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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政治制度史
作者:陈高华,史卫民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10-01
ISBN:9787520326131
定价:¥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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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元代的政治制度,建立在蒙汉二元混合的政权结构与组织形式之上,是中国历史上管理如此厂大疆域的多民族国家的一次尝试。监察机构职能的加强,行省制度的设立,土司制度的开创,以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机构的设置等,都为后代所承袭。元代的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史上,有重要地位。
作者简介
陈高华,男,1938年3月3日生,浙江温岭人。1955年至196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前身)历史研究所工作。1985年评为研究员。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1982-1988)、所长(1988-1991)、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曾任中国史学会理事、中国元史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外交通史研究会会长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元史,兼治海外交通史、绘画史等。主要成果有《元史研究论稿》《陈高华文集》《元大都》《元代文化史》《中国海外交通史》《元代画家史料》《元典章》点校本等个人专著、合著、古籍整理等,发表论文近两百篇。其中,主持整理的《元典章》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元代文化史》获第三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图书)奖等。史卫民,男,1952年10月出生于北京,1982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历史系,198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1985-1995年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兼职教授。主要从事元史、政治学理论、公共政策等领域研究。元史研究方面的著作,有《元代军事史》《大一统》《元代社会生活史》《都市中的游牧民》等,以及与陈高华合著的《元上都》《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元代卷》《中国经济通史·元代经济卷》《中国风俗通史·元代卷》,与陈高华、杨讷、韩志远合著的《中国大通史·元代卷》。近期重点关注的是元代政治思想的研究,已经完成《元代政治思想史》(上、中、下三部)的初稿。
目录
绪论
第一节 蒙古国的兴起
第二节 忽必烈与元朝的建立
第三节 元代中后期的政治
第四节 元朝的灭亡
第一章 皇帝制度与中央决策体制
第一节 蒙古大汗与忽里台
第二节 怯薛参政
第三节 皇帝制度
第四节 后宫与东宫制度
第五节 中央决策体制的构成
第二章 中央行政体制
第一节 从札鲁忽赤到宰相
第二节 中书省理政程序
第三节 六部及其职能
第四节 分管具体事务的专设中央机构
第三章 地方行政体制
第一节 大蒙古国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
第二节 元朝前期的宣抚司和宣慰司
第三节 行省制度的确立
第四节 路、府、州、县
第五节 乡、都、坊、社
第六节 两都留守司
第七节 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的运行机制
第四章 投下分封制度
第一节 分封与投下制度的形成
第二节 投下的属民及其管理
第三节 投下参政与宗王出镇
第五章 军事管理体制
第一节 兵役制度
第二节 军队编制的变化
第三节 枢密院的设置与职掌
第四节 地方军事机构的变化
第五节 军官与军事法规
第六节 武器和军屯
第七节 站赤和急递铺
第六章 监察体制
第一节 御史台、行台、肃政廉访司
第二节 监察官吏的选用
第三节 监察机构的职能
第四节 监察系统的运行机制
第五节 监察工作的实际作用
第七章 司法制度
第一节 法典的制定
第二节 五刑
第三节 其他刑罚
第四节 审判机构和审判程序
第八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官、首领官、吏
第二节 官吏的选拔
第三节 品阶和俸禄
第四节 迁转和铨注
第五节 公规与案牍管理
结语
第一节 蒙古国的兴起
第二节 忽必烈与元朝的建立
第三节 元代中后期的政治
第四节 元朝的灭亡
第一章 皇帝制度与中央决策体制
第一节 蒙古大汗与忽里台
第二节 怯薛参政
第三节 皇帝制度
第四节 后宫与东宫制度
第五节 中央决策体制的构成
第二章 中央行政体制
第一节 从札鲁忽赤到宰相
第二节 中书省理政程序
第三节 六部及其职能
第四节 分管具体事务的专设中央机构
第三章 地方行政体制
第一节 大蒙古国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
第二节 元朝前期的宣抚司和宣慰司
第三节 行省制度的确立
第四节 路、府、州、县
第五节 乡、都、坊、社
第六节 两都留守司
第七节 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的运行机制
第四章 投下分封制度
第一节 分封与投下制度的形成
第二节 投下的属民及其管理
第三节 投下参政与宗王出镇
第五章 军事管理体制
第一节 兵役制度
第二节 军队编制的变化
第三节 枢密院的设置与职掌
第四节 地方军事机构的变化
第五节 军官与军事法规
第六节 武器和军屯
第七节 站赤和急递铺
第六章 监察体制
第一节 御史台、行台、肃政廉访司
第二节 监察官吏的选用
第三节 监察机构的职能
第四节 监察系统的运行机制
第五节 监察工作的实际作用
第七章 司法制度
第一节 法典的制定
第二节 五刑
第三节 其他刑罚
第四节 审判机构和审判程序
第八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官、首领官、吏
第二节 官吏的选拔
第三节 品阶和俸禄
第四节 迁转和铨注
第五节 公规与案牍管理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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