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涉信用卡犯罪研究

涉信用卡犯罪研究

作者:刘宪权 著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8-01

ISBN:9787208165519

定价:¥40.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刑法分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定性的困境与破解、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疑难问题刑法探析、涉信用卡犯罪对象的评析及认定、网络移动支付环境下信用卡诈骗罪定性研究、伪造信用卡犯罪中的伪造行为内涵与对象研究、信用卡“养卡”、“套现”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认定与若干疑难问题等内容展开。本书是迄今关于涉信用卡犯罪最全面、最前沿的论著。
作者简介
  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荷兰伊拉斯谟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兼任上海市委、市纪委监察委、市委政法委、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等法律顾问,上海市一流学科刑法学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9年10月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长期从事刑法学研究,重点研究人工智能刑法规制、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信息网络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独著和参著学术著作80余部,科研成果曾分别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法学科研成果奖,以及国*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上海市优秀教材一等奖、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多项奖项。曾主持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一般项目和1项中华外译项目,得到了国内外专家的认可,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权威期刊、报纸发表论文800余篇。 入选首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即国家‘万人计划’)”,曾获“全国劳模”“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上海市教育功臣”“国家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宝钢教育基金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11年荣获中国法学创新网“高产作者”称号,连续20年被华东政法大学全校学生投票评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并因此获全校唯*的“最佳教师终身成就奖”。因教学事迹特别突出,在2019年被授予华东政法大学首届“杰出教学贡献奖”。
目录
总序 _ 1

第一章涉信用卡犯罪法律规定 _ 1
第一节 涉信用卡犯罪的刑法规定 _ 2
一、第一阶段:立法专门化 _ 2
二、第二阶段:立法扩张化 _ 3
三、第三阶段:立法精细化 _ 5
第二节 涉信用卡犯罪的法律解释 _ 8
一、涉信用卡犯罪的立法解释 _ 8
二、涉信用卡犯罪的司法解释 _ 12

第二章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 _ 19
第一节 妨害信用卡管理行为司法认定疑难问题 _ 19
一、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或伪造的空白信用卡
行为的认定 _ 20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行为的认定 _ 24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的认定 _ 26
四、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行为的认定 _ 30
五、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罪数的认定 _ 35

第二节 伪造信用卡行为司法认定疑难问题 _ 38
一、刑法金融犯罪中伪造行为的内涵 _ 40
二、伪造信用卡犯罪的对象不应包括虚拟信用卡 _ 47
三、伪造信用卡犯罪的对象理应包括空白信用卡 _ 52

第三章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 _ 59

第一节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涵义辨析 _ 60
一、正确理解“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中“信用卡”的范围 _ 60
二、正确解读“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中的“使用”行为 _ 64
三、正确界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中的“盗窃”行为 _ 70

第二节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定性的困境与破解 _ 76
一、《刑法》第196 条第3 款的规定之性质辨析 _ 78
二、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定盗窃罪规定之适用困境 _ 86
三、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定盗窃罪规定适用困境之破解 _ 94

第四章“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刑法分析 _ 101

第一节 “恶意透支”行为的理解与认定 _ 101
一、“恶意透支”行为的刑法规定 _ 102
二、“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目的的认定 _ 106
三、对“银行催收”的理解与完善 _ 118
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经催收不还”之间的关系 _ 121
第二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认定 _ 124
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认定难题 _ 124
二、“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认定路径 _ 126

第五章其他涉信用卡犯罪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 _ 130
第一节 “养卡”“套现”行为的刑法定性 _ 130
一、“养卡”行为的刑法定性 _ 131
二、“套现”行为的刑法定性 _ 142
第二节 非法使用信用卡行为的刑法定性 _ 154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刑法定性 _ 154
二、以非法手段获取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刑法定性 _ 160

第六章互联网支付环境下信用卡诈骗犯罪新解 _ 169
第一节 互联网支付环境下信用卡涵义的重新审视 _ 170
一、互联网支付环境下信用卡表现形式的拓展 _ 170
二、互联网支付环境下“冒用信用卡行为”的新理解 _ 175
第二节 涉第三方支付侵财行为的刑法定性 _ 185
一、第三方支付方式与传统信用卡支付方式的关系廓清 _ 186
二、涉第三方支付侵财行为应当属于诈骗类犯罪 _ 192
三、涉第三方支付侵财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 _ 193
猜您喜欢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