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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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物权法尹田 著本收对当代法国物权法的理论作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和阐述,结合法国物权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历史和现状,着重论述了法国民法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并对这些原则和制度的历史发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
日本商务法律实务(日)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 编著《日本商务法律实务》力求对2008年10月以前的最新日本法律从实务的角度进行简明实用、通俗易懂的阐述,以供各行各业中关心日本法律的广大读者参考与借鉴。与中国法律一样,日本法律每年都有许多修改,相关的法律实践也在不断发展,我们日本律师时常面临业务中的变化,因此,有关日本法律的实务书籍,由熟悉最新知识和富有操作经验的人来编撰更具指导意义。本事务所自1952年创设的半个多世纪以来,经过不懈的努力,早已跻身日本为数不多的大规模律师事务所,而海外企业的在日法律业务也一直是本所的优势服务领域。就中国业务而言,本所早在1998年便创办北京事务所,在中日经济交流的贡献方面迈进了一大步。本所律师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在各个领域均处于最前沿,为众多国际一流企业提供着行之有效的卓越服务。而《日本商务法律实务》,正凝聚了我们在各法律服务领域中积累下的先进知识与丰富经验。在法律运用方面,与中国相比,日本法律到目前为止积累的法院判例相对而言在实务中常常十分重要。但中日两国均为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概念也有着众多相似之处,对于熟悉中国法律的读者而言,《日本商务法律实务》中的许多内容想来都比较容易理解。 -
日本食品安全法研究王贵松 著本书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六章内容,以日本食品安全法制以及日本的法制研究为基础,梳理日本食品安全法的历史发展,介绍其制度现状,分析其制度得失,把握其运用中的法律界限。第一章“食品安全法导论”。首先分析食品安全法中的一些基础性概念,为全书的展开铺垫:何为食品,何为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为什么需要食品安全的规制。然后需要对本书中所称的“食品安全法”作出界定。食品安全法只是食品安全法制的简称,而非某一部法律的名称。食品安全法的定性以及与宪法、消费者法和产品责任法之间的关系亦需探讨。特别是后者,如何协调具有不同理念的法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一大难题。第二章“日本食品安全法的历史演进”。这一章将日本食品安全法的发展分成了三个阶段,即食品取缔法时期、食品卫生法时期和食品安全法时期。三个不同的时期,其秉承的理念以及相应的制度架构都是有很大差别的。由着重于取缔,到确保食品卫生,再到确保食品安全,其间的轨迹值得仔细体味。第三章“日本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理”。日本2003年制定的《食品安全基本法》给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奠定了基础,确立了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它确立了最优先保护国民健康、过程化规制、科学与民意并用的基本理念,确立了法治原则、各负其责原则、公开与参与原则和预防原则等基本原则,引入了风险分析机制,建立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的基本制度框架。第四章“日本食品安全的保障机构”。伴随着2003年食品安全法制的全面整顿,日本在食品安全的保障机构方面也作出重大改革,根据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相分离的原则,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其进行一元化的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作为风险管理机关的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可以说这是一次面向食品安全的机构改革。第五章“日本食品安全的保障制度”。经过百年的发展,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日臻完善。其保障制度从生产到流通销售无一不包,在食品供给流程中建立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的承认制度,就重要的食品、添加剂、器具和容器包装设定安全标准,再对这些安全标准按照进行认证,并实施重要食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符合标准的方可准许生产经营。在生产出来产品之后,在流通领域仍有较为严格的检查、监管制度,一旦违法就可以采取禁止销售、召回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许可证等措施,并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可以说,这些保障制度涵括了从源头到终端的各个环节。根据风险分析的要求,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与沟通,除了日常的收集与沟通渠道之外,还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内部告发制度、食物中毒的报告制度、行政调查制度、公布危险信息等。当然,本书是着重从法学的角度介绍这些制度的现状、分析其运用中的限制和界限。另外,为了应对食品安全危机,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均建立了相应的应急机制。第六章“日本食品安全行政的救济”。本书没有介绍整个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济,而只是选取了食品安全行政的救济来进行探讨。