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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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精细化管理蒋才洪 等著《监狱精细化管理:基于实践的视角》着重从监狱实践应用的视角,按照监狱管理的一般流程,系统、全面地论述精细化管理一般原理在监狱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全书将监狱工作分为监管、行刑、教改、生卫、警察队伍、后勤保障六大块,并将安全管理、劳动管理、罪犯医疗以及罪犯心理矫治单列出来,以各项工作的管理流程为切入点,以图表的方式,逐一呈现精细化管理在监狱工作各个环节中的内容、要求(标准)和具体执行措施。《监狱精细化管理:基于实践的视角》内容翔实、简单、明了和易懂,对监狱实践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
合同案件裁判依据与规则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司法实务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不断寻找法律依据和适用规则,以达到精确适用法律的目的。而这些内容不仅分布于各个效力层级的法律文本中,更散见于司法实务部门的重要会议纪要、业务指导文件和典型案例中。本套丛书通过对法律文本所做的专业化整理和精细化加工,提炼出法律职业人士办案、诉讼需要掌握的最核心的信息,为读者迅速、全面、准确找到法律依据和适用规则提供强大的支持。 本书主要特色如下: 裁判依据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书收录了最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文件,此类文件是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可直接引用的裁判依据。对于重要的部门规章和地方司法政策及司法文件,本书也做了收录,供读者参考,并在目录中用楷体字标出,以做区分。规则适用部分——对于审判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法律文本本身可能未做规定或是规定不明确,此时就需要寻找法律文本之外的适用规则。而这些适用规则的来源主要由请示答复(部委复函)、审判参考和指导案例三个部分构成:请示答复(部委复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相关部门针对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所做出的请示答复、批复与复函等,属于从典型个案中总结出来的具有一般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规则。审判参考: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会谈纪要、指导意见、相关通知、领导公开讲话、业务指导出版物等材料中提炼出的案件审理规范和裁判标准。 指导案例: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和最高人民法院业务庭编辑出版的指导案例中精心挑选的典型案例及裁判要旨,反映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思路及审判观点。这些案例在审判中都具有引导同案同判的作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公共政策创制功能研究张友连 著无论是对最高法院创制公共政策正当性的分析,还是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立法的粗疏与滞后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角色变迁等背景的探讨都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创制公共政策是可行的和必要的。从现状来看,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刨制公共政策主要采取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典型案例和司法审查四种形式,并且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共政策创制会受到政治正确的考虑、’利益集团的压力和公众舆论的态度等外在因素,以及受自身的定位与知识、司法权威等内在因素的影响。在仔细分析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公共政策创制功能研究》提出应该通过确立最高上诉法院的主体定位、实行各种影响因素的程序化、选择案例的形式、实现司法克制下的能动四个方面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共政策创制功能加以完善。 -
中国服刑人员权利保障研究冯一文 著服刑人员享有权利是其主体资格的内在表征,也是刑罚本质的集中体现。以具有强大国际法效力、为世界各国普遍尊重与遵守的联合国服刑人员待遇标准为参照,不难发现,中国服刑人员权利之免受酷刑权、适当生活水准权、劳动权、受教育权、接触外界权、受减刑假释权、政治权、宗教自由权和救济权等核心性权利的保障,尽管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受制于文化、政治和经济等因素,总体看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对此,应从提高服刑人员享有“应有人权”的社会认同度、强化“应有人权”向“法定人权”的转化度和提升“法定人权”向“实有人权”的实现度三个层面来推进中国服刑人员权利保障事业,以响应中国政府兑现“人权入宪”之庄严承诺,并回应我国所面临的早日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国际压力。 -
