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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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周渝波《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覆盖了作为一名合格的企业法律顾问应知应会的基本内容,是应试者复习的指南,也是编写考试用书、考试命题和考前培训的依据。为了便于应试者复习备考,根据企业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的实际需要,考试大纲将所列内容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要求掌握的是重点内容,要求熟悉的是重要内容,要求了解的是相关内容。应试者在复习过程中,可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对知识掌握的熟悉程度安排学习。 -
刑事诉讼法李奋飞《刑事诉讼法》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常英教授主编,由政法英杰一线授课名师亲自编写,集名师讲义、考点精讲、历年真题、易混易错、重点法条、经典习题于一体,囊括历年司法考试的考点、重点和难点,以“讲、评、练”的形式集中展现,既将高频考点逐一作出梳理,又对新增法规进行详细解读,既有利于考生扎实掌握基础理论,又可强化实战经验,从而迅速提高其得分能力。 -
高分突破常英、吴鹏司法考试难在哪里?浩如烟海的法条如何记忆?纷繁复杂的法律事件怎样剖析?灵活多样的题型如何解析?刁钻古怪的陷阱怎样破解?为什么许多考生皓首穷经.却不能破解司法考试之谜?为什么有些考生能够一试中的,犹如囊中取物,从此平步青云?……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驾驭司法考试,北京政法英杰培训中心特编著此套名师过关辅导用书。 本套丛书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常英教授主编,由政法英杰一线授课名师亲自编写,集名师讲义、考点精讲、历年真题、易混易错、重点法条、经典习题于一体,囊括历年司法考试的考点、重点和难点,以“讲、评、练”的形式集中展现,既将高频考点逐一作出梳理,又对新增法规进行详细解读,既有利于考生扎实掌握基础理论,又可强化实战经验,从而迅速提高其得分能力。 本书为丛书之《高分突破·卷四》。 -
民法席志国司法考试难在哪里?浩如烟海的法条如何记忆?纷繁复杂的法律事件怎样剖析?灵活多样的题型如何解析?刁钻古怪的陷阱怎样破解?为什么许多考生皓首穷经.却不能破解司法考试之谜?为什么有些考生能够一试中的,犹如囊中取物,从此平步青云?……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驾驭司法考试,北京政法英杰培训中心特编著此套名师过关辅导用书。 《政法英杰司考通系列·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第4册)》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常英教授主编,由政法英杰一线授课名师亲自编写,集名师讲义、考点精讲、历年真题、易混易错、重点法条、经典习题于一体,囊括历年司法考试的考点、重点和难点,以“讲、评、练”的形式集中展现,既将高频考点逐一作出梳理,又对新增法规进行详细解读,既有利于考生扎实掌握基础理论,又可强化实战经验,从而迅速提高其得分能力。 -
万国司考表格淳于闻2003年,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编审的三卷本《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出版,这三卷本的辅导用书对于广大考友们的重要意义已经无需赘言——“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将以本套辅导用书和现行法律法规汇编为依据”!尽管在其后历年出版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修订版)》中不再有“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编审”的提示,但写有“命题依据”这句话的2003年出版说明却始终全文附上。不过,从使用者的角度看,该书采用的是传统型成片分布的文字格局,这就使得2000多页、300余万字…的文字阅读工作成为了“艰苦的”司考复习的一个形象的注脚。而结合多年的教学辅导经验,我们发现:表格形式的讲义其文字的条理往往会更清晰一些,而考友们的阅读效果通常也会更好一些!本次《万国司考表格》的推出目的即在于此——条理更清晰,过关更容易。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新增考点法条精讲与模测法律考试中心 组编作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大纲和教材每年都根据现行法律以及社会热点的变动而有所变化,考试难度日益增加。那么,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究竟何在?我们认为,基本上有三个标准,即“实用的”、“常考的”和“新出的”,尤其后两者,是重中之重。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艺术”,抓住重点复习,才能事半功倍。依据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要求,围绕司法考试命题思路,我们组编出版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辅导》,希望在点明司法考试大纲、教材最新变化的同时,帮助考生破解司法考试的奥秘。