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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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知识产权法李明德,黄晖,闫文军 著《欧盟知识产权法》由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李明德担纲主持,由国内三位知名的知识产权学者及实务专家加盟撰写。《欧盟知识产权法》是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和介绍欧盟知识产权法的著作。内容包括了欧盟知识产权法总论、欧盟版权法;欧盟专利、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欧盟商标法;欧盟知识产权与欧共体竞争法。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发展,以及中欧贸易的充分展开,欧盟条约对各国法律的调整,将对我国法律产生重要的作用。文中,作者大量使用典型案例解读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大大加强了《欧盟知识产权法》的可读性与实用性。阅读人群:博士\硕士研究生、教研人员,以及从事实务的法官与律师,他们会从中寻找案件解决的办法。另外,国家行政机关如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也会关注。 -
美国能源法律与政策胡德胜 编著美国是一个能源大国。2008年,在储量方面,石油居世界第11位,天然气居第6位,煤炭居第1位;开采量方面,石油居世界第3位,天然气居第2位,煤炭居第2位;进口量方面,石油居世界第2位,天然气(管道)居第1位;消费量方面,石油居世界第1位,天然气居第1位,煤炭居第2位,核能居第1位。由于其世界第一经济大国的地位,美国能源法律与政策对世界的影响程度无疑是巨大的和不可替代的。了解、学习和研究美国能源法律与政策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然而,国内学者目前有关这方面的全面研究(不包括译著)基本上是一项空白。美国官方认为,其经济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市场手段和计划手段共同发挥作用的“混合经济”。通过《资源和能源政策法律比较丛书:美国能源法律与政策》,可以领略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大国美国,其政府是如何在能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源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实施宏观和微观调控,从而实现国家的政治、社会、经济和环境目标的。 -
联邦论(美)汉密尔顿,(美)麦迪逊,(美)杰伊 著,尹宣 译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畅销,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
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齐湘泉 著《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是《赢在美国——IETAC(97)贸仲裁字第0517号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承认及执行》的姊妹篇。《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采用实证的方法,对中国仲裁裁决在外国和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及执行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根据1958年《纽约公约》界定了外国仲裁裁决,分析了我国界定外国仲裁裁决立法、实践与《纽约公约》的共通性和差异性,提出我国对外国仲裁裁决的界定应回归《纽约公约》的轨道。《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对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必须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依据《纽约公约》对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我国仲裁裁决在外国申请承认及执行的实践和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申请承认及执行的实践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全面阐述了如何申请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对国际商事仲裁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缺员仲裁是违法仲裁,应予否定;对公共政策进行了重新认识,指出“真正的国际公共政策”不宜提倡;对申请承认及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体审查的观点进行了剖析,认为各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都要进行形式审查和实体审查,法院对在本国申请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不主动审查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是否违反本国公共政策是法院失职;对各国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上诉制度进行了考察,建议废除我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内部报告”制度,建立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诉制度。《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研究了仲裁员有权作出惩罚性仲裁裁决理论,探讨了惩罚性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制度,介绍了外国仲裁制度的发展。《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论》是研究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的一部力作,资料翔实,内容新颖,说理充分,可读性强,是读者的良师益友。 -
路易斯安那民法典娄爱华 等译民法典是一个国家的百年大计,只有经过充分的理论准备,才能经得起上百年时间的考验。我国正处在制定民法典的前夜,全国人大的主要负责人计划在近几年内、民法理论界的执牛耳者打算在2010年内,完成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但尽管立法部门充分理解、理论界高度重视这一事业,由于长期的民法文化断层带来的缺憾,制定中国民法典的资料准备和理论准备仍嫌薄弱,急需加强。 -
法律要义霍布斯 著,张书友 译《法律要义:自然法与民约法》旨在述自然法与民约法之要,而此有赖于解人性、知国家、明法律。古往今来,涉此之著述不知凡几,却聚讼纷纭而莫衷一是,须知真知所生者唯真知而已,相关争辩所以至今未休,皆因论者并未真正明了其主旨究竟何在。 -
西方法律思想导论刘星 著《西方法律思想导论:传说与学说》既可作为知识研习的路径,也可作为思想激发的资源。这意味着,《西方法律思想导论:传说与学说》不仅是“法律思想史”的,而且是“法理学”的。因为《西方法律思想导论:传说与学说》非常侧重分析,借助“他者”(西方法律思想)的背景潜入原理的讨论。 -
盎格鲁-美利坚法律史(美)坎平 著,屈文生 译《盎格鲁-美利坚法律史》是“美国法精要”丛书中一部极具特色的概览性著作,是一本了解普通法历史的好书。它具有简明扼要、提纲挈领、体系完整、详略得当等特征。相信本书的中译版会为我国的法学研究提供借鉴,把西方法学家的灵气和睿智带人中国。 -
美国实用工具主义法学(美)萨默斯 著,柯华庆 译20世纪70年代中期当我在牛津大学休假期间,撰写了一篇题为《法律的工具性方面》的长文,在此文的准备过程中并没有参考任何先前的理论家具体著作。自1975年离开牛津,我决定除非至少已经完成对霍姆斯、庞德等人作品中所展现的美国法学之发展作一番考察,否则不再继续这方面的研究。本书就是这一努力的结果,但由于种种原因,它已迥异于我之前的设想。随着我对此方面问题研究的深入,我认识到,我自己独立从事的法律现象重要方面的理论化工作,与我对于早期理论家就此问题所作的评述的进一步理解,两者相互交融和渗透,充实了最终的结果。我也逐渐意识到,一个略为折中的方法可为我的工作增添特别的具体性和意义,使之浑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另外,我渐渐相信美国理论家的成果,就其本身自成一家而言,是值得研究的;因为作为美国唯一的本土法学理论,即使它还不够完善和成熟,但它为西方法学思想做出了真正的和实质性的贡献。 -
欧盟REACH法规实施指南丛书·第十卷魏传忠 主编根据欧盟REACH法规成立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编写的《欧盟REACH法规实施指南》共22卷,但迄今尚未出全且未按顺序出版,各卷的篇幅差异很大,为便于国内企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我们先将其已发布的指南编译出来,以及时满足国内企业的需求,因此中文编译本的卷号与原版指南的卷号并非一一对应。《关于物质限制的卷宗制作指南》是《欧盟REACH法规实施指南丛书》(中文编译本)的第十卷,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法规中心与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完成。REACH法规的限制程序通过确定物质生产、使用或投放市场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所产生的不可接受的风险,从而限制其全部或部分用途,为欧盟建立了一个安全屏障。限制意味着对物质的生产、使用或投放市场提出限制条件或禁止,物质自身、配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都可能受到限制。本卷详细描述了欧盟各成员国主管机构及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如何根据REACH法规为提出限制议案准备附件XV的卷宗,对我国向欧盟出口化学品或在配制品和物品中使用化学品的企业避免使用受到限制的物质,选择和使用替代物质具有实际的提示和参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