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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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责任与担当周继业 主编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遭遇了多年未遇的困难和考验,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司法审判领域明显反映出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江苏各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回顾应对金融危机以来,江苏法院走过的司法历程,我们将中央及省内各级媒体广泛报道全省法院工作的优秀新闻作品加以选录。希望这些媒体视角的记载与评述,对于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进一步总结和梳理人民法院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进一步推动能动司法的研究和实践有所裨益。 -
法官视野下的司法陈斯 主编本书是东莞第一法院组织法官以东莞为背景进行调研的报告及在全国性法院系统征文中获奖的优秀学术论文文集。调研报告围绕东莞背景下遇到的新的法律问题,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办法,这些办法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也将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有益的实践经验。 -
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与发展贾午光 主编为巩固和交流本次研讨会成果,给今后的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提供借鉴,司法部法援中心组织专人再次整理和修订了本次研讨会的发言论文和入选论文,汇编成了《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与发展》,供广大法律援助管理人员、法律援助人员、法律专业学者和社会各界读者参考。《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与发展》包括研讨会发言论文39篇,涉及18个省区市;入选论文60篇,涉及19个省区市;司法部法援中心撰写的研讨会综述。其中发言论文部分内容分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如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经费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与评估”等6个专题。这些论文选题新颖、资料翔实、观点鲜明、富有创新、应用性强,内容涵盖法律援助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了目前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工作的最新发展成果。 -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心理健康与帮助策略徐晓锋,章恩友 主编在监狱劳教工作领域中,人民警察是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主体力量。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肩负着巨大的责任,其工作具有高危险、高压力、高应激的特点。长期持续的压力导致警察成为最易产生“职业枯竭”的群体之一,但目前我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获得的支持和关怀远远低于自身需要。关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压力,制定有效的激励制度,提供心理关怀,是监狱劳教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 -
家事法院制度研究陈爱武 著家事法院是指专门处理涉及婚姻家庭领域各类家事案件的审判机构的总称。家事法院不仅具有司法性质,还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行政性和社会性,是综合性的法院;家事法院既有解决纷争功能,也有调整、修复和治疗家庭关系、保护儿童最大利益以及社会服务等功能;家事法院把实质正义、高效快捷、和谐秩序等作为其最重要的价值追求。为了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家事法院除了在其内部设置家事法官之外,还常常设置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等辅佐机关。在其外部,则建立与某些公益组织的合作机制,将家庭关系的调查事项或心理谘商事务委托给其予以实施。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我国也应当顺应社会关系之法权,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家事法院制度。《家事法院制度研究》的目的就是为这一制度的建构提供合理性论证和比较法资源。 -
走向职业共同体的中国法律人刘小吾 著刘小吾博士撰写的《走向职业共同体的中国法律人——徘徊在商人、牧师和官僚政客之间》,采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结合其本人十余年律师执业经验所积累的冷峻思考,深入剖析了中国法律人的内涵、外延、功能、结构态势和未来演变图景,填补了国际、国内学术界在该研究领域没有专著的空白。 -
司法的创新与诠释赵贵龙 著《司法的创新与诠释》内容涉及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问题,涉及审判实践中的从诉讼程序到司法改革,再到涉诉信访制度的一系列问题,这些内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探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
能动司法与公司治理褚红军 著《能动司法与公司治理》采取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了法院在公可治理领域为什么应当采取能动可法的价值取向,回答了司法实践中解释适用公司治理法律规范中的一系列具体问题。《能动司法与公司治理》把宏观的法哲学问题与部门法中的具体法律制度的解释适用紧密结合,从而使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理论性。司法救济机制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者的司法价值取向如何,决定了司法救济机制能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救济、规范和引导作用,直接关系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能否发挥应有的规范效果。 -
检察制度比较研究甄贞 等著检察制度属于历史性、政策性的制度形式,其产生与发展具有变动性和适应性的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改进、移植、融合的过程。各国检察制度的选择和建构绝少是自发生成的,往往都是在借鉴、比较和反思的基础上走上自我发展之路的。在我国百余年几经变迁的检察制度发展过程中,比较研究的身影也随处可见。清末引入现代检察制度伊始,本着“参考古今”、“博稽中外”的方针,于l908年在京师法律学堂开办了检察制度研究会,聘请日本学者冈田朝太郎、松冈义正、小河滋次郎、志田钾太郎讲述各国检察制度。民国时期,张庆秦编译《欧洲政府》、郑保华著《法院组织法释义》、刘乃诚编著《各国地方政治制度》以及倪征(日奥)编著《考察英美两国司法报告》等著作,均对检察制度的比较研究有所涉及。新中国成立初期,李六如著《各国检察制度纲要》、陈启育著《新中国检察制度》也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发挥了启蒙作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译介前苏联检察制度成为主流,1978年检察机关重建以后,译介域外检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形成书系。近年来,随着检察理论研究的繁荣,比较研究更趋兴盛,引用外国检察的例证成为常态。与此同时,台湾地区学者如黄东熊、林钰雄的检察制度比较研究著作,也备受大陆地区学者的关注,其“传导器”的作用历历在目。迄今为止,有关检察制度比较研究的各种著作已经蔚为大观,对推进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和推动检察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
辩护权与诘问权王兆鹏 著作者论文极具前瞻性,有许多已成为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条文及台湾地区“最高法院”的判决文字。在《辩护权与诘问权》中,作者再次提出许多大胆及前瞻性的主张。辩护权部分,作者主张应贯彻平等与实质的辩护制度。诘问权部分,作者详细分析“释字第五八二号解释”对刑事诉讼所带来理论与实务上的冲击,其中包括传闻法则的未来发展等内容。除此之外,就台湾地区”最高法院”认为测谎有证据能力之判决,作者主张若无法律明文授权,以测谎为证据侵犯被告不自证己罪的“宪法”权利。对于律师与当事人秘匿特权之范围与限制、新闻记者是否有拒绝证言权、证人是否得不经传唤迳为拘提或逮捕,作者也参考美国相关立法,为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修改提供了积极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