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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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法外观理论研究罗瑶 著法国民法外观理论起源于19世纪末,在法国已经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如果说这一理论在19世纪末的产生,是为了满足因不动产交易发展而出现的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其20世纪中叶在代理(代表)等领域的扩张,同样是为了满足因商业贸易繁荣而深化的同一需要的话,那么,20世纪下半叶这一理论在婚姻家庭等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则最终反映了其根本制度目的在于实现事实与法律冲突中的第三人合理信赖保护。所有权外观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事实与法律的冲突。法国外观所有权理论弥补了法国不动产公示制度效力上的不足,确保了对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保护。代理权外观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样根源于事实与法律的冲突。法国表见代理的构成,不以被代理人的“过错”或“可归责性”为要件,从而超越了传统的民事责任保护模式,强化了对第三人合理信赖的保护。外观身份产生的主要原因,仍然根源于事实与法律的冲突。法国外观住所、外观行为能力、外观婚姻等外观身份理论,能够有效地解决因传统民事身份制度规范失效而发生的第三人合理信赖保护问题。 -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加坡)杨炎龙无论是将外资引进来,还是中国企业“走出去”,随着国际间交流合作的日趋频繁,跨国摩擦纠纷也随之增多。除了大家比较熟悉的诉讼程序(即通过法庭审判解决争议),在国际商事领域,国际仲裁正凭借其独有的优势,成为国内外企业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选择方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国际商业活动中,仲裁已成为游戏规则的一部分。认识、了解国际仲裁已成为企业迈向国际市场必不可少的一项功课,因为只有懂得如何控制争议解决的风险及成本、通过有利途径成功有效解决争议的企业才能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取得长足稳定的发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如何在新加坡和香港进行国际商事仲裁》就诉讼和仲裁以及不同类型的仲裁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中的利弊进行了分析,概括了商事仲裁的优点,并从实际操作角度出发,就企业如何从合同谈判伊始就将争议解决纳入商业运作计划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建议涉及企业在各个阶段有可能面临的与争议解决有关的问题,包括如何起草仲裁条款、如何选择合同实体法、如何选择外聘律师及组织企业内部法律团队、如何在合同签署及执行阶段规避争议风险、控制解决争议的成本,以及在争议发生或仲裁开始后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程序,为企业争取有利的结果等课题。除了中国内地,新加坡和香港同为亚洲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如何在新加坡和香港进行国际商事仲裁》也将从地理、法律体系、仲裁法架构、两地的仲裁中心及其仲裁规则等方面出发,就这两地的国际仲裁概况作全面系统的介绍。结合作者自身多年在亚洲地区的国际仲裁执业经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如何在新加坡和香港进行国际商事仲裁》为有意选择在亚洲进行国际仲裁的企业提供了新*全的实用信息,也为企业如何处理在国际商业活动中的争议解决风险提供了极富价值的参考方案。 -
南亚国家经贸法律概述陈利君 等 著《南亚国家经贸法律概述(套装上下册)》不仅注重对南亚国家的法律介绍,而且增加了南亚国家经贸环境、南亚国家经贸法律对中国与南亚国家开展经贸合作的影响等分析。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如解决贸易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方法,在贷款、税收、劳工雇佣等方面的注意事项等。其目的是为了增加指引性和适用性,以便让国内学者以及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南亚国家的法律制度与环境,从而有效化解风险,更好地推进经贸合作。 -
英国租借时期威海卫法律制度研究何勤华 主编,邵宗日 著1898年,在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中,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租威海卫专条》,据此将威海卫作为英租借地实行殖民统治长达32年。在此期间,英威殖民政府颁行了大量的法律条例,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较好地维护了其统治利益及租借期间的社会秩序。《英国租借时期威海卫法律制度研究》以英国租借时期威海卫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在研读了大量档案和史料的基础上,对施行于当时的民事、刑事、行政、司法乃至国际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做了系统梳理,并从比较法的视角归纳和分析了其立法和司法制度的特色及成因,阐述了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启示和借鉴。 -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签法规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 译《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食品标签法规丛书: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签法规》以食品标签为着眼点,介绍了澳大利亚、新西兰制定的食品标签的有关标准和标注指南。《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食品标签法规丛书: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签法规》先介绍了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签管理概况,然后详细阐述了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签,的详细法规条文等。附录主要介绍了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过敏原标签,《强制性警示和忠告声明》用户指南和自愿附带微量过敏原标签标注程序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食品标签法规丛书: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签法规》读者对象为从事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出口贸易有关的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食品包装设计行业、行业协会等工作人员,进出口食品监管人员,也可供国内食品标签研究和管理人员作为参考。 -
英国慈善信托制度研究解锟 著21世纪初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慈善信托仅作了一些简单规定。如何让信托这种资金运作模式有效地用于公益目的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英国不仅是慈善信托制度的源头,而且是构建该制度的典范。《英国慈善信托制度研究》对英国慈善信托的设立、运行和终止的法律安排,以及国家层面上对慈善信托制度实施的监管与救济进行了全面论述。在此基础上,通过各时期英国对慈善信托制度进行调整以迎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分析,揭示出慈善信托在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和社会中的角色。该研究对我国成功建立慈善信托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
捷克刑法典陈志军 译现行的《捷克刑法典》(第40/2009号法律),于2009年1月9日通过,2009年8月7日第306/2009号法律进行了修正,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捷克刑法典分为总则、分则、过渡规定和最后条款三卷。总则部分包括八编:第一编(刑法的适用范围)、第二编(刑事责任)、第三编(违法阻却事由)、第四编(刑事责任的消灭)、第五编(刑事制裁)、第六编(前科消火)、第七编(关于特定犯罪人的特别规定)、第八编(解释性规定)。分则部分包括侵害生命和健康罪等十三编。 -
从金融危机审视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张路 著,徐原 审校不讲道德的放贷人厚颜无耻地将消费者诱人各种复杂的贷款中,隐藏着各种成本。美国国际集团(AIG)等公司利用借款进行巨额风险对赌。这些规则不限制各种滥用和暴行,却使纳税人在大银行或金融机构倒闭时被套牢。现在,甚至在危机冲击之前,我曾到华尔街,呼吁进行常识性改革,以保护消费者和我们的整体经济。而且,在就职后不久,我即建议进行成套改革,授予消费者和投资者更大的权利,使导致这次危机的各种影子交易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永远停止利用纳税人的钱来进行救赎。今天,由于在场各位的努力,这些改革将成为我们国家的法律。 -
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费安玲 执行主编《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讲述了:2009年金秋十月的北京,第四次迎来了参加“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会议的中外民法学界、罗马法学界和法制史学界的两百余名学者。这些学者虽然分别来自中国大陆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意大利、德国、日本、秘鲁、韩国等不同国家和地区,但是,在第四届“罗-5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这个高水平的学术平台上,大家围绕着“从古代罗-5法、中华法系到现代法:历史与现实的对话”的会议主题进行了为期2天的富有成效的学术“聚餐”。与前三届研讨会相比较,这次会议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学术讨论的视野相当的开阔,即在从现代社会纵深至古代社会的同时,借助于法制史的“时I".-1隧道”,不仅从罗马法横跨至现代民法,而且从古代罗-5与古代中国这两条在人类文明史上最具代表性的路径上完成了比较分析的横跨。 -
俄罗斯民法E.A苏哈诺夫 主编莫斯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主任、《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主要起草人之一、俄罗斯工商会仲裁院院长、法学博士E.A.苏哈诺夫教授主编并由莫斯科大学民法教研室集体编写的这套四卷本《俄罗斯民法》是俄罗斯社会发生根本变革以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编纂完成后出版的最具权威性的民法学鸿篇巨制。它不仅全面阐述了俄罗斯现行民事立法的基本制度,而且也是俄罗斯民法学两个半世纪之久探索发展的最新成果。该书已经作为经典教材,为俄罗斯各大学法律专业广泛使用,在俄罗斯法学界享有盛誉。正当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际,翻译出版这套《俄罗斯民法》教程,对于有待完善的中国民事立法和完成中国民法的法典化,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