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
司法能力研究尹忠显党的十六大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党中央立足于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从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做出的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贯穿于党领导的包括司法活动在内的全部实践。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增强司法能力,而增强司法能力又为党依法执政提供有力保障。这是对人民法院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由人民法院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任务所决定的。200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根据司法工作的客观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出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命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这是一个需要各级法院认真研究、深入实践的重大命题。近年来,全国法院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同时,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研究司法能力问题也取得了丰硕成果,深入研究司法能力问题,积极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已成为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主旋律。尹忠显同志的这部《司法能力研究》就是其中的成果。这部《司法能力研究》著作,立足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对司法能力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既研究了司法能力的一般理论问题,特别是从法院整体的角度提出了司法服务能力,从法官个体的角度论述了司法审判能力,从法院领导的角度阐述了司法管理能力,又研究了司法能力的实践问题,根据当前法院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路径,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这部著作不仅对山东法院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全国法院的司法能力建设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长期任务,特别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的矛盾,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任务更加迫切。可以说,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都是我们工作的主线。2005年以来,全国法院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后出台了《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这些活动与措施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特别是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人民法院工作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考验,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机会和机遇,对此我们应当有清晰的认识。全国法院和广大法官一方面要贯彻中央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决策,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坚持不懈地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在新的起点实现新的发展,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能力建设的理论研究,更好地把握司法工作规律,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
司法能力建设的新视角吕伯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命题,这是党的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执政后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一项根本建设,其中包括党领导的全部司法活动。因此,司法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在司法领域中的集中体现;司法能力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本书收录了广东省三级法院2005年优秀论文65篇。这批论文集本涵盖了法学各学科、审判各领域,涉及审判制度改革、司法决策、管理和审判能力、法律适用、驾驭庭审和判决说理能力等内容,集中反映了广东省各级法院近年来在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的实践和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深远的现实意义,必将影响和推动广东各级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的进程乃至业已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支持或参考。 -
司法改革与司法实务探究周道鸾暂缺简介... -
政法工作五十年任建新本书是从任建新同志大量文章、讲话中精选编辑而成的。本书的体例,按任建新同志各个时期工作的时间先后排序,分为“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局时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时期”“最高人民法院时期”“中央政法委员会时期”“中国法学会时期”,共 -
律师谈交通事故赔偿乔金茹等著暂缺简介... -
立案审判改革与探索田幸编暂缺简介... -
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廖美珍著无论是在当事人主义还是在职权主义的审判制度中,问答都是法庭话语(courtroomdiscourse)乃至整个司法体系中最富有动态意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的组成部分,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目前还没有专门从互动角度系统地研究法庭问答的。本书试图从言语行为理沦(为主)和话语分析(为辅)相结合的途径,通过对13场公开的法庭刑事、民事案件(包括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现场录音转写语料(约90余万字)的分析,以达到下列目的:1.揭示法庭审判中问答主体间的互动机制以及法庭审判的问答互动结构特征;2.揭示法庭问答主体内的互动机制,结构特征及策略;3.描述法庭问答互动中的话语形式冲突并揭示其特征和原因;4.解释法庭问答互动与目的的关系;5.探讨法庭问答互动中的合作问题;6,描述法庭问答互动推理机制;7,从问答相结合以及问话分配的角度揭示实行改革后中国法庭审判的模式和现状。全书共分十一章。第一章概述法律语言研究和问答研究,并介绍本书的目的、方法、语料和研究特点等。第二章在脱离语境的情况下讨论问答言语行为的类型。第三章对问答相邻对、问话行为以及问话类型的分布作量化分析。主要结论是:(1)问答是法庭审判的主要进行方式,因此,从问答着手研究法庭话语具有重要价值。(2)问的最多的是法官,因此,研究中国的法庭审判不能不重视对法官话语的研究。(3)法官的作用主要是程序上的。(4)问话类型的不同分布说明法庭问话是策略的。(5)中国的法庭审判方式兼具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审判制度的特色,但是朝着当事人主义的方向发展。第四章描述法庭问答转换机制,揭示互动过程中的结构特征。结论是:(1)法庭的互动不呈现单一的结构现象,而是随着互动对象的目的不同而变化。(2)法庭问答互动结构显然不同于日常会话的互动结构,也不同于西方一些学者描述的课堂上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结构和商店中顾客和服务人员之间的互动结构。(3)总的说来,Q——R结构最多;(4)Q——R—Fi+r——Fii结构是刑事审判中最具有区别性特征的结构;(5)Q——R——Qn——Rn重复结构是显示冲突的、最重要的结构。第五章揭示问答互动中的打断和重叠特征。主要结论是:(1)在民事审判中,法官与他人话语重叠和打断他人话语的现象最多;在刑事审判中,公诉人打断被告话语和与被告话语重叠的现象最多。(2)法官和公诉人的这种行为主要是“执行‘量’的准则”。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描述问话行为和答话行为各自内部的互动。结论:(1)问答是策略的;(2)问答行为与人的角色、地位、权力密切相关。第八章用“目的原则说”解释法庭问答行为策略和问答互动转换结构变化。结论:目的不同,思维方式不同,问答策略不同,问答内容不同,问答互动转换结构不同。第九章探讨法庭问答互动中的合作问题。结论:(1)合作不合作是会话参与者的选择,这种选择首先取决于目的。因此,经典的会话合作原则首先要服从“目的原则”。(2)研究合作首先要分清目的关系,因此“目的原则”先于“合作原则”适用。(3)目的关系不同,对合作研究的重点不一样。(4)研究法庭审判参与者的合作问题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第十章研究问答互动推理。结论:问答互动推理是法律推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具体有实践意义的推理形式。第十一章重点探讨本研究对一般语言研究的启示和对司法人员及司法实践的启示。 -
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李建明著本书以刑事司法改革这一时代热点话题为研究对象,以专题研究的形式,选取了作者认为在推进司法改革中有重要价值的问题加以阐述,遵循的是由价值层面到实证层面的理论研究进路,论证了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相互关系的调整、刑事立案审查、辩诉交易、刑事司法错误等重大命题,并提出了独到的解决方案。 -
中国司法改革十个热点问题《人民司法》编辑司法公正与效率主题及 -
司法理念与裁判方法孔祥俊理念是主导和塑造行动的灵魂,方法则是作出决策和开展行动的路径。理念和方法是否适当,直接决定了决策和行动是否可行和适当。近几年的司法经历使我深有感触,缘于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对法律条文的运用既需要“入乎其内”,又需要“超乎其外”。否则,在复杂的法律适用情势面前就会无所措手足。理念和方法把握和运用得娴熟,恰恰有“一举其纲,万目皆张”的效果。相反,倘若对法律规则背后的理念和方法不能运用裕如,往往在法律适用时流于机械僵化,不能举一反三地从容应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和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使法律适用的积极效果最大化。这样的操作者难说不是目光如豆的“工匠”。在法律适用中,如何才能做到“入乎其内”而“超乎其外”?这就需要依靠先进的司法理念和裁判方法。由于司法理念和裁判方法的极度重要性。作者在日常研究和工作中情不自禁和自然而然地进行了一系列探索,陆续写出不少文字来。这就是本书的由来。本书的大部内容是作者曾在各类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过的,因而也就以讲稿式的体例进行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