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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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激进主义的兴起(法)埃利·哈列维这是有关自由主义思想发展史上的经典著作,作者哈列维是法国著名的功利主义思想史研究专家,《哲学激进主义的兴起》奠定了其作为著名历史学家的地位。作为一本经典著作,《哲学激进主义的兴起》一书探讨并梳理了功利主义起源、发展和流变整个思想历程。该书沿着功利主义发展的历史线索,系统地讲解了自苏格兰启蒙运动以来以功利主义为道德基础的自由主义的演变过程。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家约翰·格雷将该书同拉吉罗的《欧洲自由主义史》并称为自由主义思想史研究上的双璧。任何研究早期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发展历史的人都应该对该书仔细阅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哲学激进主义的兴起》仍然是目前为止关于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史研究的首选著作和必备参考书。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英)杰瑞姆Which Have Influenced the History of the World/English Edition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Principles of EconomicsReconstruction in Philosophy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看更多] -
解构与思想的未来/西方政治理论与实践书系(法)雅克·德里达哲人远逝,编辑这个读本,只是出于纪念和怀念。这个读本只是我们准备编辑翻译德里达系列著作的开始,在德里达众多的文本中有所选取无疑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尽量选取了一些独立成篇而又重要的文字,以免割裂。我们主要以德里达自己大致所认可的思想的三个阶段为线索让读者对德里达思想的一般发展有所概观,即在法国著名的文化思想中心Cerisy-la-Salle为德里达思想的意义所举行的三次讨论会:1980年:《人之终结》;1992年:《边界的通道》;1997年:《动物的传记》——这三个渐进的“主题”实际上贯穿了德里达思想的一生,但并不是什么线形的发展过程(从人到动物),而是不可预估的独特事件,也是彼此交错,不断改变着音调的展现。在第一次会议上德里达宣读的论文是《论一个在哲学中新近升高的末世论音调》,这是对康德同名主题的回应,同时也是针对当时甚嚣尘上的所谓一切都“终结”了的后现代主义的回应,德里达并不同意和认可这些所谓“终结”的话语。当然,由于早期的三大著作——《声音与现象》,《论文字学》和《书写与差异》——已经有了中译本,我们主要只是选取了《哲学的边缘》中关于时间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字,可以看到德里达对哲学传统核心问题细致的阅读,限于篇幅,我们没有翻译另一个收在《播散》中的文字《柏拉图的药》(不得不说国内学界对德里达的柏拉图研究的指责和臆测是很狭隘的了),作为弥补,我们翻译了与柏拉图有关的Khora这个后期更加重要的文本,这里,德里达对柏拉图和整个西方传统思想的解构已经走得非常之远了。而《有限之绝境》一文即是他在第二次会议上宣读的文字,对“边界的穿越”或有限之交错的思考,与对幽灵、哀悼、他者和性别差异的思考是同步的。“我所是的动物(更多随后)”这个关于动物传记的思考是第三次会议上宣读的导引文字,德里达对动物的思考彻底超越了整个西方思想——无论是希腊哲学还是《圣书》伟大的三个唯一神的宗教传统,对动物的思考是第三次会议的主题,因此,解构的扩展已经远远不是我们所能预估的了。第一部分:是思想家的自我告别和对他者的告别。