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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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期监会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美国期监会规章(中英文对照本)(套装全4册)》翻译的是《美国联邦规章汇编》(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中涉及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CFTC)(以下简称美国期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即《美国联邦规章汇编》第十七编第一章,包括了从美国国内市场规则到外国期货和期权交易的监管、从交易所纪律处分程序到向美国期监会提交报告的规定等内容,涉及面广、内容详尽、条款明确,对我们深入了解和研究美国期货交易制度与规则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美国联邦规章汇编》是美国联邦政府执行机构和部门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FR)中发表与公布的一般性和永久性规则的集成,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法律效力。《美国联邦规章汇编》分为编(title)、章(chapter)、部分(part)、节(section)四个层级:汇编共有五十编,代表受联邦监管的广泛领域;每一编分为几章,各章依据法规的颁布机构命名;每章再细分为几部分,涵盖特定的监管领域;所有的部分由节组成,具体规定相应事项。《商品交易法》(The Commodity Exchange Act)是规范美国期货市场的主要法律依据。在该部法律的框架下,美国期监会作为美国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细化的规章和规则。这些规章和规则经公布后,被统一编入《美国联邦规章汇编》第十七编“商品和证券交易”第一章“美国期监会”。经过多年的修改和完善,目前该章共包括了第1~5部分、第7~21部分、第30~42部分、第44部分、第100部分、第140~150部分、第155~156部分、第160部分、第166部分、第170~171部分、第190部分等53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一)第1~5部分:第1部分是依据《商品交易法》制定的总则,第2~5部分具体对美国期监会采用的官方印章、注册、商品基金管理人和商品交易顾问、场外外汇交易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第7~14部分:重点规定了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拒绝会员资格申请等行为时应当遵守的标准,美国期监会对交易所相关自律监管行为的审查规则,美国期监会相关裁决程序的操作规则、调查规则、赔偿规则,公共规则制定程序,以及暂停或者取消出席和执业资格的规则。(三)第15~21部分:主要对向美国期监会报告的事项作出规定,需要提交报告的主体包括负有报告义务的市场,负有报告义务的期货经纪商、结算会员和外国经纪商,本国交易商,根据本章第1.3(z)节持有真实保值头寸者以及棉花贸易商和经销商等。(四)第30~42部分、第44部分:这几部分主要对外国期货和外国期权、商品期权、混合工具、互换协议以及杠杆交易等的监管进行规范,同时还规范了豁免市场、衍生品交易执行设施、指定合约市场和衍生品结算组织等实体。反洗钱、反恐怖分子融资等内容主要体现在第42部分的规定中。(五)第100部分、第150部分:对交割期、持仓限额等具体交易事项作出规定。(六)第140~149部分:主要对美国期监会的内部事项作出规定,具体包括美国期监会的组织、职能和程序,工资抵扣,员工补偿,权限内活动产生的美国债权的收取,现任或前任管理人员和员工应传票或法院的其他要求披露信息和提供证词的相关程序,记录和信息,保存的个人记录,公开会议,《司法公平法》在美国期监会裁决程序中的实施,反歧视残障人士政策在美国期监会的项目或者活动中的落实等内容。(七)第155~156部分:就交易规范和经纪商协会作了详尽规定,涵盖的内容包括场内经纪商、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的交易准则,在注册衍生品交易执行设施处理事务的准则,经纪商协会的注册,合约市场的执法计划,经纪商协会会员资格的披露等。(八)第160 部分、第166部分:关注对消费者和客户的保护。其中,第160部分具体规定消费者财务信息的隐私权问题,第166部分就客户保护规则作了详尽说明,主要内容包含交易授权、监督、分支机构以及争议解决程序。(九)第170~171部分:第170部分主要规定期货协会注册申请相关事项,包括美国期监会审查此类申请的标准、注册说明书以及注册期货协会会员资格;第171部分则规定了美国期监会对全美期货业协会相关自律监管措施的审查规则。(十)第190部分:该部分依据《破产法典》就经纪商破产制定了专门的规则,并对破产申请表格和特别破产分配进行了具体说明。以这些与时俱进的法律、规章为基础,通过有效的监管,美国期监会确保了期货市场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的功能,有效保护了市场参与者免受欺诈、操纵和与商品、金融期权期货销售相关的滥用交易行为的侵害,培育了一个开放、充满竞争和财务健康的、成熟的期货和期权市场。目前,我国期货市场正处于日趋规范的阶段,相关法律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我们相信,这次对《美国期监会规章》最新版本的全面翻译,必将为我国期货市场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
欧洲公司法理论与实务张学哲 著,张保生 ,张彤 编《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欧洲公司法理论与实务》主要内容包括:欧洲法院与基本自由、欧洲法院关于Rheinmuellen一案的裁决、欧洲法院关于Gebhard一案的裁决、欧洲法院关于Keck-案的裁决、欧洲法院关于公司开业自由的系列裁决分析、欧洲法院关于DailyMail一案的裁决、欧洲法院关于Centros一案的裁决、欧洲法院关于Ueberseering一案的裁决、欧洲法院关于InspireArt-案的裁决、欧洲法院关于SEVIC-案的裁决等。 -
英国法导论(英)威廉·格尔达特 著,张笑牧 译《英国法导论(原书第11版)》正文包含了八章内容。前三章相当于总论,概括性地介绍了与英国法相关的法律渊源,同时使读者对这个法律体系、机构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后五章则是按不同的法律部门对其进行了系统、简练、全面、准确的阐述。 -
