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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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之人脉杨立娟 主编其内容以“律师的人脉”为中心,讲述了律师如何获取和运用人脉的各个方面,语言轻松活,可读性强。人脉是律师一生的财富,好人脉就像一座挖不尽的金矿。 一位律师一生所面临的各种关系,新鲜复杂,瞬变万化,这就要求我们的头脑更灵活、更迅速地适合社会,需要我们花费更多的心思、动用更多的手段来经营自己的人际关系。 此书带您走进律师人脉的王国,让您学会如何积累人脉资本,如何经营人脉网络,让您体味到人脉的精髓,鞭辟入里,入木三分。 -
大律师之处事资本杨立娟 主编一名律师要想成为大律师,就必须具备做大律师的素质。丰富的知识、勤奋、勇敢、诚信、细心、重情,成功的律师无不在这些方面卓然而著。这些素质都是一个律师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稳定的业务资源的基础,是成功处理社会事务的资本。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本书对成功要素的破解精到,论述有力,建言实用,带您进入一个在世事与人情方面都能神清目明的境界。 -
中国检察张智辉 主编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课题研究取得新的成绩。截至2006年10月,共有35个课题组提交最终研究报告并申请结题审查,经过评审,有27个课题组的研究报告通过评审。这27份结题报告从不同角度切入,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合理性、职务犯罪侦查强制措施的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刑事公诉机制的改革、检察官考评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这批结题报告质量高、理论性强,尤其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的研究论证有独到之处,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我们从中选出20份质量较高的重点和一般课题报告,以“法律监督与检察工作机制”为主题,编辑成本书。 -
律师与立法张正乾本书编写将“律师参与立法、公共政策研究与决策”论坛的报告、互动与观点交锋,全面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在论坛之外,律师参与立法的实践与主张已经并正在迅速发展,所以编者以大篇幅追踪了律师参与立法的实践,广泛遴选了精华文章要点。所以,本书是迄今为止介绍我国律师参与立法的最为完整的专著。 -
中国检察权研究李征本书在参考大量文献和资料的基础上,采用概念分析、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从宪政的视角探讨了中国检察权的性质、定位及其权能架构,对于正确理解检察机关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这种宪政制度设计,确定检察改革的方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宪政体制下法院的角色李晓兵 著每一个社会个体都要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扮演与社会期待相适应的社会角色,对于法官这个独特的社会群体以及由这些法官组成的法院来说,其社会角色的正确认知和形成,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水平和状态意义重大。一个国家法洽环境的优良与否很大程度上不是决定于法律文本本身,而是主要决定于这些法律如何运作。只有把纸面上的法律和生动的社会实践相结合,法律才有价值,而法律秩序与法治理想就是在这一过程中才成为现实的。在抽象的法律与现实的法律之间,不仅有理论上的鸿沟,而且有利益上的障碍,法律的运作和实施不仅需要立法者的智慧,而且需要法官创造性的实践活动,法治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与法院的角色是否适当并得到充分发挥密不可分。本书运用比较法,在对中西方典型案例具体分析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实际,对构建中国宪政体制下法院的角色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思考。 -
皇权的另一面陈俊强 著君主降赦,无疑破坏法制,属不合理措施,而将君主的恩赦纳入律令规范,使君权有所约束,不致漫无节制,应视为不合理措施的合理化过程。但恩赦又是皇帝个人专属的恩德,因此,终究无法将恩赦完全法制化。白武后以降,恩赦已非单纯皇帝的恩德,而是皇帝统治广土众民、贯彻皇权的必要手段,如武后行新政、德宗行“两税法”等关涉国计民生的重大政策,必藉恩赦以广被四方,下达万民。晚唐时,恩赦愈来愈难以落实,依附在赦令之上的政策,自然无从施行,皇权不断萎缩,大唐帝国遂土崩瓦解。本书通过对北朝隋唐恩赦制度的研究,分析中国中古皇权的性质,并且指出皇权是如何得以贯彻,帝王统治如何得以落实。 -
深圳名律师刑事辩护实录张宏志 著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者,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的职责和使命,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铁肩担道义”,是时代对律师的要求,也是人民对律师的期盼。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者,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的职责和使命,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铁肩担道义”,是时代对律师的要求,也是人民对律师的期盼。法律出版社编辑出版《深圳名律师刑事辩护实录》是一件很有实际意义、令人感到欣慰的事情。它给律师同行相互交流,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通过本书使社会各界了解律师是怎样维护司法公正,怎样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书收集的每篇辨护词出色之处在于,能在事实上抓住起诉指控的每个疑点的基础上,透彻地辨法析理,从犯罪的起因、动机、目的、手段、方法等主客观特征,全方位地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从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提出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意见,反映出辨护人多年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积累并逐步提高的辩护技巧和水平。 -
明镜高悬刘馨珺 著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的转型期,虽然国力衰弱,对外关系处于劣势,但是庶民社会却充满活力。南宋时,健讼之徒充斥,县衙是处理民众事务的第一线,业务相当繁重。除了日常行政外,知县还必须仲裁司法纠纷,即使只是“鸡鸣得失”的小案子,也得明镜高悬、衡情量理,做到孔子所言:“必也使无讼乎”的境界。“包青天日夜审案”的小说人物形象深入人心,然而南宋县官处理狱讼时并非如此,尽管也有骇人听闻的强盗之徒,不过,县衙的权限只能处理“杖一百”的案件而已。本书从制度史的角度切入,在大大小小的案件中抽丝剥茧,详细探讨南宋县衙的诉讼判决程序,重回八百年前的历史情境。在纷杂的案件与程序背后,鲜明跃动一幕幕庶民生活的样貌,以及一股坚持“据理”、“原情”的治理狱讼、“公心执法”的士大夫精神。 -
法官语言(美)劳伦斯·索兰;张清、等 译《法律、语言与权力》是《法律语言学译丛》中的一本。本书主要研究法官的语言,作者主要运用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言学理论来论述法官的语言,尤其是法官对立法的解释。这是一部把语言学理论和法律解释有机地结合起来的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