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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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十国刑法典于志刚,李兴磊 译“大洋洲”一词源于西班牙文,原意为“南方大陆”。该洲位于太平洋西南部和南部的赤道南北广大海域中,介于亚洲和南极洲之间,西邻印度洋,东临太平洋,并与南北美洲遥遥相对。其狭义的范围是指东部的波利尼西亚、中部的密克罗尼西亚和西部的美拉尼西亚三大岛群。广义的范围不仅包括上述三大岛群,还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新几内亚岛(伊里安岛)等。其总面积897万平方千米,是世界上最小的一个洲,总人口2900万,是世界上人口最少的一个洲。大洋洲是亚非之间与南、北美洲之间船舶、飞机往来的淡水、燃料和食物供应站,又是海底电缆的交会处,在交通和战略上具有重要地位。这些刑法典一般在将普通法上的犯罪纳入规定之后,明文规定普通法和习惯法上的犯罪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而只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但是在认定刑事责任的辩护事由,或者对法律术语进行解释时,仍然承认普通法原则和概念的效力。例如,《库克群岛刑法典》第八条和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对触犯普通法的犯罪,不得起诉”;“……关于抗辩事由的所有普通法规则和原则,不论根据本法还是其他制定法的规定,在此仍然有效并且适用于对犯罪行为的指控;但是,该普通法规则和原则,一经本法或其他制定法修改、或者与本法或其他制定法冲突的,就不再适用”。除了判例法的“遵循先例”原则之外,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相结合也是英美法系的一大特色,本书收录的十国刑法典在此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这体现在各国刑法典都详细规定了辩护事由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一些具体犯罪的起诉程序、法院征缴罚金和扣押财物的执行程序,等等。例如,《瓦努阿图共和国刑法典》第十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五款分别规定, “犯罪之被告入主张具有辩护事由之时,如果某些事实得以证明,则其辩护事由即可成立而使其无罪的,那么,只要该被告人以优势证据证明了上述事实,即可成立辩护事由”;“未经检察官书面批准,不得以共谋犯起诉任何人”。这种立法模式,体现了普通法在实现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过程中,非常重视程序作用的一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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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万绍红 著《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是一本从共和主义的视角研究美国宪法的专著。共和主义和民主主义是西方历史上最伟大、最古老的政治思想传统,自由主义是在西方近代后来居上、虽饱受批评但仍被奉为圭臬的西方主流政治意识形态,而美国宪法则是当代西方乃至当今世界最有影响的宪法样式之一。《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否定自由主义作为美国宪法根基的通说,提出共和主义是美国宪法的原旨,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则是美国宪法所要超越的对象。《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阐释了美国宪法中共和主义的渊源、传承与流变,分析了它与自由主义、民主主义的联系与区别,从而揭示出美国宪法中共和主义的内涵与特质。作者认为美国宪法中的共和主义传承于古老遥远的罗马共和国,罗马古典共和主义是其主要理论渊源与经验支柱,在内核上与其具有一致性;同时,美国宪法又对共和主义进行了创造性的革新,正是这种创新使共和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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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统一民法对于德意志的必要性(德)蒂堡,(德)萨维尼 著,朱虎 译《论统一民法对于德意志的必要性:蒂堡与萨维尼论战文选》作者蒂堡的论文不仅仅具有历史文献的价值。由于汉语学界在此前没有出现一个全译本,也没有出现足够开阔和深刻的研究立场,这篇论文的意义被大大低估了。蒂堡论文全译本的出版,为学界同仁提供了与萨维尼对质的材料。人们将有条件对法律观与政治立场之间相互勾连的方式,以及法律与法学、实践与理论、历史与理性之间的联系和冲突,作出有趣的考查。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蒂堡在论文中为德意志提出了一个政治分裂、法律统一的方案,而萨维尼则提出了一种政治统一但法律独立于政治的方案,两者看似针锋相对,实际上却共同分享着一种具有专断意味的"政治"概念。仔细观察蒂堡与萨维尼的争论,人们可以看出在蒂堡与萨维尼之间走一条中间道路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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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司法/正义(美)罗德 著,张群 等译在这本视角深刻的新著作里.德博拉·L·罗德超越了对律师的一般性批判,第一次对法律职业面临的结构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研究。