在食品安全行政争讼中,首先成为障碍的便是诉的利益,诉讼对象有无处分性,原告有无法律保护的利益,均成为能否启动争讼程序的关键。好在司法逐渐突破了反射性利益论等的限制,而给予原告较为充分的保护。在食品安全的国家赔偿中,成为典型和难题的是行政不作为问题,对于如何判断不适当行使食品规制权限的违法性,如何理解不作为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何处理企业赔偿与国家赔偿之间的关系,日本的法院已经有了一些成熟的做法。最后,在结语中总结日本食品安全法的经验、教训以及一些有待完成的课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中欧电子合同立法比较研究高富平 等著中欧信息社会项目”是中国政府与欧盟之间的合作项目,旨在根据中国信息化工作的政策和实施战略,加强中欧交流与合作,通过信息化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 -
外国的工伤保险冯英,康蕊 编著健康,就个人和家庭而言,是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只有身、心得以健康,人们才能保证生存质量和生命质量的提高,才能有益于健康年龄的延长和民族素质的提高。全民身、心相对健康,不仅为整个社会全面发展打下了良好的自然基础,也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明和进步。通过健康教育,不仅要将常见病多发病的科学知识普及给。广大民众,也要使不同的群体逐步了解和掌握如何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怎样减少和防止不良的生活习惯,从而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为保障生存质量和生命质量的提高,要进一步使广大民众认识到,现代医学对健康的理解远不仅仅是躯体没有疾病。健康的全面含义包括着体格健壮、心理健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环境相互依存、相互和谐发展的新观念。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提高全民的健康素质,这为全民“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健康维护”、“健康研究”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也为健康教育指明了方向。要想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就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 -
超越刑事司法姚建龙 著少年司法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育状况被公认为衡量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程度、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尺。从历史渊源来看,少年司法发端于美国,百余年来美国少年司法对于其他国家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与走势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我国日益重视少年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对美国少年司法起源与变迁历史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整理美国少年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也能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国内对美国少年司法的译介可以追诉到民国时期,早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即有一些学者对美国少年司法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例如杨兆龙于1935年所作“美国最近改革法院组织运动之略述”(载《现代司法》第1卷第1期)即有专门介绍美国少年法院改革的内容。学界对美国少年司法的重新关注,始于“文革”之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有学者翻译和介绍美国少年司法,尽管这些译介对于国内理论与实务部门了解美国少年司法发挥了有益的借鉴参考作用,但遗憾的是,始终没有学者对美国少年司法进行系统地研究,以致在对美国少年司法予以借鉴之时断章取义的现象严重。据我所知,本书是国内首部系统考证美国少年司法起源与变迁的著作,其出版有助于国内少年司法理论界与实务部门放宽视野,完整地了解美国少年司法的起源与变迁。 -
澳门刑法赵国强 主编丛书以“一国两制”理论为指导,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每册篇幅不大而可读性强,并将陆续推出,逐步扩充。愿丛书的出版对广大读者有所裨益。 -
外国刑罚执行制度研究王志亮 著《外国刑罚执行制度研究》梳理并阐述了外国刑罚的发展轨迹及其功用.监狱的演化发展及其职能作用,突出处理犯罪的措施方法绝非唯一性而具有多样性的发展倾向。由此引发对犯罪问题的深刻反思:刑罚的目的,究竟是预防犯罪,还是在应付犯罪。实际上,刑罚只是为犯罪人规制了一个有别于守法公民的生活环境,并使其最终回归自由社会。《外国刑罚执行制度研究》强调对外国刑罚执行制度问题的理性分析,对外国刑罚执行制度应全面看待,切忌片面化;强调外国刑罚执行制度问题的实践检验,用事实说活,实事求是地呈现外国刑罚执行制度的实际状况。 -
法国现代合同法尹田 著《法国现代合同法:契约自由与社会公正的冲突与平衡》对于法国当代合同法学理论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介绍和阐释。围绕“契约自由与社会公正的冲突与平衡”这一主题,在介绍法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同时,着重展示了法国合同法传统理论在现代法国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以及这一发展变革的社会原因,对于法国合同立法、司法的历史和现状,也有较为充分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