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
法律与权利高志明主编这套丛书以思想启蒙为宗旨,以普通大众为对象,围绕人文精神,系统介绍古今中外的人文思想,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阅读本书,您将会体味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洛克的法治思想,并感慨苏格拉底为了捍卫雅典城邦的法律而不惜付出生命;您将会感受到卢梭、汉密尔顿、罗尔斯对人权、正义思想的深刻阐释,更会意识到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的博大精深;您通过纵览经典名著的精华,可以从中深刻领悟法律与权利理论的精神实质;您还必将通过各种精彩的案例分析,懂得什么权利是无法放弃、不能剥夺的,更会自觉的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尊重他人的权利;而那些动人、感人的趣闻故事,还会让您在微微一笑后,佩服主人公维护法律、捍卫权利的精神。高志明,本科,研究生阶段先后研习于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学院、法学院。已在核心期刊、网站发表《制度公正与博弈均衡》等文章多篇,编著《新主管必备的20种能力》等管理类、法律类畅销书5本,近百万字。本书的作者是中国著名法学院系的博士或硕士,分别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和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他们不仅长期深受法学殿堂里学术气氛的熏陶浸染,更加注重参与社会实践、体?熘泄缁嵯质担蚨日莆樟朔岣欢易ㄒ档姆芍叮夷芄挥美泛拖质档难酃馊鲜逗推缆凵缁帷?为了做到文字通俗易懂、形象生动、雅俗共赏,书稿经过了多次反复修改推敲,凝聚了作者的大量心血。关于这一点,相信您在细细阅读本书时定然能够发现。
-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文书教程顾克广主编该教材涵盖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以及仲裁机构常用的、主要的文字叙述式文书,并对每种文书写作基础知识作了阐述。同时附有文书的格式(样本)和实例。
-
审判研究刁海峰主编;《审判研究》编辑委员会编金融诈骗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民事优先权制度研究(上) 简析外商投资企业之清算程序与司法审查 恐怖主义之定义分析 域名纠纷的司法解决与商标法的变革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判组织改革问题的调研报告再审事由审查程序的法定化 ——申诉复查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罪刑相适应原则司法实现研究 非金融机构受托理财行为的效力及其法律规制 刑事诉讼审级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合同义务转移与债务承担 ——以《合同法》第84条为中心 贷款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寻解 中化江苏公司与盐城天地公司、中化盐城公司 保证合同纠纷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苏民二再终字第045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证据和 定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及2004年命题走向预测本书编写组暂缺简介...
-
中国注册律师(律师事务所)名录《中国注册律师(律师事务所)名录》编委会编为人满足公众的需要,本书在名录前特设“特别推荐律师”和“特别推荐律师事务所”专页,向公众特别推介一批业务强、声誉好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本书系根据各地媒体公告示资料及各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填报资料收当而成。本书全面收录龙中国注册的各省、市、自治区的师事务所和律师,包括律师事务的名称和律师的姓名、办公地点、联系资讯等相关信息资料。但由于传递失误等原因,一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各单未能全部收当在内。
-
国家司法考试重点考点精讲VCD北京万国学校暂缺简介...