作者为大部分英国人,特别是为律师们自己,提供了一个内行人对法律是如何发挥作用或者是如何失效的迷宫般复杂的认识、该书文笔优美,内容丰富,见解深刻,对辛普森案、斯塔尔调查裤重大家例均有论列,揭示了美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缺陷.提出了全面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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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研究洪永红 著洪永红教授的这本著作通过六个部分全方位地介绍了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运作和发展过程。其中不仅介绍了法庭建立的背景、法律依据、组织机构及其管辖权,而且还对法庭管辖的国际罪行和诉讼程序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通过对卢旺达国内武装冲突中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人进行审判和惩治,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正义,遏制了有罪无罚现象的产生。法庭设立十多年来,已受理案件近70件,其中已审结的近30件,有力地表明了国际社会惩治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罪行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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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上诉程序(美)柯芬 著,傅郁林 译在戏剧开幕之前,有几句话可能有助于设置舞台。对于本书从何处开始,试图涵盖哪些内容,以及如何服务于各类读者,读者应当有所了解。本书中有几页包含了笔者对上诉法院体系的反映,亦即那些在其中服务的——律师和法官——和其为之服务的人们。这些映像是透过两个镜头来摄取的:第一个镜头,基于上诉法官的经验,这个镜头将聚焦于口头辩论(0ral argument)。和上诉的判决(decision),这是以过程为取向的。这是对我近30年来通过观察律师和与法官共事的所思所想的一次总结。第二个镜头是笔者在联邦政府的三大部门——作为一名国会议员、作为一名国际发展机构(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的副部长,以及作为一名上诉法院的法官——工作的阅历。这个镜头的视野比较宽,是以制度为取向的。它将目光投向了我们的上诉司法体制,拍摄这一体制在州法院和联邦法院作为一个整体中平等合作的两部分之初始概念意义上,以及当这些法院的健康和独立受到威胁时,所体现的基本价值及其在与之匹配的制度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一影像是对所有的公民——学生、律师、法官、新闻工作者,以及作为外行普通百姓——都会关切的思想和概念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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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的时代(美)格兰特·吉尔莫 著,董春华 译《美国法的时代》主要介绍美国法的历史沿革。作者将美国法的发展分为:发现的时代、信仰的时代、忧虑的时代。作者深入阐述美国法每个时代的特征、形成原因,以简单的语言、诙谐的语气介绍了美国历史上著名法学家对每个时代的贡献以及他们的主要活动。作者虽未深入阐述自己深邃的法学思想,但作者对美国法的形成、发展,特别是其中逻辑有自己独到的看法,作者论述自己观点的素材来自于他擅长的领域——商法,因此,《美国法的时代》对美国商法从不同角度略作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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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环境犯罪法郭怡 译,郭建安 校订《巴西环境犯罪法》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罚;第三章,环境违法犯罪产品和工具的扣压与处置;第四章,刑事诉讼及其程序;第五章,危害环境的犯罪;第六章,行政违法;第七章,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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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研究·第3卷孙珺,葛勇平 主编《德国法研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德国法研究所与法学院主办,由德国法研究所主持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德国公法、私法各领域的法律、政策等问题;主要栏目有专题研讨、学术专论、理论实践、法律法规与发展动态等;主要特色是既注重理论研究,也兼顾对现实法律问题的探讨。在国内外学者、专家大力支持下,《德国法研究》将分卷出版,酌情设立专题研究栏目,其语言为中文与德文,面向从事德国法律问题研究的学者、专家、司法人员及爱好者,也可作为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的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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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法律史纲要刘海鸥 著本书为“理论法学文丛”之一,对澳门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作了系统的介绍。内容包括:葡人定居前后澳门行政及法律沿革;葡萄牙法律传统及殖民政策;葡萄牙法对澳门的初步影响;澳门葡萄牙法律体系的初步确立;回归后澳门法律的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