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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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工作30周年经典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 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30年,各级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道路,涌现出了一大批经典案例,它们是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发端、发展、完善的见证,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时代印记。为全景展示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的历史脉络、生动实践及取得成效,《民事行政检察工作30周年经典案例/民事行政检察30周年纪念丛书》从案件时间跨度长达30年、涵盖各类民行检察业务的千余则案例中选出具有时代性、代表性、指导性的百则案例,汇成经典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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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警务研究张跃进,卜安淳 编《城市警务研究(第1辑 2019)》是一本关于城市警务研究的理论书籍,其立足警务现代化建设需要,共分为警务智库建设、现代警务战略、城市安全管理、警务改革探索、枫桥经验新探、智慧警务研究、警察队伍建设七个栏目。目的是唤起各地城市警方重视和加强警务智库建设,倡导研究状态下工作,以科学的警务理论指导和推动警务实践,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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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检察案与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编为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新时代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接受人民监督,同高检一检察厅、第二检察厅、第三检察厅、第四检察厅、第五检察厅、第六检察厅、第七检察厅、第八检察厅、第九检察厅、第十检察厅、法律政策研究室等相关部门共同编写了《四大检察案与评》一书。《四大检察案与评》力图通过案例解读职能,通过评析宣传法治。由于经验不足,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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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苗生明,崔杨,李华,张朝霞 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以重罪案件为视角》有以下特点:一是系统性。注重发挥协同创新理念的优势,不就事论事,不拘泥于部门利益,坚持从整体和长远对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二是多向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以重罪案件为视角》的主要作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共同对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研究的视角具有多向性。三是实用性。注重突出研究成果的实际运用,全书内容有理论阐释、有实证研究、有具体案例、有问题梳理、有原因分析、有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相关经验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四是及时性。在当前立法与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及时将试点经验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炼和总结,突出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时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智知贡献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以重罪案件为视角》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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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倪寿明,赵翔 著本书是《人民法院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丛书的典型经验卷。本书精选《人民法院报》创刊以来八十篇经验报道,收录了人民法院在各个发展阶段涌现出的带有鲜明年代特点的先进经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法院四十年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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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倪寿明,赵翔 著本书选取《人民法院报》特刊文章,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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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证行业年度发展报告上海市司法局 编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上海市司法局按年度对经批准设立的公证机构和批准执业的公证员名录,通过省级报刊杂志、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予以公告。《上海市公证行业年度发展报告:上海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名录(2018版)》集中收录当年公证工作的年度发展报告、重要工作文件、主要统计数据和机构人员目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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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吴景明 著《电子商务法》主要通过对经营者设置法定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的方式来实现国家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管及对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权利义务的配置方面,该法单方面规定了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重点在规范各类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及辅助经营者的行为,体现出该法以保护终端消费市场弱势消费者群体权益为重心的立法思路,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补充。 本书结合《电子商务法》的编写体例,以消费者保护为核心,采用总论分论的形式,对《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作出概述。具体内容则以法条提要+案例剖析+法理论述的形式,将经营者义务和消费者权益相结合,立足于法理论述和争议解决,具体分析消费者保护制度在《电子商务法》中的体现以及不足之处,以期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该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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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温辉 著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相对于个人品德,职业道德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是对专业从业者履行职务行为的规范要求和行为指引。因此,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道德要求。在我国,检察机关被定位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承担着“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使命,因此,检察官有着不同于法官、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2009年颁布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进行了修改,提出了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职业道德准则。如何理解这10个字,是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前提和关键;只有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内化于心,外现于行。第11页转到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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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核张剑文 著在社会正义这一理想层面的价值之下,规则治理、纠纷解决和公众信任是中国大陆在实践层面的司法目标,由是司法考核制度的目标在于通过客观评估司法行为以保障司法职能的履行。司法考核制度是司法官身份法之一项过程性、从属性制度,其功能在于以司法官行为的客观评估,为司法官晋升、惩戒等提供符合公平原则的参考。以司法考核制度之目标、目标实现机制之效用原理、司法考核制度的法律定位为约束条件,方可进行具可行性的规则之完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可以避免由于目标错置导致的制度实施的无效和负效应;基于制度关联性的效用考量可以减少因制度冲突带来的负效应,避免因关联制度条件不具备而造成的效用落空。司法考核制度实然与应然的反差,原因在于政策规则对法律规范的侵入,应当基于正当性价值判断将政治考量纳入法律规范,以法律规范吸收政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