澳大利亚联邦证据法澳大利亚司法部 编 王进喜 译澳大利亚证据法的当前样态,是由制定法、普通法和法院规则所组成的混合体。1995年,澳大利亚联邦和新南威尔士州通过的《1995年证据法》,是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近十年工作的成果。这些法律在绝大多数方面是一样的,常常被称为《统一证据法》。《1995年证据法》采用了娴熟的立法技术,使得该法清晰、可读,成为一部使用者友好型的立法。澳大利亚司法部编著的《澳大利亚联邦证据法 (中英对照)》对《1995年证据法》才中英文对照形式,方便读者学习使用。 -
阿克曼文集·建国之父的失败(美)布鲁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著 田雷 编 江照信 译1800年美国总统犬选,就在费城宪法墨迹未干之际,美国宪法却走向了崩溃的边缘。在这本基于七年之久档案研究的宪法史新著中,布鲁斯·阿克曼教授讲述一个有关美国建国、总统制和司法审查的新故事。制宪者们设计出的是一个“反对政党的宪法”,并未预计到两党制的形成,因此当杰斐逊民主党与联邦党在1800年为总统职位展开选战时,原初宪法的规则制造了一场革命后的宪法危机,杰斐逊和阿隆·伯尔在众议院内陷入了选举僵局,杰斐逊党人在南方州的民兵已经准备好随时开拔首都华盛顿,而联邦党人则密谋让约翰·马歇尔登上总统的宝座,美国宪法之所以在此次危机中逃过一劫,要归功于政治家的作为和纯粹的运气。本书如同阿克曼历来的宪法作品,不仅是第一流的宪法理论著作,而且是一本“精彩的历史侦探小说”,创造性地重述了美国政党、宪法解释和总统政治的历史,阿克曼告诉我们,建国本身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可以在费城毕其功于一役的时刻。 -
柬埔寨王国投资法律风险防范赵耀 著《柬埔寨王国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是作者长期从事柬埔寨王国投资法律实务的经验成果,对柬埔寨王国投资、税收、金融、劳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解读,并总结实务操作要领,分别深入介绍了投资柬埔寨王国农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能源、矿产、旅游等领域的法律环境和风险防范。《柬埔寨王国投资法律风险防范》内容完整、体力合理,对律师同行、高校研究人员、学者具有很好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
西窗法雨刘星 著《西窗法雨(精装版)》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文章短小、精彩,通过讲故事的方式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领略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在这样的论说里,进入法律的智慧天地,享受智慧的乐趣。 -
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研究袁钢 著,张保生 ,张彤 编《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研究》的研究属于规范和监督权力的范畴,而重点是对于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一般可以从两个角度或层面实施:一是通过国家,即“以权力规范和监督权力”,如司法监督和行政监察,就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二是通过人民群众,即“以权利规范和监督权力”,如人民信访和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强制力,却是直接代表或反映民意的权利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无数的历史事实还证明,单纯以权力或单纯以权利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都有欠缺:以包括司法监督和行政监察在内的其他国家权力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虽然具有国家强制性,对于及时处理和纠正权力行使中的违法行为很有效,但是对这种制约权力的权力也还需要制约,因此可能形成无穷无尽的权力制约链条。以包括人民信访和舆论监督在内的其他人民群众的权利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享有权利的一方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所以原本处于制约地位的权利,反而常常被权力所制约。同时,由于权利制约缺乏国家强制力,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这就很容易造成这样的情形:明知权力的行使违反法律,享有权利的一方也无能为力。因此,必须将“以权力规范和监督权力”与“以权利规范和监督权力”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行政权力运行可能产生的腐败和专横。《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研究》所研究的监察专员制度正是这两者的基础和结合。 -
港台地区性别平等立法及案例研究刘小楠 著《港台地区性别平等立法及案例研究》不仅对香港和台湾地区保障性别平等的相关立法以及法律的实施机制进行介绍,更试图通过对港台地区性别歧视典型案例以及原始裁判文书的呈现和深度分析,反映这两个地区性别平等法律如何被具体实施和运用,台湾法官如何在司法判决中阐释和理解平等和歧视的含义,以及如何来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以期给内地的立法和司法提供一些借鉴。 -
英国合同赔偿制度研究陈任 著,梁慧星 编《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英国合同赔偿制度研究》是对英国合同司法救济制度中的赔偿法律规则予以全面、系统研究的一部著作。通过深入探究英国合同赔偿制度建立的背景和理论基础,分析各种具体规则的功能、作用、适用方式,判断各种规则对解决违约纠纷的途径、方法、意义和价值,同时阐明英国合同赔偿制度的特点与发展趋势。研究表明,英国合同赔偿制度是以权利救济为基本理念结合多元化的赔偿方式,实现多样化功能,操作性、实用性强的法律制度。《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英国合同赔偿制度研究》是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前沿理论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队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