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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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论评张卫平、齐树洁《司法改革论评:公证制度专辑(第6辑)》为《司法改革论评》第六辑,主要收录了公证制度方面的论文多篇。 《司法改革论评:公证制度专辑(第6辑)》所指的司法改革是广义的,不仅涵盖了所有有关司法制度的实践和理论,还包括了法学教育改革等。不仅关注有关司法运作的纯理论探讨,同时也收录了能够反映司法实际运作的实证研究报告和论文。 -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方法本社 编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办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
失落的城邦刘思达 著《失落的城邦: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变迁》采用社会学的研究视角,以当代中国法律改革的三个基本特征为起点,基于作者几年来对我国法律职业各个领域的实证调查,深入地审视、分析和反思中国法律职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并为近年来方兴未艾的法律实证研究提供一些新的研究思路与方法。自20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的法律制度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法律职业的理念与行为也逐渐引起了学术界与实践部门的高度关注。 -
法院人才管理学王少南 主编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力资源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第一资源。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我们党和国家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保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化审判机关,推进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健康发展,都离不开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
打民事官司如何准备证据赵祥打官司,主要是打证据,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几乎人人都知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但仍有许多当事人不知道在打官司时,所掌握的事实只有转化为被法律认可的证据,才能作为支持的理由。企业女职员状告上司对自己进行性骚扰,由于缺乏足够证据被法院驳回;一起令人揪心的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为获取证据,迫不得已“偷”出病历;妻子为查证丈夫的婚外情,不惜雇用私人侦探跟踪……这打官司中的一幕幕,其实上演的都是证据大战。打官司能否胜诉,关键在于能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非常有力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事情:明明是事实,但却举不出证据;举出证据来了,又不能被法院采纳。打官司,应该如何收集证据?向法院提交证据应遵循什么规则?如何辨别证据的真伪?如何反驳对方的证据?什么样的证据有较高的证明力?……《打民事官司如何准备证据》就是要解答这些问题,教会读者如何在民事诉讼中准备证据、运用证据。《打民事官司如何准备证据》首先在第一章系统、简明地讲解了民事证据的基本知识和运用规则,并用实例进行解析。读者只有熟悉了这些证据的基本知识和规则,才能举一反三,在实践中掌握灵活运用证据的技巧。 -
公正与和谐万鄂湘、王运声《公正与和谐:司法理念的理论与实务》从理论与现实的层面,分析与探讨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积极意义;用司法流动与利益权衡的视角,明确其本质内涵与合理定位;以法律司法与司法运用的进路,探索其应然模式与程序运作,并试图突破社会救助的形式枷锁,在司法能动与司法限制之间进异步寻找发展的方向。 -
程序与公正张海棠本书从众多参会论文中评选出来的57篇优秀论文,论题广泛、观点独到、指导性强,在刑事诉讼中渗透宽严相济的思想,注重恢复性司法的运用;在民事诉讼中拓宽思路,设计高效便民的程序,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在行政诉讼中突破传统,探索和解制度的构建;对公益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等诉讼法学交叉领域问题,也进行了深入而富有建设性的研究。这些论文不仅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更为司法实践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而这也正是应用法学研究的最终价值所在。 -
民事证据立法前沿问题研究李浩 著本书直面民事证据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考察了审判方式改革与民事证据制度完善之间的互动关系,民事证据法的目的及目的论对制定证据规则的指导作用,如何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建构与之相适应的民事证据制度等问题,本书还研究了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及倒置、举证时限实施遇到的困难以及走出困境的思路与办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体与程序问题、事实真伪不明现象处理办法的比较。 -
法官论司法和谐吴家友 编这是《湖北法官论丛》第六辑,收入了湖北省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的优秀论文,《法官论司法和谐》的主题是和谐司法。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主题,司法作为社会矛盾与纠纷的调节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不容置疑。我们知道,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和冲突的社会,而是所有的矛盾和冲突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解决的社会。因此,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以及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矛盾和冲突的控制、人民合法权益的实现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如果说纠纷解决是法律从静态到动态、从条文到生活转化过程的具体呈现。是法律的执行力及其社会效果的充分展示,是对立法决策和司法制度的现实检验,那么,作为纠纷解决机制最重要内容的司法,其合理配置与有效运行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至关重要。不可否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法院应该也必须成为平衡利益、化解矛盾、解决冲突、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诚如有人所言,在社会大系统中,司法犹如清道夫,通过吸纳、疏理、控制并最终扫除各种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整体的和谐运行。 -
现代监狱行刑研究曲伶俐,杨晓静,张传伟,王占启《现代监狱行刑研究》对现代监狱刑罚作了详细的论述。何谓现代监狱?现代监狱行刑应当呈现一种什么样态?由于学界对什么是现代、什么是监狱的界定并不相同,导致对现代监狱的界定并非易事。我们认为,现代监狱应当是具有现代性特质的特定历史时期的执行自由刑的国家设施。在我国,这个特定历史时期是指起始于民主政权(尤其改革开放)以来直至当前的时期。至于现代性可以作出这样的勾勒:在社会形态上,表现为法治社会;在价值追求上,追求理性、人道、人权、公正、民主、自由、平等、效率等;在政治上,表现为政治文明和政治民主;在经济上,表现为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运行科学化和理性化;在文化上,表现为多元化。就监狱来说,监狱职能的纯化、行刑理念现代化、行刑主体专业化、行刑对象主体化、行刑内容规范化、行刑手段科学化以及行刑模式多元化则是其现代性的特质。监狱的这些现代性特质,不仅彰显现代监狱的要义,而且也是现代监狱所应有的样态,换言之,现代监狱就应如此行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