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研究

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研究

作者:刘艳云 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11-20

ISBN:9787513031370

定价:¥28.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研究》的研究背景是:2007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率先在全市范围内确立了在法院立案大厅内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模式。这个调解工作室,不受人民法院委托之限制,完全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将人民调解直接延伸至法院内,第一时间接访当事人。几年来,调解人员除了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外,还适时给予及时的调解工作,这不仅在客观上缓解了法院立案窗口的压力,还受到了广大来访群众的认可。从而使“人民调解延伸至法院”这一工作模式得以成为定式。这对提升我们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的意识有很好的帮助作用,更是有一种积极的促进作用,必将给辛勤工作在人民调解岗位上的同志们一种全新的启示。《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研究》从人民调解的理论基础入手,结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8年来的第一手工作数据,阐述了当前民间纠纷形势、当事人群体、调解工作室的作用、诉前调解中引入人民调解作为“第三方”的公信力、意义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等。
作者简介
  刘艳云,1963年12月生人,女,河北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现在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党校任教,担任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务员培训和干部培训的教学工作,除了法学理论授课外,在培训中开设了“依法行政案例教学”、“依法行政现场教学”、“依法行政模拟法庭”等教学形式。期间在《管理学家》、《法制与社会》、《新视野》、《北京行政学院学报》、《湖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等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近期的《西城区民间纠纷的基本形势与调解》被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综治研究所收入《首都社会管理与发展报告(2013-1014)》;完成西城区优秀人才资助课题多篇;多次协助西城区妇联完成调研课题,其中《西城区婚姻家庭纠纷的现状及诱因分析》获北京市妇联2013年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主要社会兼职为西城区妇女理论研究会成员、西城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西城区区委讲师团成员、西城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专家组成员。
目录
《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研究》第一章 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的基础理论一、人民调解的历史、发展(一)调解制度的历史起源与发展(二)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二、人民调解的概念解读(一)人民调解的概念(二)人民调解的性质与特征三、人民调解的价值和社会功能(一)人民调解的意义和价值取向(二)人民调解的社会功能四、国内外相关制度的比较(一)国外民事司法制度中引入ADR的情况(二)我国人民调解制度与国外民事司法制度中ADR机制之比较(三)人民调解与仲裁和信访(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比较(五)人民调解与诉讼五、人民调解的原则(一)当事人自愿、平等原则(二)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原则(三)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
第二章 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的实践研究——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为实例一、人民调解工作室二、人民调解工作室接访案件的类型(一)民间纠纷中,民事纠纷占98%(二)民事纠纷的特点(三)来访人员构成呈三大群体特点三、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月均接访工作量(二)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接访纠纷之调解率(三)人民调解工作室接访诉前、诉中与诉后纠纷之比例(四)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与指导工作之方法四、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的实践经验(一)特定环境下的独立第三方身份更具有“公信力”(二)设于法院内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最佳契合点(三)“单方(单独)调解”的方法得到彰显(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效衔接(五)社会工作经验与专业工作能力的保障作用不容忽视
第三章 关于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的思考一、调解延伸是人民调解发展的客观需要(一)便于了解当地情况且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方略(二)便于与人民法院进行沟通(三)便于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四)便于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五)便于在“大调解”体系中建立深度的衔接机制二、人民调解延伸是民主法制的进步(一)司法社会化成为普遍趋势(二)走出司法能力不足的困境,实现诉前分流(三)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不能适应社会纠纷形态的变化(四)在基层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提升人民调解机制的功能(五)在基层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能够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益三、人民调解延伸的现状与问题(一)诉前调解与诉讼指导工作与法院立案庭工作尚未建立沟通和交流机制(二)涉诉调解、指导工作与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之间无沟通和交流机制(三)人民调解工作室缺乏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司法资料和审判动态信息的渠道(四)司法资源有待“有效”整合(五)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某种程度上给虚假调解创造了便利条件四、深化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之建议(一)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的范围(二)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室资金的投入(三)调整普法宣传与业务培训方向(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专业化建设(五)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对调解工作室工作的指导(六)逐步建立与法院诉讼调解工作相适应的各种延伸机制(七)严格适用司法确认程序,加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结 语参考文献后 记
猜您喜欢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