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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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美国民事诉讼黄长营 译本书完整记载了美国纽约高等法院一宗美容手术索赔案由2001年5月7日至17日数次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包括律师陈述、证据出示、询问证人和陪审团裁决等;也记载了法官和律师不公开地商量处理程序性事务的全过程,包括在法庭有旁听者在场但陪审员未入庭或已退庭时的商量谈话和为了回避陪审员和旁听者而转入法官办公室进行的只有法官和律师参加的商讨和辩论。本书还记载了庭前证据展示的过程,包括1998年12月1日被告律师对原告米勒的询问和1999年9月1日原告律师对被告罗杰斯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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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世界主要物权制度比较《当代世界主要物权制度比较》编写组 编《当代世界主要物权制度比较》共五编十九章,主要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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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李双元 主编《国际私法》是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为适应21世纪国际私法教学的需要,为高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缩写的教材之一。本书采用了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际私法学体系,结合大量国内国际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全书共分7编23章,第一编是“总论”,第二编是“冲突法的基本制度”,第三编是“国际私法的主体和法律行为及代理”,第四编是“财产权”,第五编是“债权”,第六编是“婚姻家庭与继承”,第七编是“国际民事争议的解决”。本书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深入透彻、多层面和多角度的、繁简适度的阐述和论析,反映了国内外国际私法学院研究的最新成果。在理论创新、体系建构、文风改进和注释规范等方面,亦有新的进展和突破。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科书,亦可供其他专业学生选用和社会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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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法总论曾令良 著欧洲是一个给人类历史留下刻骨铭心印迹的大陆:人类历史上先后三次最大的战争(三十年欧洲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均产生于近代的欧洲。欧洲是一个在体制和治理上富有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大陆:现代国家体系、现代国际政治、现代国际关系、现代国际法、现代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均发轫于近代的欧洲。本书是中国著名的欧洲联盟法“让·莫内讲座教授”——曾令良先生的新作。该书汇集了作者20多年的教学与科研心得,无论是章节体例安排,抑或论证推理,都体现了一位中国联盟法学者独到的见解与构思。作者以《欧洲宪法条约》为新视角,对现行的欧盟法律制度作了广泛而深入的探究。该书适合作为有志于从事欧洲问题研究与学习的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及研究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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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中小企业治理相关法规汇编王怀宇,贾涛 编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承担的“中国中小企业公司治理及欧盟经验的借鉴与交流”研究项目,不仅对国内的中小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和企业访谈,而且还以瑞典Dettel&co.和意大利InterChina Consulting为欧洲合作伙伴,实地考察了欧盟各国众多中小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协会等,研究了欧盟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并且借鉴了其公司治理的经验。希望该研究项目能够对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其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有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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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西用苏亦工本书研究的是中国传统法律,即清代的法律及习惯在香港英国殖民统治时期被保留、适用和演变的情况,以及其在香港法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作者以法律文化的冲突为立论点,围绕着“义律公告”展开,并在香港华人的婚姻法制、香港保留的中国习惯继承制度等实体法领域深入研究,并指出中国传统法制与英国法原理紧密结合的特征,特别是在港英法官的解释下,中国传统继承法发生了鲜明的变化,总的趋势便是固定化、程序化、权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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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资信托及投资法人法律制度研究高岚 著投资基金是证券市场及社会产业分工发展至一定程度的产物,它既是一种市场型间接融资方式,又是一种代理投资制度。投资基金由于具有稳定资本市场并促进其发展的制度功能,因而逐渐发展成为资本市场较为发达成熟的国家的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是亚洲较早引进投资基金制度的国家。投资基金在日本被称为“投资信托”,自其于1951年制定《证券投资信托法》,正式确立证券投资信托法律制度以来,证券投资信托就与其证券市场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此后,日本又根据经济环境的实际变化,参照英美法上的经验,不断改进及完善其投资信托法律制度,并于1998年引进了被称为“投资法人”的公司型投资信托制度及私募投资信托制度。日本为整合投资信托制度与其固有的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付出了诸多努力,它在投资信托制度的移植过程中逐渐积淀而来的理论基础为大陆法系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模式。本书主要运用历史分析、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对日本投资信托法律制度的历史生成背景以及制度演进过程进行全面评析,并结合我国投资基金法律制度中的突出问题展开研究,以探求促进我国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取得进一步完善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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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李秀清 点校《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2卷》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其翻译为汉语的法律用语比较规范,大多被留用至今,成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法律学术史的珍贵来源。而且该书在翻译、编辑、校雠、印制等方面也注重创立规范,出版严谨,装帧精良,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2卷》出版于清末预备立宪、创建中国近代国家机构的时期,它的刊行为普及西方法治理念,推进法律改革,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宗教等领域的情况,可为我们研究日本史、社会史、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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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国国际法学会 主办本书分为:论文、述评、学术活动与动态、文件资料、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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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论邓伟平 著自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正式生效、实施已有七个年头了。七年的实践为检验基本法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然而,到目前为止,还缺乏相关的专著对这一情况进行研究,本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本书在详细介绍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产生的过程、特点、法律地位以及过渡时期“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中文官式化”三大问题的基础上,以澳门回归前后对比的方式深入阐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政长官,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经济制度、文化和社会事务、对外事务全面展开论述,并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