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中国检察权转型问题研究
作者:王玄玮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10-01
ISBN:9787511853240
定价:¥36.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中国检察权转型问题研究》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规范分析、实证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集中探讨了“中国检察权应当从诉讼型向宪政型转变”这一命题,观点富有冲击力。《中国检察权转型问题研究》以检察权为切入点,对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宪政职能进行研究,对我国检察权的“转型”和检察制度未来发展提出独到建议.并据此探索中国宪法语境下的国家权力分工和制约模式,对中国的宪政发展道路描绘一种可能的“图景”。本书选题新颖。思路清晰,观点鲜明,研究成果对我国检察制度发展完善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作者简介
王玄玮,1975年生,云南洱源人,白族。现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理事、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云南大学法学学士(1995)、法学硕士(1998),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2007),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2008级)。曾在《读书》、《政治与法律》、《人民检察》、《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曾获第三届全国民事行政检察理论研讨会二等奖、2009年度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10年被清华大学授予第十五届研究生十大“学术新秀”提名奖。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港澳基本法、检察理论与检察制度。
目录
引论
第一章 中国检察权的历史流变
一、中国检察制度的古代渊源
(一)御史制度的发展演变
(二)御史制度的权力运行特征
(三)御史制度与中国检察制度的关系
二、现代检察权在中国的诞生和发展
(一)清末司法改革中的检察权
(二)民国时期检察权的发展演变
(三)新民主主义政权中的检察权
三、新中国检察权的发展演变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检察权
(二)检察制度的波折和中断
(三)恢复重建之后的检察权
第二章 中国检察权的构成状况
一、现行检察职权立法状况考察
(一)宪法性法律规定的职权
(二)诉讼法律规定的职权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职权
二、检察机关职权的分类
(一)按职权范围划分
(二)按职权内容划分
(三)按职权构造划分
(四)按职权功能划分
三、检察机关当前主要业务梳理
(一)诉讼业务
(二)监督业务
第三章 中国检察权的性质界定
一、中国检察权与域外检察权比较
(一)与大陆法系国家(地区)检察权比较
(二)与普通法系国家(地区)检察权比较
(三)与原社会主义法系国家检察权比较
二、中国检察权性质的争议状况评析
(一)行政权说
(二)司法权说
(三)双重属性说
(四)法律监督权说
三、中国检察权的性质是法律监督权
(一)符合宪法法律明确定位
(二)符合权力分工制约原理
(三)符合检察机关职能状况
(四)符合中华法系历史传承
四、检察权“一元论”与“二元论”之争评析
(一)职权本位“一元”:以“法律监督”为统领
(二)职权行使“二元”:诉讼职权与诉讼监督职权适当分离
第四章 中国检察权的政治生态
一、检察权对公民权利的可能损害最小
(一)检察权行使的社会影响范围最小
(二)检察权基本上是程序性的权力
(三)检察权的锋芒所指主要是公权力
二、检察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弱小的一极
(一)检察权在历史上的命运最为坎坷
(二)检察权在理论上受到的质疑最多
(三)检察权在实践中受到的制约最多
(四)检察权掌握的常态社会资源最少
三、对检察权的两个质问的回应
(一)检察官:“法官之上的法官”?
(二)“谁来监督监督者”?
第五章 中国检察权的转型设想
一、我国检察权运行状况分析
(一)诉讼职权运用占据业务绝对主流
(二)监督职权以进行诉讼监督为主
(三)诉讼监督仍在不断强化之中
二、诉讼型检察权运行模式之检讨
(一)导致法律监督职能残缺不全
(二)导致检察机关宪政地位动摇
(三)导致检法“两院”冲突加剧
三、诉讼型检察权的成因分析
(一)法律监督实践基础薄弱
(二)拴察理论研究积淀不足
(三)法律监督立法尚不健全
(四)西方检察体制观念冲击
四、转型:从诉讼型检察权到宪政型检察权
第六章 中国检察权的转型原理
一、检察权对立法权的监督
(一)西方立法监督理论回顾
(二)对地方立法合宪性、合法性监督的参与
(三)对法律合宪性监督的参与
(四)对“立法腐败”的预防和制约
二、检察权对行政权的监督
(一)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三、检察权对审判权的监督
(一)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二)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三)对司法解释的监督
四、检察权对宪法实施的维护
(一)维护宪法实施的历史回顾
(二)维护宪法实施的必要性
(三)维护宪法实施的可行性
五、宪政型检察权:国家权力“平衡器”
第七章 中国检察权的转型路径
一、重构一般监督权
(一)不再使用“一般监督”这一术语
(二)取消“一般监督权”中不合理的内容
(三)对原“一般监督权”进行改造
二、完善检察建议权
(一)完善检察建议的立法
(二)明确检察建议的效力
(三)加强检察建议的运用
三、创设行政公诉权
(一)增加行政公诉的制度设置
(二)明确行政公诉的诉讼范围
(三)设定行政公诉的基本程序
第八章 中国检察权的转型立法
一、《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完善的现实基础