劳动教养制度的价值定位与改革方向高莹 等著法律制度作为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下生成的规范体系,它不仅要在致力于解决现实社会秩序的种种矛盾中经受考验,而且要在回应社会变革所提出的挑战中发展与变革。劳动教养制度作为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五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为维护社会稳定、预防犯罪和教育矫治违法犯罪分子,做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但是,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当下法治与和谐社会、人权保障和科学发展理念日益深人人心的背景下,劳动教养制度因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和权力制约机制而备受质疑。因此,作为对这种社会发展与变革的积极回应,包括劳动教养制度在内的法律制度也必将发生重大的历史性变革。法律制度的确立与改变需要首先解决价值取向问题,综观劳动教养制度的研究与现状,存在众多的矛盾冲突与理论困惑。由于对决定这一制度命运的根本性问题:如思想基础、价值取向、正当性与合理性等问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更少见具有建构意义的理性批判与反思,这种状况成为劳动教养立法屡屡受挫、制度创新举步维艰、长期处于徘徊局面的深刻原因。因此,研究劳动教养制度的内在机理、功能和作用,应当对其在现实社会的法治建构中的价值定位,从哲理、法理和社会文化等背景做必要的审视、梳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改革现行劳教制度的法理基础和立法依据。本课题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关于劳动教养制度的价值基础研究。课题组认为,劳动教养以维护社会秩序为己任,其职能突出地表现为两个方面:犯罪控制与教化改造。这种职能通过对收容对象的政策性调控,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针对犯罪临界行为和屡教不改者;针对游手好闲、违反法纪者等。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劳动教养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本质特色和核心价值并不在于惩戒或排害,而是教育、矫治、保护和救助,其积极预防犯罪和有效矫治违法者的宗旨,彰显了中国传统文化渊源与社会主义特色。但是,要将这种认识理性转化为实践理性,需要通过立法对维护秩序与保障人权这一涉及制度正当性的两维目标进行平衡。而将积极预防犯罪与有效保障基本人权统一于法治原则之下,必须首先解决其对象及处遇标准的法制化与程序设计的司法化的两大核心问题。第二,关于劳动教养历史地位与改革发展研究。历史地看,劳动教养制度的“基本模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其生成过程与转型都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的社会治理方式和政策选择的结果。对于社会稳定秩序和大多数人的安宁生活而言,劳动教养措施功不可没。我们在肯定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它的历史局限性,由于其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低,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普适化的治理模式,又存在缺乏有效的程序控制与监督等问题。在崇尚法治、重视人权、重建公正秩序的制度要求面前,作为对社会的这种发展和变革的积极回应,劳动教养制度必将发生转型与变革。但是,我们进行价值分析的基础,不能脱离历史条件来看待这种转型的基础与变革的时代要求,提出新的方案和选择的目标,是为了建、构而不是清算和否定。第三,关于劳动教养立法与改革方向研究。应以宽严相济、积极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为基石,以消除行为人的恶性与恶习、改善其行为方式和生活状况为前提,以保护性处遇并面向未来、有助于其重新社会化为重点,以处分的针对性、多样性、开放性为制度设计的基础,以体现合法性、正当性、合理性的法治原则为保障,整合现有的强制措施资源,形成有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特色的,集防卫、教育、矫治、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具有内在关联性、人道性、科学性与创新性的强制性矫治措施体系。未来的立法性质及体例应当属于行政法领域的具有特殊地位的综合性法律。既不同于治安行政处罚,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强制措施,而是一种具有特殊的法律关系属性、特殊的教育矫治功能、特殊的司法保护特征的司法行政措施;其立法的体例应采取多元立法的形式,即包括设施法、组织法和教育矫治处遇措施法等形式。 第四,关于劳动教养与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主要是比较研究大陆法系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将原有的保安性、保护性措施集中规定在刑事法典之中。