-
司法文书·论述·案例中国法制出版社司法考试专家组编本书紧扣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分司法文书、论述题、案例三部分。
-
经济法概论朱晔主编财政部“十五”规划教材 全国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教材。本教材分为总论、经济组织法、市场运行法、宏观调控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六编。分别论述了经济法基本理论、企业法、合同法、财政税收法律制度等二十章内容。
-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本套书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织编辑,约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正法学院、外交学院、北京汉华律师事务所等院校和单位的知名学者和对司法考试有一定研究的专家担纲撰写。全书初稿完成后由法学界资深学者进行了审定。这套书在撰写时力求反映和体现国家司法考试的特点,在注意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实务的结合,对应试人员应当掌握的各学科基本理论结合实际进行了系统阐释,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
-
强制执行指导与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编内容介绍:一、第一次全国法院执行理论研讨会的主要特点:大家知道,我国关于执行理论方面的研究比较滞后,远远不能适应执行工作的实际要求。为夯实执行工作的理论基础,深化执行改革,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9月在新疆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法院执行理论研讨会。研讨会得到了各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共收到各高级人民法院选送的论文182篇,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还围绕执行工作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和交流。总的来看,研讨会在执行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所研讨的内容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涉及的领域广泛,内容多样。会议所提交的180多篇论文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从执行理念、执行权的性质、强制执行法的基本原则、执行程序中的公正与效率、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执行竞合等宏观性或者理论性较强的问题,到执行管辖、执行中止、终结制度的重构、债权凭证制度、执行中的查封、拍卖制度、对共有财产的执行、对股权的执行等实践性较强的问题;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解读,到强制执行立法和强制执行制度的完善;从理论观点的争论,到具体制度的设计;从执行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到执行实务问题的客观调查等,涵盖了强制执行理论和实务中的大部分问题。许多论文中提出的观点已经影响到了强制执行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对强制执行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二)重点、热点问题突出。从研讨会提交的论文来看,大家对近年来的一些热点问题给予了特别的关注,比如关于执行权的性质、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执行机构的设置、执行当事人的变更和追加、执行中的拍卖制度、参与分配制度、执行救济制度等问题,相对来说大家关注的比较多,在会议提交的论文中,专门论述或者涉及上述几个问题的论文占相当大的比重。(三)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主张。各级法院提交的论文中,既有对过去理论研究成果或者实践经验的总结、整理、分析,也不乏充满新思想、新观点、新思路的创新之作,有的论文还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在同类问题研究上的空白。比如,有的作者围绕执行中需要法院对执行依据作出解释这一问题,较为系统地论述了执行解释的必要性、执行解释权的性质、执行解释的原则以及执行解释的具体方法等,这在执行理论的研究中尚属首次。有的作者通过对执行程序中债务人及第三人主张抵消所提异议如何处理的论述,进一步细化了执行救济制度的相关研究。此外,诸如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执行程序中的运用、执行不破租赁、关联公司债务执行中的法律问题、执行中的强制管理等论题,都从比较新的角度展开论述,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观点,将相关问题的研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研讨会提交的论文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就是比较注重联系执行工作的实际,注意针对与执行实践相关的理论问题进行讨论。很多论文从执行实践中存在的某个问题人手展开论述,也有不少论文运用执行程序运作的实例或者实际的执行案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有很强的说服力。此外,还有一些论文本身就是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案件的理论分析和总结,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如涉军民事案件的执行、罚金刑执行对策研究、执行烂尾楼若干问题的探讨、审计执行研究,等等。上述情况表明,第一次执行理论研讨会取得的成果是多方面的。但也有一些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的问题。首先,我们对很多问题的认识还比较粗浅、零散,表面上泛泛而论的多,深层次思考和挖掘的少,这有待于进一步系统化、精制化。其次,研究的课题还有一定的局限性,还有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没有涉及到;研究的视野也大都局限于强制执行制度本身,从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等不同角度以及从它们与强制执行法结合的角度进行研究的论文还比较少。第三,研讨中虽然形成了几个焦点问题,但总的来看研讨的内容还比较分散,没有形成观点的交流,影响了研究的深化。我们以后要特别注意适当集中力量有计划地针对一些专门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讨论和研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主办有两本执行方面的刊物,今年4月份,我们还与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从各高院聘用了30多名特约通讯员。今后,要注意利用这些宝贵的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全国法院的执行人员,分期分批地对某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进行讨论。这个工作由执行办具体负责落实。第四,学术规范方面尚有欠缺。有的文章不符合论文的基本要求,体例上更像是一篇工作报告;有的论文在使用别人的研究成果时不注意作出说明,有的虽然作了说明但没有全面显示被引征作品的相关信息,还有的同志随意曲解被引征作品的原意,等等。这方面的问题是我们实务部门同志的弱项,随着我们整体研究水平的提高,在这些方面要注意改进。同志们,理论研究是一项非常艰苦的工作,任何一点理论上的进步,都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尤其是对于我们执行人员来说,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进行研究,要能够耐得住寂寞,要能够抵挡得住各种各样的诱惑,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辛劳。在这里,让我们对那些在执行理论和实务研究之路上孜孜以求、上下求索、默默奋斗着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为鼓励先进,进一步繁荣执行理论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第一次全国法院执行理论研讨会上提交的优秀论文进行表彰。经专门评审委员会的认真评选,在第一次全国法院执行理论研讨会所提交的全部182篇论文中最终确定了40篇获奖论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5篇。在初选之后,入选论文的作者又结合执行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对论文作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因此,我们这次评选出的论文实际上也反映出了近两年来执行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最新状况。今天,获一、二等奖的论文作者也出席了这次座谈会。在这里,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论文获奖作者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你们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为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