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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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央与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分配周迪针对我国环境立法长期存在的不均衡的复制和立法内容无序分散等问题,《论中央与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分配》认为应通过对中央与地方环境立法事项进行分配,激发立法体系的层级功能,以提高我国环境立法的整体质量。为此,《论中央与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分配》在对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理论依据、主要影响因素、分配主体、分配方法等问题进行分析,对大量国外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立法实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基本原则,并构建了我国央地环境立法事项分配的基本框架。《论中央与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分配》提出的思路和方案不仅对我国环境立法具有长期的实践指导价值,而且对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央地立法关系的处理具有启示意义。 -
经济法与电商法剖析王景河暂缺简介... -
地方法制评论葛洪义本书由关于地方法制的一般理论研究论文和地方法制实务和实践的相关专题论文构成。是关于地方法制的一般理论研究,主要涉及地方法制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地方法制一般理论和国际比较,各国地方法制的一般原理和问题研究,中国传统的地方法制理论,当代中国地方法制理论问题研究。 关于地方法制的实践与实务问题,主要是从技术角度讨论地方法制的实践与操作性问题,比如地方立法问题、地方人大机关的建设问题,地方行政执法问题,地方层面的司法机关的相关理论探讨。 -
民事诉讼法学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行政诉讼制度研究穆云红行政诉讼制度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逐步建立的以民主政治为基础、以司法审查为手段、以保护公民私权益和制约行政权滥用为目的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健全已成为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行政诉讼制度研究》在理论领域,不仅各种理论观点对行政诉讼功能定位存在差异,而且不同国家公法理论对该问题讨论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而这些不同理论观点则是在不同的法治背景下展开,从总体上来说,这些理论主要集中于对行政诉讼价值目标、司法权在宪政体制中的地位以及行政诉讼合法性基础三个方面展开。 -
《十二表法》研究徐国栋《研究》是中文世界的第一部研究《十二表法》的专著,也是世界范围内少有的研究《十二表法》的专著之一。其特点在于关注《十二表法》对于当代西方法和中国法的影响,证明《十二表法》虽古老,却未死,仍存活于我们的法律生活中。当然,能影响近2500年的多数世界人口的法律生活,只能归因于《十二表法》本身的优越性。 -
贵州清水江文书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美)罗伯特·P.莫杰思 著在一个人的学术生涯中,写一些学术研究心得,无论是撰文还是著书,再看到它们在同事之间传阅、讨论,或者甚至受到批判,都堪称欣快之事。我们平生所作所为,绝大部分注定会很快地湮没无闻。要是我们能有一两桩贡献引起多人的关注,在较长时间内成为学术争议的对象,哪怕只是以某种适度的方式,那么,我们也着实应当引以为幸运了。这《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在我看来,现在已经迈过这道门槛了。写作《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就像大家写出自己的作品那样),我主要还是出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也是为了推动自己,针对某个感兴趣的主题而作更为深入和清晰的思考。《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遇到了一位称心的编辑——伊丽莎白·诺尔,也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归宿——哈佛大学出版社。自出版以来,四处都可看到有同事在阅读《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并且分享他们的感受。有些人则以批评的方式,对《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致以高度的敬意。在伯克利和其他院校,由于《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被列入密集式法律训练当中的必读书目,它也因此成为许多学生的吐槽对象。由此,《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遂形成一股“追随者”(英文称之为“afollowing”)。现在,我十分荣幸地为《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中文译本写一篇序言,这既让我感到欣慰,又心怀谦卑。谓之谦卑,是因为在这个项目上,我必须承认,就算自己使出洪荒之力也无论如何成功不了。搜肠刮肚,我所知道的中文词汇也无非是一两句诸如“早安”“你好”之类的话。没有我的这些朋友和同事们,特别是贡献至巨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金海军教授,你现在手上的《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就完全不可能出现。面对每一位跟我交谈的中国学者、律师与政府官员,以及我在伯克利教过的每一个中国学生,我总是在想,他们能够操中英双语——两种如此困难的语言——进行交流与写作,该是如何地努力,又是何等的令人称奇。每念及此,认识到他们之所为竟然是我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不免常常让我谦卑不止。当我想到《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当中包含了那么多复杂的思想、棘手的术语(特别是来自康德的部分术语!)以及晦涩的用语,我真的要向金教授和他的合作伙伴表示敬佩。他们是如何做到的,这一点我永远都不会明白。但事实是,他们做到了,故我将永远心怀感激。 -
中国法律史赵晓耕《中国法律史》系统介绍了中国近五千年的法律发展历史,从制度和思想两方面阐述了法律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内容。全书以历史时序为经,以不同时期的法律思想、立法概况、主要法律制度、司法制度为纬,对中国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辽金、明、清、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不同时期的法律发展情况进行系统论述,内容延续至大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全书每章设置关键词、思考题、参考书目等内容,注重吸收国内外法律史学研究的新成果,开阔学生的法律文化视野,培养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 -
代表制研究赵晓力代表制是“不在场”的政制。代表制产生的前提,是人的自然身份和他的政治身份的分离。作为西方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霍布斯通过自然状态的理论构建了这种分离,又通过代表制的理论构建将这种分离在现代政制中固定下来。本书*编考察了霍布斯的这一理论努力,第二编则考察了代表制在美国国体和政体中的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