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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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春之霖《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特点:内容全面实用详尽介绍老百姓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精选来自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涉及婚姻、医疗、教育、就业、工伤、诉讼、刑事犯罪等各个领域,全面解答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疑惑,是掌握法律知识的必备宝典、大众维权的必用利器、百姓身边必不可少的法律顾问。体例科学简明《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分为“宪法篇”“民法通则篇”“婚姻家庭篇”“遗产继承篇”等,分类清晰,体例简明,由大众想知道的法律问题人手,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三个板块,解答法律疑惑,普及法律常识,可随时为读者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法律的捷径以案例说法,解密身边的罪与罚。精辟的法律解析,让读者学以致用,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以简明的语言解读难懂的法律名词,帮助读者轻松掌握必知必备的法律常识,让每个人都看得懂、用得上。大众必备的手册以法律说话,领悟维权的法与策。准确、明晰的法律条款和法规政策,指导读者以法律的眼光洞察是非曲直,以法护身,指导读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规避各种陷阱,在各类纠纷中合法维权。一册在手,法律问题不求人,是个人、企业、家庭必备的法律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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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帝国中追问合法性问题徐晨本书主要希望探讨美国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中对待合法性问题的态度,以及他是如何在探究合法性问题的同时,以“建构性诠释”与“整体性”作为其理论基础,回应法理学之基本问题“法律是什么”以及“何谓正当之法”。一如本书结构所示,我希望将德沃金对“法律概念”的认识作为理解其合法性理论的契机,并凭借论证“建构性诠释”以及“整体性”的要旨,很后揭示这两个经典问题在“法律帝国”中的“合二为一”。在本书中,作者将简要论述合法性问题与德沃金理论的关联。针对立法实践中的合法性问题,德沃金反对乌托邦式的社会契约论传统,主张政治共同体的合法性问题应当通过引入第四种政治美德“整体性”来予以解决。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合法性问题,德沃金反对法律实证主义以及其它法学流派采取的“语义学”态度,主张法官应当通过建构性诠释在判决中给出对法律实践的“很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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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机制研究叶正国《海峡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法律机制研究》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制度化协商作为研究背景,以“一个中国”框架作为研究前提,以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及其法律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在总结两岸海洋事务合作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相关两岸海洋立法和两岸协议,并探讨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实践轨迹,引入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资源对两岸海洋事务合作的治理转向、法理基础和法制建构等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从而建构起两岸海洋事务合作法律机制研究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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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论吕世伦,文正邦在理论法学中应排在首位的科学—法哲学,长期以来一直处于阙如状态,这是很遗憾的事。《法哲学论/吕世伦法学论丛》正是适应这种客观情况的需要问世的。书中没有对法哲学的内容全面地铺陈开来,而是有所侧重,除了总论之外,主要集中于法本体论、法价值论、法学方法论三大核心问题。虽然书的篇幅较大,但原版连续加印,看来是备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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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读本吕世伦《法学读本/吕世伦法学论丛》是20世纪80年代全民普法高潮中撰写的综合性的高等法学教材,是一部综合性的高等法学教材。《法学读本/吕世伦法学论丛》是为讲授基础法学,以及有志于通过自学而进入法律工作者行列和希望获得一些较系统的法学知识的同志们编写的。为一些高校和部队干部、机关干部所采用,销量颇大。书中对法的一般理论、国内各部门法学和国际法学进行了清晰扼要的概括,效果良好。《法学读本/吕世伦法学论丛》原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于1987年7月。本次编集,在原版的基础上稍作订正,并依照选集体例对《法学读本/吕世伦法学论丛》结构略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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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的精神吕世伦《当代法的精神/吕世伦法学论丛》是作者近十年来在学术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汇集成的,其中包括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产生、形成及其理论渊源,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当代理论法学思维范式的相关科学、法学基本范畴、法律的实质体系、司法以及西方法哲学等问题。这些论述对于探讨和思考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问题,是颇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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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理论法学研究吕世伦《当代西方理论法学研究/吕世伦法学论丛》是对当代西方理论法学横向研究的专著,其中包括西方学者普遍关注而又对理论法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八项课题;法律形成与演进学说;法律的概念与本质学说;法律制度学说;法律政策学说;法律程序学说;法律意识学说;法律行为学说;法律秩序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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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学课堂吕世伦《理论法学课堂/吕世伦法学论丛》的一篇是作者对中国人民大学民法研究生班的讲稿;第二篇是全国通用教材《法学概论》法理部分;第三篇是对中国政法大学前五期法理研究生和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83级法理研究生的讲稿,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整理打印成册,作为教材。作者从教60余年,除了理论思想方面的成就之外,他的教学经验亦必有借鉴之处。《理论法学课堂/吕世伦法学论丛》附录部分,收录了作者为各法学相关辞书所编写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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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国家与法的当代中国语境吕世伦《社会、国家与法的当代中国语境/吕世伦法学论丛》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国家与法之基本问题进行了较为完整而深入的创意性研究。《社会、国家与法的当代中国语境/吕世伦法学论丛》一章为社会、国家与法的一般原理,侧重讨论社会主义社会与市民社会之区别和联系。第二章阐发法的核心概念是权利(人权);其中系统讨论法学的三大基本对应范畴即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职权与职责。第三章是对社会、国家与法的价值分析,包括法的真善美、德治与法治、合理性与合法性、程序正义等诸问题。第四章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与法,深入剖析以人为本的内涵、以人为本是法治的价值基础、以人为本的法律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机制等内容。第五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成长的理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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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吕世伦,周世中《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吕世伦法学论丛》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探讨“以人为本”的概念及其思想渊源。主要论述了西方“以人为本”的思想渊源、中国“以人为本”思想的发展以及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及其地位。第二部分,研究法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针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吕世伦法学论丛》从立法、执法、司法的法律实践,探求如何使社会主义法治更好地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明确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执法理念和司法原则,提出了立法、执法与司法都必须立足于对人的关怀,社会主义法治应当以彻底解放人为高宗旨。第三部分,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与“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关系和实践问题。这一部分涉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内容,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的人格权、自由言论权,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等社会实践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分析与探索,拓展了我们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视野,从更广泛、更深层次上挖掘了“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通过三个部分的阐述,《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吕世伦法学论丛》确立这样几个基本的观点:一,将“以人为本”作为依法治国的价值基础;第二,“以人为本”既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原则,应将其贯彻到整个立法、执法、司法的实践中;第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中国法治未来的发展走向具有决定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