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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11-01

ISBN:9787510913778

定价:¥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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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坚持将依法、公平、服务市场经济和诚实信用等原则贯穿始终,重点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一般规定部分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条文涉及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说明义务、投保人告知义务、免责条款界定、保险合同解释、保险理赔、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请求权、保险代位求偿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等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由最高人民法院本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编写,他们均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对于保险法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并多次参与《保险法》立法过程中征求意见座谈会的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在介绍条文的同时,尽力使读者了解相关的理论背景、国内外立法状况、学术观点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并准确掌握本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在审判工作中的适用标准。
作者简介
暂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部分 条文全本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13年6月8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新闻问答
妥善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促进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答记者问
第三部分 条文释义
第一条 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依据保险
合同主张保险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主旨】
【释义】
一、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立法现状
(二)存在问题
二、理论基础及法理分析
(一)保险利益的界定
(二)保险利益原则的功能
(三)财产保险利益学说之发展
(四)财产保险利益的具体内容
(五)保险利益原则的合同法分析
三、域外相关立法考察
四、观点之争与立场选择
(一)关于保险利益一般规定的取舍
(二)关于保险利益具体问题的选择
(三)关于不同保险利益的规范
(四)相关案例
【适用】
一、正确适用保险利益原则
二、正确理解“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三、正确理解同一保险标的上的不同保险利益
四、正确处理与保险利益不对应的保险合同
五、正确处理保险竞合问题
第二条 人身保险中。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导
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
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主旨】
【释义】
一、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立法现状
(二)存在问题
二、理论基础及法理分析
(一)保险利益原则对人身保险的适用
(二)人身保险利益的立法原则及内容
(三)人身保险利益的存在主体与时间
(四)人身保险利益不存在的法律后果
三、域外相关立法考察
第四部分 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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