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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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办法(新西兰)艾黎(Rewi Alley)著本书是以英文形式讲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 -
中国祠墓志丛刊吴平,张智主编祠旧在湖南道县西,祀宋周敦颐(北宋哲学家)。参旧志辑周淳颐事,分遗书、杂著、年谱、祠墓、褒崇、优恤、文录。 -
国史论丛李文主编《国史论丛:《当代中国史研究》十年文选》在近千篇文献中精选了70余篇汇成了集,奉献给读者,同时也是我们献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的一份生日礼物。这70余篇文献未必篇篇都是精品,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几乎覆盖了国史研究的方方面面,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当代中国史研究的全貌。 -
1912:初试共和廖大伟著武昌城头,辛亥革命打响了推翻清王朝的第一枪,孙中山以16票当选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命大逃过一劫,南北议和,清帝退位。……这一年实际上是中国历史上建立共和国的第一年,初试共和,引出了许多精彩历史故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郭德宏等主编新中国的土地改革是一场低成本的变革新中国土地改革是一场低成本的变革,是因为这场变革本应是激烈的“战争”,然而在实践中,却是在平稳有序的社会环境中完成的,进展较顺利,没有发生反对土地改革的恶性暴动事件,没有为此支付社会秩序混乱甚至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巨大损失的沉重代价。这次土地改革何以能够顺利进行,除了发动群众和有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外,一个决定性的原因,就是新中国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及体现总路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所规定的各项政策,通过利益机制,为“组成一条伟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后,对地主的土地实行没收政策,是历史的必然: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要摧毁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巩固革命政权,就必须建立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村基层政权;另一方面,经济有待恢复,而财力有限,必须通过土地改革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而实现国家财政的根本好转,这种状况,决定了对地主的土地无力实行赎买,而只能实行强行没收的政策。当时,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这决定了土地改革是一场非常激烈的“战争”。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民土地斗争和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的实践即是如此。新中国成立后,政治和军事形势发生的重大转变,相对而言,有利于土地改革的顺利推进。尽管如此,毛泽东对土地改革的艰巨性仍给予了充分的估计,他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指出:“在土地改革中,我们的敌人是够大够多的。”“我们要同这些敌人作斗争,在比过去广大得多的地区完成土地改革,这场斗争是很激烈的,是历史上没有过的。”①他明确要求不要采取四面出击的政策和战略策略。在这之后几天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结束时,毛泽东再次强调指出:“战争和土地改革是在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时期内考验全中国一切人们,一切党派的两个‘关’。”他号召大家:“打通思想,整齐步伐,组成一条伟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像过好战争关一样,过好“土改一关”②。为了过好“土改一关”,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即:“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③这条总路线的核心是孤立地主阶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组成一条伟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减少这场变革的成本,保障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这一根本目标政策的顺利实施。(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各项阶级、阶层政策都以构筑一条“伟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充分酝酿而不断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所规定的各阶级、各阶层的具体政策,都以构筑“一条伟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很好地遵循并体现了土地改革总路线的原则。这里,就其中各阶级、各阶层政策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作一分析。第一,关于地主的土地及其他财产的政策。这是土地改革中关系到地主阶级的反抗程度及社会秩序是否平稳有序的重大问题。新中国在制定土地改革中对待地主的政策所掌握的原则是,“废除封建阶级地主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对于一般地主只是废除他们的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废除他们这一个社会阶级,而不是要消灭他们的肉体"。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只“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这五大财产,而对“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对地主亦分给同样的一份,使地主也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刘少奇在《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就此作说明时指出:“在今后的土地改革中,对于地主这样处理,和过去比较,是要宽大得多了。但地主中的许多人还是可能要坚决反对与破坏土地改革的,还是可能要坚决反对与破坏人民政府的。对于这些坚决的反动的地主分子,就应该坚决地加以惩办,而不应该宽容和放纵。,①这些政策的实施,尽可能地避免了地主铤而走险,从而为土地改革构建了一个相对平稳的社会秩序。第二,关于富农的土地、其他财产及债务的政策。富农是土地改革的中间势力,土地改革中关于富农的政策,是一个极其敏感的政策,也是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过程中讨论最多、最充分的问题。1950年3月12日,毛泽东在写给各大区中央局负责同志的信中指出:“土改规模空前伟大,容易发生过左偏向,如果我们只动地主不动富农,则更能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并防止乱打乱杀,否则很难防止。”为了不把富农推向敌人一边,在土地改革中,对富农采取在政治上中立和在经济上保护的原则。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富农所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动;但在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对属于封建剥削性质的半地主式的富农所拥有的大量出租土地,仍采取了征收的政策,规定:“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富农租入的土地应与其出租的土地相抵计算。”另一方面,《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将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所欠富农的债务,由原来的废除改为有区别地处理,规定:凡利倍于本者,停利还本;利两倍于本者,本利停付;付利不足本利之一倍者,应承认富农的债权继续有效;付利已达本之一倍以上而不足两倍者,得于付利满两倍后解除债务关系;付利已达两倍以上者,其超过部分也不再退回。这种对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所欠富农债务采取区别处理的办法,与土地改革的总路线相适应,既废除了农民所受的高利贷剥削,同时又减轻了社会震荡。第三,关于小土地出租者出租土地的政策。在土地改革前,有一些因缺乏劳动力,或工人、教职员、自由职业者等从事其他职业而出租少量土地者。