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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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年鉴上海政法学院年鉴编纂委员会 编上海政法学院年鉴编纂委员会是2011年由上海政法学院批准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年鉴编写、校史整理等工作。委员会相关职位实行席位制,主要组员由校领导、各业务部门年鉴工作相关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编辑部,由责任编辑和各部门编纂工作人员组成。《上海政法学院年鉴2019年卷》是在校年鉴编纂委员会主持下编纂的一部综合性参考文献。本年鉴所反映的内容上起2019年1月下至2019年12月,采用分类、条目编纂法,以专题、概述、简况为纲,以大事记为经,以学校概况、教职工队伍建设、教学工作、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学术科研、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交流与合作以及各相关教辅行政工作等栏目为纬,全面记述2018年全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专门统计数据一般附设于学校各领域工作栏目之末。全面反映学校概况、教职工队伍建设、教学工作、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学术科研、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交流与合作以及各相关教辅行政工作。 -
商标行政执法与商标品牌战略实务梁立敏 著这是一本商标应用于管理实务图书。本书主要针对商标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实际操作层面,就商标的注册、管理、商标违法行为及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等方面,如何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规定,执法实践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针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中的问题,就商标行政指导、商标品牌发展战略,也提出了一些方法建议。有理论,但不拘泥于纯粹理论的论述,用执法人员和企业商标管理人员看得懂的语言阐述观点,同时,运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和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评委公布的已经生效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对于指导商标实践,具有比较好的指引作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 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做好《民法典》的海外宣传介绍,是推进我国法律制度对外宣传和交流、讲好中国立法故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更好地将《民法典》介绍给世界,是增进中国和外国国家地区法律体系间交流的重要方式。因此,全国人*常委会和法工委领导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对外宣介和翻译工作。本书是《民法典》的官方英译本,由全国人*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建翻译专家组进行翻译和审定。本书向世界诠释了新时代的中国民事方法,与世界分享中国法治建设新成果。 -
青少年权益维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青少年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有关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整理编辑了《青少年权益维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时间截至2021年4月底),目的是让全社会知晓和了解我国青少年权益维护方面的新规范,为广大青少年工作者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工具书,也可作为增强青少年工作法治化的学习和培训用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真实且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行政处罚。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威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相关规定,挖掘《安全生产法》与相关法律的联系区别,共同构成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法律出版社 著《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规定》遵循全面保护的原则,依据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专设“一般保护”一章系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包括在校园内的平等权、生命健康与自由、人格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财产权、肖像权和知识产权、参与权、申诉权等权利。 《规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构建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明确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便于学校把握、运用。同时,完善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红线”。 《规定》结合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特点和需要,全面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实施的管理制度,包括校规管理、教学管理、作业管理、读物管理、安全管理、药品管理、体质管理、心理健康、手机管理、网络管理、禁烟禁酒、教职工准入管理、聘用管理、教职工日常管理、校车管理、周边管理等具体制度,划清学校管理的制度框架与要求。 《规定》创新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明确教育等部门的支持监督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提出首问负责制、指定学生保护专兼职监察员等机制,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规定教育部门、学校及教职工不履行责任的具体处理办法,细化和完善法律责任,为下一步加强管理问责提供更为明确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随身笔记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本书收录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涵盖安全生产领域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相关示范文本,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新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2009年和2014年进行了二次修正,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 2021年《安全生产法》迎来第三次大修,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实施职业禁入等。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增加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按日连续处罚等规定。 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恶劣的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力度,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还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 此外,针对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出现的安全生产新情况,以及一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也增加了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法律出版社 著十三届全国人*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6月10日表决通过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 印花税法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法律出版社 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抵御侵略制定的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大字版易阅读、省眼睛;内容含条文主旨、配套规定;收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刑法 (节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实用必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