为了让考生熟悉新增考点和新增法条,增强对新增考点和新增法条的理解和记忆,我们又组织一批常年参加司法考试辅导和研究的专家学者编写了本书。 本书分为两个部分: 一、新增考点配套模拟测试 本部分设置以下几个栏目: 1.【新增考点说明】:对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以及教材新增补的考点进行总体介绍。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1)总结2008年司法考试考点新增情况,让考生总览全局,对司法考试的最新变化了然于胸。(2)总结2005: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列出大纲新增考点对照表,直观体现近年新增考点,细心的考生可能从中发现点点命题奥秘。2.【配套模拟测试】:根据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和教材增补情况,在每个新增考点下配套模拟测试题,提示“新出”内容,让考生在练习中熟悉、理解新增考点。需要说明的是:各考点标题前的序号为所在章和节序号,例如“1-1法的概念的争议”,表示“法的概念的争议”是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部分第一章第一节中的考点。 二、新增法条精讲精练 本部分以新修订和颁布的法律为主线,专门针对新修订和颁布的法律中修改、增加的重要考点,予以详尽深刻的分析,并配有适量的精选试题,从而帮助考生最大限度地掌握此类考点,用最少的时间取得最佳的成绩。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配套备考手册法律考试中心 编1.全面收录2008年司法考试指定法规230件,2.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增减说明:新增17件、删减31件,3.重点、常考法条提示、详解、历年真题练习共500余组,4.标注重点法务主旨,提示相关法务索引,5.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主要法律修改新旧条文对照,6.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新增罪名提示(第二卷)。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辅导法律考试中心 组编作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大纲和教材每年都根据现行法律以及社会热点的变动而有所变化,考试难度日益增加。那么,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究竟何在?我们认为,基本上有三个标准,即“实用的”、“常考的”和“新出的”,尤其后两者,是重中之重。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艺术”,抓住重点复习,才能事半功倍。依据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要求,围绕司法考试命题思路,我们组编出版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辅导》,希望在点明司法考试大纲、教材最新变化的同时,帮助考生破解司法考试的奥秘。(一)2008年大纲和教材变化情况综述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变化很大,除了在每个章(节)下新增“基本要求”,对各考点作了解、理解、熟悉、运用等不同要求,还在每个部门法后增加了法律法规目录。2008年沿袭了这些变化,并作了进一步调整:1.大幅删减、变更考点,完善大纲内容。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中,删除考点467个,变更考点297处(变更考点中很大一部分是删除子考点)。可以说,这是司法考试有史以来考点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其中最突出的,当属刑法,分则部分形式和结构全部更新,每一章都将罪名分为“重点罪名”和“普通罪名”,并删减了109个罪名。2.根据新法及法学理论发展,局部新增考点。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52个,其中,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和刑法四个部分法的新增考点占了61%。这些新增考点往往与新法以及法学理论发展密切相关,例如,民事诉讼法部分的新增考点,均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最新增加的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的新增考点,均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等。总体来说,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上可谓“量”减“质”升,现有内容上突出三法三诉,对考生应考的指导性趋于更佳。(二)本书内容为了让考生更好地了解大纲和教材的变化,准确把握2008年命题的新走向,本书设置以下几个栏目:1.【考点增删说明】对司法考试大纲以及教材的变化作总体介绍。包括两部分内容:(1)提示法律最新变化,包括新修正和增加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等,展现最新立法、司法动态;(2)对照2007年大纲和教材,总结2008年司法考试考点变动情况,让考生总览全局,对司法考试的最新变化了然于胸。 2.