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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司法体制的社会化变革:以清末民初商会理案为中心的历史考察

近代司法体制的社会化变革:以清末民初商会理案为中心的历史考察

作者:王红梅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8-01

ISBN:9787520370646

定价:¥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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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近代司法体制的社会化变革:以清末民初商会理案为中心的历史考察》主旨是以清末民初商会理案作为近代司法体制社会化的一个样本,通过对苏州、上海、京师商事公断处理案状况的实证研究,展示近代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样态。《近代司法体制的社会化变革:以清末民初商会理案为中心的历史考察》研究结论认为商会理案是近代司法体制社会化变革中的优质社会资源,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应当通过构建以商会为主体的商事纠纷仲裁和调解体系以实现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近代司法体制的社会化变革:以清末民初商会理案为中心的历史考察》写作过程中利用了一些新的商会理案原始档案文书实证分析商会理案的具体运作,史料新颖。以清末民初商会理案为视角,分析近代司法体制的社会化过程,对当代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社会建设具有一定的历史借鉴意义。
作者简介
  王红梅(1967.4-),女,江苏射阳人,盐城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1990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获得教育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2004年、2010年分别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硕士博士都师从导师王立民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法律制度史,研究内容集中在清末民初商会对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影响,专著《商会与中国法制近代化》获得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在《现代法学》《甘肃社会科学》《社会科学辑刊》等杂志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目录
绪论
一 本书副标题“理案”的内涵说明
二 文献评论
三 研究的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
第一章 从“行”到“会”:商人组织形态的近代转型与社会进步
一 中国古代商入团体
(一)唐以前的商人组织形态
(二)唐宋的行团
(三)明清时期的会馆、公所
二 清末商会的成立
(一)商会成立的历史背景
(二)《商会简明章程》:近代商会成立的直接推动力
三 近代商人结社制度的确立促进商人社会的进步
(一)中国古代商人结社法律制度的缺失对商人结社的影响
(二)清末商会法对近代商人结社的影响
第二章 清末商会理案权的形成与特点
一 清末商会理案权的形成:政府重商政策下改善司法环境的举措
(一)清朝传统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二)清朝传统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中存在的弊端
二 清末商会理案的特点
(一)清末商会理案的规范化
(二)清末商会理案的民主化
(三)清末商会理案的专业化
第三章 民国初年商事公断处的设立
一 民初商事公断处的相关立法
(一)公断处名称的由来
(二)民初《商事公断处章程》的颁行
(三)《商事公断处办事细则》的制定
二 民初商事公断处的设立概况
三 司法体制变革下商会理案性质及权限争议的考察
(一)商会理案性质的分析
(二)商会与司法部关于商事裁判权争议的考察
第四章 苏州商事公断处个案研究
一 苏州商事公断处的设立
二 苏州商事公断处职员分析
三 苏州商事公断处理案概况
四 苏州商事公断处公断案件的具体运作
(一)苏州商事公断处受理案件的程序
(二)苏州商事公断处和解劝导息讼为主的理案方式
(三)以查清账目为主的司法协助
五 苏州商事公断处对破产案件的处理
(一)“徇有力债权团之情”的不公平分配
(二)破产不免责主义
六 苏州商事公断处与苏州总商会在理处商事纠纷方面的关系
……
第五章 上海商事公断处个案研究
第六章 京师商事公断处个案研究
第七章 结论与现代启示
附:京师商事公断处公断书录(选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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