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供电企业常见法律纠纷案例评析(电网规划、工程前期类)
作者:刘慧 著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6-01
ISBN:9787519844073
定价:¥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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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供电企业常见法律纠纷案例评析(电网规划与工程前期类)》所摘取的案例均来自可公开查询的“裁判文书网”。为方便阅读,《供电企业常见法律纠纷案例评析(电网规划与工程前期类)》对工程项目常见法律纠纷,以前期和开工为界限。《供电企业常见法律纠纷案例评析(电网规划与工程前期类)》为前期工作的常见法律纠纷解读,包括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地与拆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公开与信访。《供电企业常见法律纠纷案例评析(电网规划与工程前期类)》读者对象为工程建设相关从业人员。为便于读者更好地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每个案例都标明了案号。读者如果认为案情简介不够到位,可以通过网络查找到有关判决书,详尽了解案件细节。
作者简介
刘慧,1975年出生,1993年从杭州电力学校毕业进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供电局工作。2006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先后在县公司从事用电业务员、劳资员,在市公司从事新闻宣传干事、办公室秘书、分局办公室主任、供电抢修服务中心副主任、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营销(农电工作部)副主任等工作,兼任衢州公司法律一体化保障室秘书长。曾挂职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体制改革综合协调办公室。现为衢州市电力行业协会、衢州市电力学会秘书长。
目录
前言
章 规划与前期政策概述 1
节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概述 2
第二节 电网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审批流程精简概况3
第三节 供电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措施7
第二章 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 9
节 项目选址意见书分级审批,申领前应作前期论证10
第二节 用地预审作为核准条件,可研报批应附预审报告15
第三节 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已合并办理,均不可诉讼19
第四节 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有效期的规定,各地不同25
第三章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9
节 稳评是否作为项目核准条件,应当依照当地规定30
第二节 政府可以指定供电企业为电网项目稳评责任主体33
第三节 未按规定开展稳评,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6
第四章 项目核准 39
节 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核准仅涉及宏观审查,不具有可诉性 40
第二节 环评等不再是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开工前完成即可 45
第三节 项目核准有效期为两年,启动建设即可视为开工47
第四节 电网工程项目规划红线内变更,不需另行报批50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55
节 环评分类分级管理,100千伏以下项目不需环评56
第二节 环评开工前完成,电网应严防电磁环境影响案件65
第三节 输变电工程噪声应低于标准限值,满足环评要求75
第四节 生态等环评范围非禁止建设范围,评价结果符合即可82
第五节 环境影响案件举证责任倒置,供电企业应负责检测87
第六节 电网规划路径等如有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92
第七节 输变电工程沿线准备拆迁的房屋,不必列入环评范围98
第八节 电力设施保护区不是安全距离,与环保拆迁无必然联系100
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111
节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获批前,应谨慎组织征地112
第二节 国家森林公园实行特殊保护,需经林业审批120
第三节 用地规划许可违法但其他手续合法,无须撤销123
第七章 征地与拆迁 129
节 征地补偿标准异议应经政府裁决,否则法院不受理130
第二节 房屋征收应符合法定条件,青苗等补偿应协商一致133
第三节 输电走廊可以不征地,仅作一次性补偿140
第四节 电网项目具有公共利益性质,可依法征收土地和房屋145
第五节 政府征地程序违法,因项目涉及公益不必撤销150
第八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57
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办理,无须撤销158
第二节 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建线路,应由政府协调161
第三节 水保方案和文保审查非核准前置条件,开工前完成164
第九章 信息公开与信访 169
节 电网规划选址部分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得公开170
第二节 规划选址、路径等信息公开的信访和诉讼应关注时效176
第三节 是否应当举行听证会是诉讼重点,电网项目也应重视181
第四节 以环保和规划信息公开等反复诉讼,构成滥用诉权190
后记 196
附录 1 附录 2 附录 3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97
某市电网基建项目审批流程图(线路工程)203
某市电网基建项目审批流程图(含建筑物)205
章 规划与前期政策概述 1
节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概述 2
第二节 电网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审批流程精简概况3
第三节 供电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措施7
第二章 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 9
节 项目选址意见书分级审批,申领前应作前期论证10
第二节 用地预审作为核准条件,可研报批应附预审报告15
第三节 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已合并办理,均不可诉讼19
第四节 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有效期的规定,各地不同25
第三章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9
节 稳评是否作为项目核准条件,应当依照当地规定30
第二节 政府可以指定供电企业为电网项目稳评责任主体33
第三节 未按规定开展稳评,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6
第四章 项目核准 39
节 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核准仅涉及宏观审查,不具有可诉性 40
第二节 环评等不再是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开工前完成即可 45
第三节 项目核准有效期为两年,启动建设即可视为开工47
第四节 电网工程项目规划红线内变更,不需另行报批50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55
节 环评分类分级管理,100千伏以下项目不需环评56
第二节 环评开工前完成,电网应严防电磁环境影响案件65
第三节 输变电工程噪声应低于标准限值,满足环评要求75
第四节 生态等环评范围非禁止建设范围,评价结果符合即可82
第五节 环境影响案件举证责任倒置,供电企业应负责检测87
第六节 电网规划路径等如有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92
第七节 输变电工程沿线准备拆迁的房屋,不必列入环评范围98
第八节 电力设施保护区不是安全距离,与环保拆迁无必然联系100
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111
节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获批前,应谨慎组织征地112
第二节 国家森林公园实行特殊保护,需经林业审批120
第三节 用地规划许可违法但其他手续合法,无须撤销123
第七章 征地与拆迁 129
节 征地补偿标准异议应经政府裁决,否则法院不受理130
第二节 房屋征收应符合法定条件,青苗等补偿应协商一致133
第三节 输电走廊可以不征地,仅作一次性补偿140
第四节 电网项目具有公共利益性质,可依法征收土地和房屋145
第五节 政府征地程序违法,因项目涉及公益不必撤销150
第八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57
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办理,无须撤销158
第二节 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建线路,应由政府协调161
第三节 水保方案和文保审查非核准前置条件,开工前完成164
第九章 信息公开与信访 169
节 电网规划选址部分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得公开170
第二节 规划选址、路径等信息公开的信访和诉讼应关注时效176
第三节 是否应当举行听证会是诉讼重点,电网项目也应重视181
第四节 以环保和规划信息公开等反复诉讼,构成滥用诉权190
后记 196
附录 1 附录 2 附录 3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97
某市电网基建项目审批流程图(线路工程)203
某市电网基建项目审批流程图(含建筑物)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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