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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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制研究杨海强 著《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制研究》聚焦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制,重点力求多维度、多视角、多方位地深入剖析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制具体制度设计中的问题,在兼顾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制具体制度设计中普适性问题的同时,更多探讨目前关注较少的特殊性、具体性问题,从而完善制度设计中的细节之处。这些研究的维度和视角共有中外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制的异同、检察院司法责任制与法院司法责任制的异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制、不同层级检察机关的司法责任制和不同地域检察机关的司法责任制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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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身权利罪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法律家》实践教学编委会 编本丛书为开放式丛书,本次拟推出刑事卷4册,分别为:《侵犯财产罪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侵犯人身权利罪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裁判精要与规则适用》。每一分册在体例上均包含案例来源、基本案情、判决主文、裁判要旨、重点提示五个部分。本丛书具有以下显著特色:1.案例内容丰富。本丛书选取的案例主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司法·案例》《人民法院报》等,并依托案例大数据资源,对民刑事审判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争议点进行归纳总结,抓住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关键点,并对民刑事审判实践中适用案例时要注意的问题,作了重点提示。2.实用方便,指导实践。本丛书对选取的案例进行逐个梳理,通过对案例基本案情、判决主文、裁判要旨的提炼,法律修订前后的对比,编辑出契合司法审判中常见问题的裁判规则,对解决类似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3.传统纸媒与数字内容深度融合。鉴于本丛书涉及的案例和裁判文书原文内容庞大,悉数收录全文将增大图书篇幅、不便于阅读,遂本丛书纸质部分仅提供了案例来源、基本案情、判决主文、裁判要旨、重点提示五部分内容。读者可扫描相应位置的二维码,进入“法律家”数据平台查看裁判文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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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蒙双语审判监督实务技能本书编写组 编实务技能。本书为采用汉蒙对照形式,分为刑事审判书记员实务技能要领、民事诉讼书记员工作指南、海事案件书记员实务技能要领、涉外及涉港澳台书案件书记员实务技能要领、行政审判庭书记员实务技能要领、执行书记员实务技能要领六个部分,针对实务,面向实践,简明实用,既对法院法官的基本业务流程和审判实务技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归纳与总结,也补充了很多司法实践中的有益经验,是符合民族地区审判工作实际的审判业务基础图书。本务基础图书。本书对于提升蒙古族地区双语法官业务能力及法院审判质效具有具大的推动意义,也有助于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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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蒙双语民事审判实务技能本书编写组 编本书为《双语(汉蒙/汉藏/汉维)法律文化出版工程》中的审判实务技能系列丛书中的民事审判实务技能。本书为采用汉蒙对照形式,分为民事案件庭审一般要领、各类民事案件庭审特殊要领、民事案件证据运用要领、民事案件诉讼调解的一般原理与方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实务专题五个章节,针对实务,面向实践,简明实用,既对法院民事法官的基本业务流程和审判实务技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归纳与总结,也补充了很多司法实践中的有益经验,是符合民族地区审判工作实际的审判业务基础图书。本书对于提升民族地区双语法官业务能力及法官业务能力及法院审判质效具有具大的推动意义,也有助于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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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编《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意义、理论基础、实现路径、实践重点、对策机制为框架,分五个部分进行论述。其中,第一部分是引论篇,介绍了课题研究的重大意义;第二部分是基础篇,阐述了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路径篇,分析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路径方法:第四部分是实践篇,分为三章,分别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选择、裁判思路等具体分析;第五部分是保障篇,从内部外部两个角度提出完善机制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有关方面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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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典型仲裁案例选编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 著深圳靠前仲裁院成立于1983年,是粤港澳地区家仲裁机构。由于长期身处改革开放前沿和特区建设一线,深圳靠前仲裁院在靠前贸易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深圳靠前仲裁院便处理了大量的靠前贸易案件,其中相当一部分适用了《公约》。为了帮助业界了解靠前贸易纠纷与裁判要点,深圳靠前仲裁院精选了一批典型案例,并组织专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评析。2019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值45 ,753亿美元,继续保持优选靠前地位,而在中美贸易摩擦、保护主义抬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背景下,靠前贸易秩序也面临新的挑战。在《公约》通过40周年这一时间节点,通过回顾深圳靠前仲裁院这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例,重新认识《公约》所确立的原则与价值,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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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案例精要:李方民 编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近五年来两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民事案件中,选取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债权人撤销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以及诉讼保全申请错误赔偿纠纷等类型的案例,对民事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对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向神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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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适用指引时延安 著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这是继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后,对现行刑法典进行的又一次重大修正。本书根据我国zui xin修正的刑法条文与现行有效的刑法规范性文件,通过参考已有的刑法规范汇编丛书,在博采众长的基础上编辑而成。本书坚持以刑法条文为基本框架,其他刑法规范附在法条后面。在每个刑法条文后面,按照【立案标准】【量刑标准】【相关规定】【指导案例】进行分类,【相关规定】为刑法规范的重点部分。本书具有体例简明实用、主线清晰合理、内容全面详实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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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法基本问题窦冬晨 著信托是源自英关法系的制度,大陆法系的法学家与立法者意识到信托制度作为一种独特的财产管理方法,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难以被其他法律制度所取代。于是,从20世纪初开始,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纷纷着手移植英美法系的信托法律制度。为了整治信托业的乱象,我国也于20世纪末开始了信托法的制定工作。在我国《信托法》的制定阶段,围绕着信托财产的法律归属,也即委托人设立信托是否应当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这一问题,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最终,我国《信托法》将信托定义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基于《信托法》第二条中采用“委托给”的表述,多数学者认为在现行法下,设立信托,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并未发生财产权的移转,委托人仍然保留财产之上的所有权。而更多的学者同时主张,在应然层面,应当回归信托法的原貌,由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其中,也有部分学者从解释论的层面论证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托人。在司法裁判中,法院对于信托财产的归属往往进行模糊处理,既希望发挥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又无法突破信托法的基本文义。因而,在法律适用上,或隐含地表达信托财产归属于委托人,或明确信托财产并非委托人的责任财产,存在解释上的不确定性。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来看,其一方面希望实现信托制度的核心功能,即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又无法突破《信托法》中“委托给”的束缚,表现出较为矛盾的态度。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信托的核心制度功能。所谓核心制度功能,是使得信托制度区别于其他法律制度的特征,是当事人通过其他法律工具所无法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财产转移、财产管理并非大陆法系中信托的核心制度功能,因为这些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诸如《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物权编中规定的法律关系加以实现,而不必然依赖信托法。相反,对于信托财产独立性这一制度功能,其无法借由其他法律全部实现,因而是大陆法系移植信托法所欲实现的主要目的。具体而言,信托财产独立性包括三个面向:其一,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隔离;其二,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隔离;其三,信托财产与受益人的财产隔离。此三个面向的独立性各自均在信托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他益信托中,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与受益人均具有绝对性,而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之间的隔离以受托人信义义务的履行为前提和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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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以案说法李文娟,郝乃春,张海青,魏涛 著暂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