【高频考点提示】 总结2003年至2007年司法考试第一卷至第三卷高频考点,以“☆”的数量代表曾被考核试题数,提示“常考”内容,探寻司法考试命题规律。3.【大纲新旧对照】对2007年和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进行比较,以表格列举的形式,直观体现变动考点,细心的考生可能从中发现点点命题奥秘。其中:(1)大纲正文加灰底的文字,为2008年考点变动修改之处。(2)表格中“备注”栏目中的文字是说明文字,非大纲正文,主要对于本章节重大调整之处给予特别说明。(3)与2007年相比,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中的“基本要求”改动均较大,本书中不再一一对比。(4)刑法分则部分,2008年大纲对将罪名分为“重点罪名”和“普通罪名”,章节名称与去年大纲并不一致,并删减了大量罪名,调整较大。为此,本书不再一一指出章节变动情况,仅仅指出罪名的增删情况,请考生特别注意。 4.【教材增补辅导】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8年修订版)由参与大纲编写的相关专家学者撰写,与2007年相比,内容和结构上作了较大调整。针对以上情况,本书依据教材所作修改,为考生指出教材最新变化,提示“新出”内容,特别提示重点难点。需要说明的是:(1)考点标题前序号为所在章和节序号,例如法理学中的“1-1法的概念的争议”,表示“法的概念的争议”是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部分第一章第一节中的考点。(2)大纲考点增删与教材增补内容并不一定完全吻合,往往是教材增补内容多于大纲增删考点。对于大纲变动而教材中改动不大的考点,【教材增补辅导】中不再一一说明。5.【法条新旧对照】针对近年法律法规修订,为考生进行法条新旧对照,帮助考生快速抓住法律法规修改关键之处,提高复习效率,轻松应考。此外,为了让考生熟悉新增考点和新增法条,我们又组织编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新增考点·法条精讲与模测》一书,希望增强考生对新增考点和新增法条的理解和记忆。我们相信,本书能够为您提供准确且权威的信息,帮助您解密考试命题思路,为您复习司法考试“画龙点睛”! -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组编为了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需要,根据广大应试人员的要求,我们编辑出版了这套《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3年版)。这套用书在撰写时力求反映和体现国家司法考试的特点,在注意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实务的结合,对应试人员应当掌握的各学科基本理论结合实际进行了系统阐释,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在体例编排和内容安排上,为方便应试人员复习考试,本套用书根据司法考试的试卷内容范围分卷成册,共分3册。即:第一卷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二卷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卷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另外,还编辑了一本《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截止日期为2003年4月30日)。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将以本套辅导用书和现行法律法规汇编为依据,应试人员在使用本套用书时应当注意掌握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本套用书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织编辑,约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外交学院、北京汉华律师事务所等院校和单位的知名学者和对司法考试有一定研究的专家担纲撰写。全书初稿完成后由法学界资深学者进行了审定。这些专家、学者都担负着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他们对本套用书的出版付出了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本套用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前述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以深切的谢意。本书疏漏或不当之处,敬请广大应试人员和读者批评指正。 -
2008年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北京万国学校 编在考查的方式上,司法考试试题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理论性不断增强;二是综合性不断增强;三是越来越注重对考生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查。结合这套试题练习而言,准备应考2008年司法考试的考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趋势。一、关注重点复习备考的最大哲学就是把握重点,学会舍弃。虽然近年来的命题出现某些考点分散化的现象,但这些现象还不足以动摇“重者恒重”的基本规律。根据我们这些年的研究发现,司法考试中具有可考性的知识点约占20%,而在所有要考查的1万多个法条中,真正可能考到的法条也只有2000条左右,不到20%。