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改革,对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没收小土地出租者的少量出租土地的情况。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小土地出租者土地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政策。1950年1月22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并于同年2月颁布的《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中,首次规定了小土地出租者保留土地的标准,即:“其土地数量在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下者,不得没收,并允许其继续出租。”刘少奇在《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对在全国实行照顾小土地出租者的政策作了充分的论证,指出:“因为我们估计这种小块的出租土地总数,不超过耕地总数的百分之三至五。而照顾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土地者,乃是必要的。因为在中国对于失业及丧失劳动力的人员还没有社会保险,而这些土地多又是各人劳动所得购置者,故保留这一部分土地,并由其继续出租或自耕,是有一些好处的。”①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者(例如当地每人平均土地为二亩,本户每人平均土地不超过四亩者),均保留不动。超过此标准者,得征收其超过部分的土地。”同时又规定:“如该项土地确系以其本人劳动所得购买者,或系鳏、寡、孤、独、残废人等依靠该项土地为生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虽超过百分之二百,亦得酌情予以照顾。”这里所规定的小土地出租者保留土地的标准,比5个月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的《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规定的标准还有所提高。实践证明,对小土地出租者实行照顾政策,既起到了社会保险的作用,又避免了这一阶层对土地改革可能形成的阻力。…… -
共和与专制的较量唐宝林,郑师渠著1992年,河南人民出版社祝新刚先生同我谈,他们准备出一套《20世纪的中国》,按历史的发展编写10卷,以新中国的成立为界限,上半世纪5卷,下半世纪5卷,作为20世纪完整的一套系列书,希望我负责组织前面的5卷。同时将后面已出的4卷送给我,作为参考。在我的印象中,河南人民出版社很有眼光和魄力,也很会选题。长期以来,该社已推出了大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而又引入注意的优秀著作,是我国有影响的出版单位之一。同时,当时我正主持撰写一本《二十世纪中国史纲》(1900-1992年),两者内容密切相关,就答应了。编写近一个世纪的史纲,当然要考虑很多问题,按照本世纪经历的四代不同性质的政权分为四编,每编既要有综合性概述,又要突出重点,要尽可能提出些新的看法或意见.但毕竟简略概括。而将半个世纪写成5《20世纪的中国:共和与专制的较量》.那难度就增加很多,不仅要研究很多具体事件和问题,而且要有更多的史料,特别是要发掘新的史料,总要有些新意和可读性,困难也就在这里。这不能不使我考虑更多的问题。20世纪,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是翻天覆地、风云变幻的伟大时代。其斗争之激烈,变化之迅猛,较之历史上任何一个世纪都更引人瞩目,令人惊心动魄。 -
“胡适派学人群”与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章清著自由主义是现代中国的重要思潮之一,“胡适派学人群”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翼。本书采用了新颖的研究框架,带有浓厚的“问题意识”,以详实的史料为依托,尤重杂志资料的疏理,把“胡适派学人群”和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演变放在近现代中国历史和思想发展的过程中加以考察,既论述了该群体的人物谱系、政治理念及权势网络,也论述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民族主义等的关系及其在言路和现实世界中的处境,是现代思想史研究的一部力作。 -
革命中的中国回忆录(加)朗宁(Chester Ronning)著本书是作者在中国革命时期时的回忆录。 -
邓小平理论史侯水平主编正当全国人民满怀深情隆重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的时候,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组织专家学者撰写出版了《邓小平理论史》(四卷本),这是家乡人民献给小平同志百年诞辰的一份厚礼。邓小平同志是我们党、国家和军队的卓越领导人,在全国各族人民心中享有崇高威望,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邓小平理论是他留给我们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最可宝贵的财富,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没有邓小平同志创立的这个理论,就不会有今天改革开放的新局面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光明前景。他为党和人民建立的丰功伟绩,我们永志不忘。邓小平同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特别是从主持全面整顿到领导拨乱反正,从运筹改革开放到谋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蓝图,他的名字始终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前进历史紧密相连,他的思想和理论始终同社会主义在中国和世界的命运息息相关。他一生的经验、观点和思想的结晶,升华成为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体系,贯穿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邓小平理论史》的出版,填补了邓小平理论研究领域中的一项空白,体现了成果的原创性精神。该书以翔实的资料,用理论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进行研究,记述了小平同志青少年时代的远大政治抱负和崇高理想,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建立的丰功伟绩,与时俱进的深邃革命思想,长期革命生涯中锻炼的高尚风范和崇高品质,融理论和实践于一炉,较好地体现了小平同志一生的革命实践和理论造诣。江泽民同志多次号召:“在全党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教育”。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学习邓小平理论发展史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史,使我们进一步了解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进一步懂得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科学道理,进一步加深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的自觉性。新的时代呼唤新的理论,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在新世纪新阶段,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大力推进“三个转变”,努力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小平同志的家乡,以实际行动纪念小平同志百年诞辰。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对广大理论工作者寄予厚望:广大理论工作者在理论的研究、宣传和贯彻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为广大理论工作者施展聪明才智提供了广阔舞台。希望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和全省广大理论工作者,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潜心研究,孜孜以求,大力加强理论创新,推出更多更好的精品力作,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
四川古代文化史郑德坤著本书对四川的史前文化进行概述后,重点对秦汉时代四川的文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从墓葬文化入手,追寻各种文化遗迹。较为全面地叙述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情况。《四川古代文化史》一书,是著名考古学家、原华西大学博士馆馆长郑德坤先生早年从四川古代文化研究的重要成果,是巴蜀文化研究史上的第一部专著,在巴蜀文化研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