
见面礼和上车礼能否作为彩礼退还(第1042条)
遭受冷暴力可否起诉离婚(第1042条)
孙子女赡养祖父母能否分得遗产(第1043条)
岳父母能否向“前女婿”索要婚姻期间为女儿支付的医疗费(第1043条)
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可否要求对方赔偿(第1043条)
继母针扎、筷子捅继女身体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第1045条)
能否以免除债务为由要求他人与自己结婚(第1046条)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是否有效(第1047条、第1051条)
如何判断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姻(第1048条)
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登记的婚姻是否有效(第1049条)
“外嫁女”能否继续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第1050条)
女方能否以怀孕为由要求男方与自己结婚(第1052条)
不能履行夫妻义务的疾病能否成为撤销婚姻的理由(第1053条)
婚姻一方对另一方与他人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否享有权益(第1054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能否单独处理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第1055条)
夫妻分居期间是否还有互相扶养义务(第1059条)
夫妻双方能否共同订立遗嘱约定财产继承(第1061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第1062条、第1063条)
夫妻一方怠于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否起诉另一方要求共同偿还(第1064条)
夫妻以书面遗言形式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第1065条)
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共有房屋
另一方可否请求分割售房款(第1066条)
未成年子女可否要求增加抚养费(第1067条)
未成年子女对他人造成损害该如何承担责任(第1068条)
子女的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是否还要赡养继父母(第1069条)
继子女可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第1070条)
利用他人精子人工授精后男方反悔的女方所生子女
是否属于婚生子女(第1071条)
未成年继子女受到虐待生父母可否起诉变更抚养权(第1072条)
怀疑孩子不是亲生该如何维权(第1073条)
继承父母的遗产后是否需要赡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第1074条)
父母无抚养能力时兄姐能否作为弟妹的法定抚养人(第1075条)
未在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第1076条)
夫妻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法院应否准予离婚(第10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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