也就是说,这20%的内容占了95%的分数。如果考生注意不到司法考试的这一复习规律,不会抓重点,而是平均用力,则意味着把80%的时间用来复习5%的内容,其结果可想而知。有许多考生勤勤恳恳地复习了多年仍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原因之一就在于没有把握重点,复习不彰效果。如果能够主动放弃那5%的非考点,把节省下来的80%的精力,集中力量突破那95%的重点,这样才能做到事半功倍,收到良好的复习效果。所以,一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那些最能给自己带来得分的科目和考点上。二、关于新考点的复习应对有些年份,司法考试命题会对一些新考点予以关注甚至重点关注,但也并非年年如此。新增考点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立法和司法解释方面的变化;二是大纲的新增内容;三是所谓的考试当年的社会热点。立法变化对司法考试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司法考试主要就是考法条,法条变了,司法考试试题当然也要随之变化。2008年我国没有什么重要的法律通过,新立法与司法解释的影响很小,但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物权法》在某种意义上仍然属于新法,值得特别的关注。此外,《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等经济法部门的新变化也值得注意。三、试题的理论深度、广度在增加近年来,整个司法考试的理论性都有一个缓慢加强的趋势。当然,不同科目的理论性是不同的。民法、刑法、行政法这三大实体法,还有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等理论法学,这些科目的理论性要强一些;而商法和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等科目的理论性要弱一些,要是考查法条。在以往的司法考试中,刑法和行政法表现出极强的理论性,出现了不少学术界具有争议、实务中非常重要的一些题目,使得试卷二的难度整体偏大。相对而言,第一卷和第三卷中尽管有不少理论性的科目,但相关试题对理论性内容的考查很有限。但在近年来,民法试题的理论性也有明显增强,不仅出现了大量纯粹考查理论的试题,法条题里面也加大了对理论的考查;其他传统的以法条为主的科目中也增加了对理论考查的内容,比如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商法里面的一些问题等。在2008年的司法考试命题中,理论性会进一步增强,这就要求考生加强对基础理论的掌握。当然,理论性的增强并不能改变司法考试主要考法条的基本特色,所以从应对考试来讲,对理论的复习也不必钻研得太深,以免占用太多时间,从而影响对其他考试内容的全面把握。四、试题的综合性增强司法考试所要考查的内容非常宽泛,而试题数量是非常有限,如何在有限的题目中考查尽可能多的内容,这就对试题的综合性提出了要求。多年来,命题人一直坚持这样的原则:综合知识点的考查优于单一知识点考查。所以,我们能够看到很多试题不是单独考查理论或者法条,而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不是单独考查某一个知识点,而是把相关的、类似的、易混淆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在一起考查,这就使试题考查理论体系的要求得以体现。考生仅仅掌握某个知识点或者其中的某一方面,很难应对司法考试,所以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复习,掌握重要知识点集群的方方面面,弄清相关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这就要求考生在系统复习之后,还要进行知识点的串联总结的工作。五、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的入门考试,对考生实际应用能力的看重是理所当然的。理想的考试是在法律实务中考查考生应用法律的能力,而在司法考试目前仅仅采取笔试方式的情况下,命题人只能通过题目设计来考查考生的实际应用能力。虽然在笔试中很难考查考生利用证据还原法律事实的能力,但对考生界定法律问题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还是可以进行一种纸面上的模拟考查。这也正是司法考试试题中案例题占主体的原因(多数的选择题都是案例题)。在考试中,考生要解读题面中的社会问题,一定要首先从中得出出题人想要考查的法律问题,然后才是分析解决这一问题。多数考生仅仅掌握了一些理论和法条,还不能利用理论和法条去分析社会现象,提炼社会现象中的法律问题,当然也就不能分析解决相关的问题,很难做对题目。许多考生反映说,听课时明白,看书时明白,一到做题就糊涂,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律思维方式和逻辑分析能力存在问题。这就要求考生平常要多做案例分析题,以求提高。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这套模拟试题以其稳定、可靠的试题质量,一直是广大考生中后期复习自查的首选试题。在以往几年编写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总结了2008年司法考试命题的新趋势,使2008年版的“模拟套题”得以进一步完善而更具有实效性。这些变化都是因时而变的成果。最后,建议本书的最佳使用时间在复习第一轮结束时。在这一时间段来做一下这几套试题,对做错的试题仔细反思,举一反三,会有不错的检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