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编沈德咏 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2012)》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司法解释及理解适用;第二部分为司法业务文件;第三部分为指导性案例。 -
工伤保险条例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系列(13):工伤保险条例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特点:专业导引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权威注解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配套解读对与主体法相关的规定予以解读,同时在目录中加“☆”体现,帮助读者迅速了解实务重点。案例注释以案说法,提炼争议焦点并上目录,帮助读者灵活运用于司法实践。 -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民间借贷纠纷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编《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民间借贷纠纷)》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著,本书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削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
案例指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江勇,马良骥,夏祖银 著案例是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它具有“解释性、示范性、确定性”的特点,体现了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规则和技术,是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有效手段,也是弥补既定法律规范缺陷的重要措施。与指导审判工作的其他方式相比,它还承载着总结审判经验、展示审判成果、传授司法方法、弘扬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等诸多功能,一直受到成文法国家的普遍重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法律法规案例注释版系列(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案例注释版)(第2版)》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威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法律法规案例注释版系列(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案例注释版)(第2版)》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土地纠纷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编《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削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这本《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土地纠纷)》(作者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是其中一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系列(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特点:专业导引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权威注解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配套解读对与主体法相关的规定予以解读,同时在目录中加“*”体现,帮助读者迅速了解实务重点;案例注释以案说法,提炼争议焦点并上目录,帮助读者灵活运用于司法实践。 -
最后的诉讼向阳 张群力著全书共分五章。第一章,概要地介绍了民商事再审制度;第二章,分析民商事再审案件的切入点即再审事由,重点结合司法实践,分析和论述三种主要的再审事由;第三章,介绍再审案件的申请与受理及相应的实务技巧,包括申请再审法律文书的写作与技巧;第四章,介绍再审审查及实务技巧;第五章,介绍再审案件中的团队合作和综合技巧。 -
最新H股香港上市实务与案例分析申林平 主编《资本市场法商丛书:最新H股香港上市实务与案例分析》分别就境内企业香港上市过程中应关注的重点法律问题、中介机构的协调性、企业家普遍关注的公司估值等问题进行了深度阐释,并对近年来H股上市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境内企业香港上市具有较强的实务指导价值。《资本市场法商丛书:最新H股香港上市实务与案例分析》针对境企业香港上市这一主题,从理论与实务两大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对境内企业家想要了解的香港上市有关问题,更具实务指导意义和操作可能性。 -
现行有效司法解释全书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现行有效司法解释全书(套装全3卷)》立足于最新的司法解释清理结果,对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后发布的全部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以“法释”、“高检发释字”文号公布)做了收录。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所确立的标准,将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以前发布的、按照现行标准应当列入“法释”的司法解释予以了遴选、收录。根据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1)对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如何应用法律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解释”的形式;(2)根据立法精神对审判工作中需要制定的规范、意见等司法解释,采用“规定”的形式;(3)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批复”的形式;(4)修改或者废止司法解释,采用“决定”的形式。《现行有效司法解释全书(套装全3卷)》在同一类别下的编排顺序为:以“解释—规定—批复—决定”为序,同一种形式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