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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研究
作者:张旭东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11-01
ISBN:9787519726355
定价:¥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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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是根据环境侵害特殊性建立的符合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的专门诉讼程序,强调的是一种在理论、立法及司法上相对独立的一种诉讼程序形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作为保护环境公益的一种诉讼程序制度,其立法目的和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客观上决定了该程序与传统民事诉讼程序在程序机能与构造上存在重大差异。遵循环境问题特质,特别诉讼程序设置个别化原理,建立起与其自身特质相适应的专门诉讼程序,是环境司法专门化中审理程序专门化的必然要求。程序通过规则而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研究,基于自身立法理念和原则,遵循“程序定位——法理基础——立法模式——基本原则(主要是特有原则)——程序特别规则——程序保障与协调”这一基本思路,着重从主体(主要是原告、法院)、审理与执行三方面对其特别规则进行了规范、有序、系统的整体性建构。
作者简介
张旭东,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曾获得“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福建省法学研究成果奖”“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等奖项。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现代法学》《北京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有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专著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5项,厅级课题7项。
目录
目录
导言
一、研究对象的确定
二、研究现状述评
三、研究思路及总体框架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问题之提出
第一节环境公益侵害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一、环境公益侵害及私益诉讼救济的局限性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种环境公益救济方案
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属性:公共性
第二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定位
一、《民事诉讼法》中的定位:适用传统(普通)民事诉讼程序
二、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定位:隐形的特别诉讼程序
三、定位重新审视:一种特别诉讼程序
第三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设置的现实必要性
一、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需要
二、与环境实体法协调发展的需要
三、顺应司法改革的需要
四、程序规范化、系统化的需要
本章小结
第二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理论基础
第一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价值分析
一、程序公正(正义)价值:坚守公益底线
二、程序效益价值:基于理性的视角
三、程序安定价值
第二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法理基础
一、程序相称原理
二、程序分化原理
三、(环境)风险社会理论
四、法律自创生理论
第三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立法模式
一、立法模式类型
二、现行立法模式困境
三、立法模式选择
第四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设计秉持的基本原则
一、环境公益最大化原则
二、有限处分原则
三、有限调解原则
四、预防原则
本章小结
第三章域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立法及评析
第一节美国环境(民事)公民诉讼程序
一、原告诉讼资格
二、环境(民事)公民诉讼的限制
三、诉讼请求和救济方式
四、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
第二节印度(附带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一、原告资格
二、书信管辖权制度
三、调查委员会制度
四、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
第三节德国环境(民事公益)团体诉讼程序
一、原告资格
二、前置程序设置
三、诉讼请求
四、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
本章小结
第四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主体特别规则
第一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一、原告资格立法进程及实践
二、原告诉讼实施权的理论基础
三、原告主体资格的路径选择
四、原告起诉的序位
第二节管辖法院
一、审判机构专门化
二、管辖案件范围
三、案件管辖定位
本章小结
第五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审理与执行特别规则
第一节审判程序中的特别规定
一、起诉标准:“合理性”向“可能性”回归
二、立案告知制度
三、禁反诉规则
四、有限职权探知
五、预防性程序规则
六、因果关系证明回归:因果关系推定
七、诉讼费用规则
第二节执行程序中的特别规定
一、主动移送执行
二、实行环保案件执行回访制度
三、引入第三方监督制度
四、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
五、预防性执行
本章小结
第六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保障与协调
第一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有效运作之保障
一、内部智力支持:审判主体专门化
二、外部智力支持:完善司法鉴定制度
第二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相关程序制度之协调与衔接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私益)侵权诉讼的协调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的衔接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导言
一、研究对象的确定
二、研究现状述评
三、研究思路及总体框架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问题之提出
第一节环境公益侵害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一、环境公益侵害及私益诉讼救济的局限性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种环境公益救济方案
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属性:公共性
第二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定位
一、《民事诉讼法》中的定位:适用传统(普通)民事诉讼程序
二、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定位:隐形的特别诉讼程序
三、定位重新审视:一种特别诉讼程序
第三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设置的现实必要性
一、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需要
二、与环境实体法协调发展的需要
三、顺应司法改革的需要
四、程序规范化、系统化的需要
本章小结
第二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理论基础
第一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价值分析
一、程序公正(正义)价值:坚守公益底线
二、程序效益价值:基于理性的视角
三、程序安定价值
第二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法理基础
一、程序相称原理
二、程序分化原理
三、(环境)风险社会理论
四、法律自创生理论
第三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立法模式
一、立法模式类型
二、现行立法模式困境
三、立法模式选择
第四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设计秉持的基本原则
一、环境公益最大化原则
二、有限处分原则
三、有限调解原则
四、预防原则
本章小结
第三章域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立法及评析
第一节美国环境(民事)公民诉讼程序
一、原告诉讼资格
二、环境(民事)公民诉讼的限制
三、诉讼请求和救济方式
四、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
第二节印度(附带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一、原告资格
二、书信管辖权制度
三、调查委员会制度
四、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
第三节德国环境(民事公益)团体诉讼程序
一、原告资格
二、前置程序设置
三、诉讼请求
四、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
本章小结
第四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主体特别规则
第一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一、原告资格立法进程及实践
二、原告诉讼实施权的理论基础
三、原告主体资格的路径选择
四、原告起诉的序位
第二节管辖法院
一、审判机构专门化
二、管辖案件范围
三、案件管辖定位
本章小结
第五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审理与执行特别规则
第一节审判程序中的特别规定
一、起诉标准:“合理性”向“可能性”回归
二、立案告知制度
三、禁反诉规则
四、有限职权探知
五、预防性程序规则
六、因果关系证明回归:因果关系推定
七、诉讼费用规则
第二节执行程序中的特别规定
一、主动移送执行
二、实行环保案件执行回访制度
三、引入第三方监督制度
四、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
五、预防性执行
本章小结
第六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保障与协调
第一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有效运作之保障
一、内部智力支持:审判主体专门化
二、外部智力支持:完善司法鉴定制度
第二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相关程序制度之协调与衔接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私益)侵权诉讼的协调
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的衔接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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