这种保安处分的适用对象包容了几乎所有的轻刑犯、虞犯、未成年违法者等具有人身危险性的人。既包括有现实犯罪行为的人,如轻微犯罪人、犯罪的精神病人、酗酒者和未成年犯罪人等;也包括有犯罪倾向或危害社会秩序恶习且有人身危险性的人,其目标既着眼于消除现实的犯罪能量及其人身危险性,也为了预防其再犯罪的发生。这一制度体系合理地整合了社会资源,系统、有效地处理了社会上的各种危险和破坏因素,在补充刑罚手段不足的、各种刑事政策措施中,它是发育程度较好,也最具实效的制度设计和治理方略。讨论借鉴保安处分的制度机理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改革,有两条路径:一是近期通过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首先解决劳动教养制度的生存危机和程序正当性等问题,再通过递次性改革,将有五十余年历史的这一制度改造成为一种符合时代和法治要求的治理新模式;另外从长远角度,则要统一整合国家刑事司法资源,建构具有预防、惩戒和矫治等职能的处分措施体系。 第五,关于劳动教养执行制度改革研究。劳动教养制度的变革不仅仅是通过立法去制定并执行规则的过程,通过立法的形式只是提供了制度合法性的前提,其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将是一个持续的、涉及多方面综合作用的系统工程。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劳动教养执行模式的强制与封闭性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建立起以设施为依托,以开放式为基本模式的执行制度,是劳动教养转型为新的矫治制度的关键。这种新制度应当寓防卫、保护和矫治等职能于一体,教育矫治工作的核心目标是有助于其重新社会化。因此,应当根据国家法治发展要求和教育矫治工作实际,设计更加科学、人道、理性的执行模式,这种新模式应当有利于保障被矫治者的正当权益和基本需要,有利于其回归社会并更加开放。 第六,关于劳动教养人员权益保障研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文明最核心的价值理念。鉴于劳动教养制度目前的法制状况及其运作机制存在极其深刻的权益保障危机,因此,在实体性、程序性及执行制度的设计中确立权益保障的法治基础与核心价值,是劳动教养立法中面临的一个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可以预期,未来的矫治措施的法治特色在于约束与保护并重,程序公正性仅仅是一道执法不可逾越的底线,制度设计应更注重被矫治者权益保障的内容和回归社会的需要,并将此与开放式处遇结合起来。 -
监狱行刑的法理王云海 著《监狱行刑的法理》从法学角度对监狱行刑进行全面探讨,既展现了存在于监狱行刑整体背后的基本法理,也描绘了监狱行刑的各个侧面所涉及的具体法理,并采用“中西结合”的手法,使用共同的概念、词汇及原理,就美国、日本及中国的监狱行刑进行比较研究,进而指出:以“劳动改造”为基本特征的中国监狱行刑的理论和实践是世界监狱行刑的重要部分,与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的监狱行刑一道,构成人类有关监狱行刑的文明财产:21世纪的监狱行刑应是一种能够结合中国的“劳动改造”与西方的“法治主义”、可称为“法治主义式劳动改造”的监狱行刑。 -
监狱矫正机能之观察与省思张婧 著如何提高监狱的矫正效能,是我国刑罚执行领域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的课题。《监狱矫正机能之观察与省思》试图运用社会学实证调查的方法,在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监狱观察与统计描述,来阐释矫正在我国监狱行刑中的真实地位和作用,进而揭示出矫正效果不佳的根本痼疾。笔者相信,关注监狱矫正机能的历史和现实经验,包括对罪犯改遣模式的分析与批判,对于开启罪犯矫正的新途径乃是不可或缺的工作。通过对监狱行刑具体实践的诊断,展开罪犯改造特点和规律的理性思考,将有助于促成人们刑罚观念的更新,并在此基础上找到中国监狱改革可以且应该选择的方向。 -
中国检察制度改革与探索种松志 著作者结合自己的检察工作实践,致力于法学理论和检察改革的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国检察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观察和思考,在检警关系研究、公诉制度改革和刑事审前程序构建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创新理论与观点。《中国检察制度改革与探索》选录了作者历年撰写的学术论文53篇,以中国检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为核心,涵盖了检察基础理论、刑事政策、法律监督、业务创新、公诉改革、立法建言等六大方面的内容。 -
社区矫正专题整理刘志伟,何荣功,周国良 编 著《社区矫正专题整理》分为两编:上编探讨了社区矫正的概念与我国的试点,我国社区矫正的主要问题,对我国社区矫正研究状况的评论等有关内容;下编收录了《改革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之研究》、《社区矫正与当代社会学的使命》、《关于社区矫正的推进》等代表性文章。 -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问题研究张国轩 著《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问题研究》共包括9章,分别为量刑建议的界定、我国开展量刑建议试点的分析、当前影响量刑建议开展的主要问题、量刑建议的依据分析、量刑建议的原则、量刑建议的条件、量刑建议的提出、出庭支持量刑建议,以及量刑建议的搞诉和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