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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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能动主义李辉 著司法能动主义有其特定的生长条件,是司法权在合理的宪政框架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者李辉在《论司法能动主义》中认为,我国目前的法治处境,尚不具备倡导司法能动主义的合适土壤;与现实中颇为热闹的“能动司法”论调相反,作者提出我国司法应当以坚持司法克制主义为前提。为此,作者在《论司法能动主义》中细致考察了司法能动主义的发生语境、宪政条件、思想基础与方法论构造。 -
检察侦查权配置及应用研究刘方 著人们一想到侦查总是自然联想到警察,不管他是国家警察还是私人侦探。而侦查权完全由警察来行使,这只是少数英美法系国家才会看到的现象。如果你去了欧洲大陆的大部分国家,你会发现侦查权的法定所有者却是检察官而不是警察。警察,这个刑事侦查的实际行动人,在法律上却成了检察官的助手。当然,我们用不着去争辩他们谁是侦查权的真正主人,我们应当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是清楚地认识到检察官在实施侦查过程中的权力配置和运用问题。 -
公检法办案指南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等编《公检法办案指南(2012年第6辑·总第150辑)》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等等。 -
中国检察张智辉 编中央党校姜小川教授主持的《检察权配置问题研究》,就检察权能动性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进行了阐述,强调检察权的能动性既不同于西方司法能动主义,也有别于我国的审判权能动。在阐述优化检察权能动配置的原则的前提下,重点就检察权优化配置的建议进行了论证,即以检察权的定位作为检察权配置的立足点;赋予检察机关“立法监督建议权”;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完善对侦查权的法律监督;完善对行政权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权自身的配置,更好地进行法律监督。 -
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张纯辉 著《华东政法大学校庆六十周年纪念文丛: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分析了判决书的可接受性既非仅是判决本身所固有的客观属性,也非仅是判决受众的一种主观感受,而是存在于判决书本身与判决受众的感受之间。《华东政法大学校庆六十周年纪念文丛: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认为应以一种更为动态化、开放化、多元化的视角去看待立法、司法过程中法律语言的运用,因此,修辞学视角下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对判决书中研究的片面性。《华东政法大学校庆六十周年纪念文丛: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将法学研究的视角引入了传统的修辞学研究中,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创新。 -
审判前沿观察黄祥青 著《审判前沿观察(2012年第1辑)》(作者黄祥青)共分为专家论坛、审判实务、专题研究、调查分析、改革探索、判案评析和研讨纪实等七大板块,既有理论上的探索,如韩大元教授的《宪法实施与社会稳定》等,又有上海市一中院民四庭课题组围绕公司控股股东或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问题开展的实践调研报告等。《审判前沿观察(2012年第1辑)》旨在通过对审判丁作中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来总结审判经验,推动司法实务的进步,与此同时,本书力争立足于关注法学前沿动态,吸取来自法学界的先进成果,构建法学界与司法界交流的平台。 -
公证学理与实践研究蒋轲 著公证是一种司法证明制度,它在民事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具有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特殊社会功能。《公证学理与实践研究》运用制度检讨、观点商榷、价值取舍、案例解析、比较法考察等方法,对公证制度的主要特点,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公证办理程序、公证复查及争议处理、公证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干预、公证与不动产物权登记等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 -
劳动教养理论与实务教程王宏玉 主编《劳动教养理论与实务教程(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系列教材)》由王宏玉主编,本教材分上下两编。上编着重论述劳动教养的基本理论及理论争论,下编具体讲述劳动教养制度的实践操作流程。本教材采取理论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写作中运用大量的知识链接、实操规范、案例等,尽量增加教材的可阅读性,便于学生学习和掌握。 -
现代律师的生成与境遇邱志红 著清末民国时期,随着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法治观念传入中国,律师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群体也随之形成,并对中国近代法治现代化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现代律师的生成与境遇(以民国时期北京律师群体为中心的研究)》作者秉承制度史与社会史、文化史相结合,地方史与整体史相结合的思路,广泛收集了有关北京律师自勺各种历史资料,如律师会员簿,会议记录,办理案例,与法院、检察厅、警察署等机构的往来公函,以及档案、报刊、回忆录、文集等史料,通过对史料的详细梳理、解读,展示出民国时期北京律师群体的整体特征、专业养成、职业意识、角色期待,以及执业境遇等内涵,揭示了律师群体的萌生、发展及其在近代中国的命运、地位和影响。《现代律师的生成与境遇(以民国时期北京律师群体为中心的研究)》由邱志红编著。 -
庭审实务陶虹 等主编庭审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在工作中都必须面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工作者们不仅要应对程序法和实体法综合运用能力的考验,还要直面法律语言、法律文书写作和应变能力的挑战。因此,了解和掌握庭审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并将各种综合能力在每一个细节中淋漓尽致地发挥,就成为法科学生需要训练的基本技能。正是从培养学生在庭审中的实战能力出发,我们编写了这本教材。本教材在体系上分为庭审实务总论、法庭庭审实务、仲裁庭审实务和庭审语言四编。庭审实务总论主要阐述了庭审的基本概念、程序、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及方法、庭审礼仪;法庭庭审实务分别介绍了法律工作者在刑事庭审、民事庭审、行政庭审和海事庭审中各自的基本程序、特点和应做的工作;仲裁庭审实务主要聚焦于民商事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争议仲裁,并介绍各类仲裁的特点和程序;庭审语言编则将语言学和庭审过程相结合,论述了庭审语言的概念,介绍了庭审语言的修辞技巧、庭审文书的制作方法。此外,教材中的真实案例可以作为模拟庭审的基本素材,用于实践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