(一)《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完善的必要性
(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完善的时机
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结构体系的修改完善
(一)检察院组织法结构体系的简要比较
(二)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结构体系的调整
三、《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完善的重点
(一)调整检察机关工作任务
(二)明确检察机关职权范围
(三)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修改建议稿
附录一:俄罗斯联邦检察院组织法
附录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人民
检察院组织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第一章 中国检察权的历史流变
一、中国检察制度的古代渊源
(一)御史制度的发展演变
(二)御史制度的权力运行特征
(三)御史制度与中国检察制度的关系
二、现代检察权在中国的诞生和发展
(一)清末司法改革中的检察权
(二)民国时期检察权的发展演变
(三)新民主主义政权中的检察权
三、新中国检察权的发展演变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检察权
(二)检察制度的波折和中断
(三)恢复重建之后的检察权
第二章 中国检察权的构成状况
一、现行检察职权立法状况考察
(一)宪法性法律规定的职权
(二)诉讼法律规定的职权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职权
二、检察机关职权的分类
(一)按职权范围划分
(二)按职权内容划分
(三)按职权构造划分
(四)按职权功能划分
三、检察机关当前主要业务梳理
(一)诉讼业务
(二)监督业务
第三章 中国检察权的性质界定
一、中国检察权与域外检察权比较
(一)与大陆法系国家(地区)检察权比较
(二)与普通法系国家(地区)检察权比较
(三)与原社会主义法系国家检察权比较
二、中国检察权性质的争议状况评析
(一)行政权说
(二)司法权说
(三)双重属性说
(四)法律监督权说
三、中国检察权的性质是法律监督权
(一)符合宪法法律明确定位
(二)符合权力分工制约原理
(三)符合检察机关职能状况
(四)符合中华法系历史传承
四、检察权“一元论”与“二元论”之争评析
(一)职权本位“一元”:以“法律监督”为统领
(二)职权行使“二元”:诉讼职权与诉讼监督职权适当分离
第四章 中国检察权的政治生态
一、检察权对公民权利的可能损害最小
(一)检察权行使的社会影响范围最小
(二)检察权基本上是程序性的权力
(三)检察权的锋芒所指主要是公权力
二、检察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弱小的一极
(一)检察权在历史上的命运最为坎坷
(二)检察权在理论上受到的质疑最多
(三)检察权在实践中受到的制约最多
(四)检察权掌握的常态社会资源最少
三、对检察权的两个质问的回应
(一)检察官:“法官之上的法官”?
(二)“谁来监督监督者”?
第五章 中国检察权的转型设想
一、我国检察权运行状况分析
(一)诉讼职权运用占据业务绝对主流
(二)监督职权以进行诉讼监督为主
(三)诉讼监督仍在不断强化之中
二、诉讼型检察权运行模式之检讨
(一)导致法律监督职能残缺不全
(二)导致检察机关宪政地位动摇
(三)导致检法“两院”冲突加剧
三、诉讼型检察权的成因分析
(一)法律监督实践基础薄弱
(二)拴察理论研究积淀不足
(三)法律监督立法尚不健全
(四)西方检察体制观念冲击
四、转型:从诉讼型检察权到宪政型检察权
第六章 中国检察权的转型原理
一、检察权对立法权的监督
(一)西方立法监督理论回顾
(二)对地方立法合宪性、合法性监督的参与
(三)对法律合宪性监督的参与
(四)对“立法腐败”的预防和制约
二、检察权对行政权的监督
(一)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三、检察权对审判权的监督
(一)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二)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三)对司法解释的监督
四、检察权对宪法实施的维护
(一)维护宪法实施的历史回顾
(二)维护宪法实施的必要性
(三)维护宪法实施的可行性
五、宪政型检察权:国家权力“平衡器”
第七章 中国检察权的转型路径
一、重构一般监督权
(一)不再使用“一般监督”这一术语
(二)取消“一般监督权”中不合理的内容
(三)对原“一般监督权”进行改造
二、完善检察建议权
(一)完善检察建议的立法
(二)明确检察建议的效力
(三)加强检察建议的运用
三、创设行政公诉权
(一)增加行政公诉的制度设置
(二)明确行政公诉的诉讼范围
(三)设定行政公诉的基本程序
第八章 中国检察权的转型立法
一、《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完善的现实基础
(一)《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完善的必要性
(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完善的时机
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结构体系的修改完善
(一)检察院组织法结构体系的简要比较
(二)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结构体系的调整
三、《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完善的重点
(一)调整检察机关工作任务
(二)明确检察机关职权范围
(三)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修改建议稿
附录一:俄罗斯联邦检察院组织法
附录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人民
检察院组织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