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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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数字曲笑飞《法律·数字》的学术成果可以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从哲学角度对法律与数字相结合的内在机理作出解释。一方面,现实存在的模糊性导致我们必须通过数字的形式以达致认识的精确性,而现实存在的秩序性使得通过数字的形式来表达法律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数字的格式化特征与法律所追求的客观性不谋而合,而法律所需要的可操作性恰可借助数字的工具功能得以满足。 第二,法律中的数字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作为法律形式化的主要实现途径,数字赋予了法律以科学性、客观性及正当性;司法意义主要在于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法律中的数字限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空间,同时也为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权提供了用以隔绝行政权力、人情面子等外部干涉的“防火墙”。 第三,关于公法、私法区分的主流学说未涉及法律文本中的数字现象,但公法与私法在数字化程度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现象仍值得深究。公法、私法中的数字规定的差异,原因主要在于:公法相较于私法更多体现国家强制、公益保护与效率优先原则,传统私法中的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与过错责任则不需要也不可能以数字形式表述。通过私法实现公法目的或通过公法实现私法目的的各种尝试造成公私法界限日益模糊,私法中为数不多的数字现象均可借此得以解释。 第四,数字规定旨在增强法律的确定性,但同时可能损害法律的必要弹性。数字不需要解释,但法律却必须经由解释获得对未来的适应性与对个案的适用性,法律的过度数字规定会造成法律的僵化、形骸化。 第五,司法过程中对数字的过度依赖易导致司法结果实质不公正,以放弃司法判断的独立性、扭曲司法立场的中立性为代价所获得的司法结果,更不易于收获公正评价;也导致将司法行为视为管理对象,从而使得司法机关*终沦为行政权力的附庸。 第六,法律的数字规定只能是有限的、相对的。法律的工具理性需要数字规定,而人性则是无法数字化的。突破了数字规定的必要限度,则会引发功利主义、工具主义、形式主义、科学主义在法律中的泛滥。 -
公司法与保险法若干理论前沿问题研究唐英公司法学与保险法学作为商法学中的两大重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极受各国商法学者的关注与青睐。《公司法与保险法若干理论前沿问题研究》选取该领域八个理论前沿问题,在已有的研究基础和研究积累之上,以专题研究的形式对此进行细致、深入地分析与探讨。公司法方面,《公司法与保险法若干理论前沿问题研究》选取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经营范围性质四个问题作为研究专题;保险法方面,《公司法与保险法若干理论前沿问题研究》选取保险受益人制度、重复保险制度、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四个问题作为研究专题。 -
不动产被征收人权利保障机制研究渠滢本书对被征收人权利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 第*,本书对不动产被征收人的概念进行了重构,对不动产征收中的权利主体进行了全面覆盖。对被征收人的概念界定直接影响征收补偿范围的确定,但是,理论界对这一概念仍缺乏统一认识。本书在对被征收人与被拆迁人进行区分的基础之上,在中国语境下对这一概念进行重构,将不动产被征收人定义为财产权益由于政府的征收行为而遭受直接损失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不仅指被征收财产的所有权人,也包括与被征收财产有利害关系的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等,从而极大拓宽了在不动产征收领域受法律保护的群体范围。 第二,本书对不动产被征收人进行了类型化研究,将不同类型被征收人在不动产征收中的权利均予以明确。传统的不动产征收补偿理论研究和制度实践均着眼于对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损失补偿。事实上,不动产征收在消灭所有权的同时,还会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地役权人、不动产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不动产抵押权人等在内的各类型不动产权利人带来财产权益的损害。本书通过类型化的研究方式,在对比中找出不同类型被征收人权利的特殊性之所在,对其特有的权利种类进行提炼和定型,并为每一种不同类型的被征收人构建符合其权利属性和特质的权利保障机制,便于各类被征收人在面对政府的征收行为所造成的侵害时能够对号入座,并尽快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 第三,本书不仅关注于被征收人实体权利,也对被征收人的程序权利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对于被征收人的程序权利,无论是政府还是被征收人均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事实上,由于不动产征收所具有的对私权利的不可抗拒的侵害性,在征收过程中应更加强调私权对公权力的程序性控制,以防止征收权的滥用。本书对被征收人应有的各项程序权利体系进行了构建,其中就知情权、参与权和抵抗权的内涵和实现机制进行了重点论述。 -
西南法律评论吴钰鸿本卷《西南法律评论》采撷理论与实务佳作14篇,覆盖司法体制改革、法理学、民商法、刑事法、经济法五大领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三位实务专家聚焦司法体制改革,撰文就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法官惩戒程序的“控辩审”模式、未经审批民事合同效力的司法认定等重大实务问题展开研讨。在法理领域,自然权利的“自然”范畴、动物确权的拟制方法、社会契约论的缘起和流变获得批判性考察。民法学人探讨了预告登记之破产保护效力、中美防止挥霍信托制度、C2C平台的商标帮助侵权连带责任等前沿问题。在刑事法领域,危险驾驶罪之旅客运输范围、功利主义视角下的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中的执法公信力、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等问题得到系统考察。在经济法领域,本卷从国内和国际两个面向分别择取数字货币反洗钱规则和人民币国际化题域的两篇力作,以飨读者。 -
民间法谢晖暂缺简介... -
洗钱(美)约翰·马丁格《洗钱:刑事侦查员指南(第3版)/经济犯罪对策研究书系·鹭鸣湖文库》是刑事侦查员的指南,并且《洗钱:刑事侦查员指南(第3版)/经济犯罪对策研究书系·鹭鸣湖文库》所概述的概念和技巧对联邦特别工作组部分职能的毒品犯罪侦查同样适用,尤其适用于追踪非法污染环境者及欺诈违法者或者适用于那些追查资助恐怖主义威胁的机构。《洗钱:刑事侦查员指南(第3版)/经济犯罪对策研究书系·鹭鸣湖文库》有三个主要目标。一,作者想让人们理解洗钱是如何进行的以及它如何与现代的全球犯罪活动融为一体。第二,作者希望能够提升侦查员侦查洗钱和金融犯罪的能力。第三,作者希望读者将会认识到这些知识在侦查有组织犯罪活动中的价值,以及确信在今后的案件中能够运用这些知识。 -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胡云腾暂缺简介... -
判解研究2018年第4辑王利明暂缺简介... -
司法案例大讲坛黄文俊,国家法官学院暂缺简介... -
行政法视野下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研究杨方能《行政法视野下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研究》以行政法学科维度为研究视角,以我国特大城市面临的主要社会风险为背景,以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预防、监测、处置和危害后果恢复阶段内各项机制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并通过阐述域外国家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的先进经验,探讨建构并优化我国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监管机制的法律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