以告别开始的文字,是哀悼——如同哲人如此钟爱过的主题动机。首先是德里达去世前不久的一个公开的对话,垂危的哲人坦然面对死亡而侃侃而谈,有自己的个人生平,有对时代精神不妥协的回应:“不可败坏的”思想气质——坚决回应了对“解构”的诸多指控。哲人2002年就知道自己得了癌症,在世界上的时日也许无多,在去世前与自己的朋友们、学生们进行了大量的对话和彼此馈赠的写作,即这个对话中开头提到的那些杂志上的文字和德里达自己在死亡的阴影中书写的那些书籍。也许,在柏拉图的“苏格拉底”之后,在《圣经》的摩西之后,还没有人如此在生前以如此哲学化或思想式的方式准备自己的“死”?在德里达去世之前,曾经汇编过一本他为他去世的朋友们所写的悼词和哀悼文本:首先以英文的形式出现:《哀悼的作品》,以法文出现时更名为《每一次,唯一的都是世界的终结》,每一次向着死亡的书写,都是祈祷和拯救,而在这个给自己的最后告白中,有着哲人的遗言或遗嘱,有着幸存书写的踪迹,以及对生命无比的热爱。然后是他在勒维纳斯去世后的悼词,“告别”的余音一直在萦绕着,对他者的告别不也是对自身的告别?“告别”一词的多义性一直就萦绕着过去的哲学和未来的思想。第二部分,我们从德里达以英文开始的一个对话开始,在这个对话中,德里达直接面对了解构和他思想的基本“特征”的问题,德里达简洁地回应了相关问题,是一个导引性的文字。第二篇《绝境》的文本是第二次会议的主题发言,关于“有限”的绝境思考的一个完整文字德里达细致地讨论了“有限”的各种可能的模态,逻辑上的疑难,生存论即死亡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的困境。德里达对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关系的思考也超越了传统的“先验哲学”对可能性的单方面诉求,体现了德里达与传统哲学的内在关系和超越的思考,并进一步扩展到对礼物、友爱和友善、宽恕的一系列绝境的思考上。同时,西方的传统是复多而交错的,并没有纯然的希腊和犹太的区分——因为基督教的中介和整合与过滤,因此有必要把哲学与对整个唯一神论的宗教传统的总体性的解构联系起来,这尤为体现在第三次会议上主题发言的关于“动物传记”的文本中——《我所是的动物》,它凝结了德里达晚近十多年来对动物或动物主权的思考的精华,其中德里达还大致为我们罗列了他自己文本中的“动物系列”。德里达对动物的思考,是对整个西方思想的解构:无论是希腊美好生活中的那个“bios”式的生活——那些提倡所谓美好生活的人,根本就还没有追问何谓“生命”?bios还是zoê?如果古典的所谓政治哲学都是建立在人和动物的区分之上的(人是政治/城邦的动物),如果这个区分,所谓的德性伦理与自然正当都是以这个区分为前提的,而却可能还没有思考和面对——何谓动物?——的问题,这就意味着单纯回到古典就能够解决一些,是太简单了!而且,对动物的思考,也意味着对唯一神传统的解构:亚伯拉罕开启的唯一神都是以牺牲和献祭动物来奠基的!德里达同时也思考了希腊神话和希腊哲学中的一系列动物,尤其是对苏格拉底(作为牛虻等)与动物的关系有所指引,而在随后更多的文本中,德里达解构了笛卡尔、海德格尔、勒维纳斯和拉康等人在动物问题上具体的思考,深入到了西方思想最为内在的命脉。因此,不可能通过单纯回到古典,也不可能仅仅继承现代,就能够来解决这些问题,而是,应该更加彻底推进海德格尔的思想,在未来,在技术的后果中来思考传统所没有思考过的问题。第三部分,我们可以看到,作为学习哲学出生的思想家,德里达的解构首先发生在哲学内部,尤其表现为对希腊开端思想的解构,即对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写作的解构。首先,我们试图来倾听思想家自己与传统的复杂关系所做出的直接“辩解”,解构不是否定,而是按照传统内在的发生的法则去阅读它,拆开或撑开它内部的张力,重新唤醒其活力,同时在它的内部以及在它所排斥的外部一道在文本的“边缘”来解读和再书写。从对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一个小小的脚注开始解构,尤为奇特的是,德里达在当时并没有读到海德格尔《现象学的基本问题》中对亚里士多德时间问题的详细分析的情况下,自己独立地重复了海德格尔的思考!德里达的解读渗透到了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和康德对时间思考最为核心的疑难或绝境,这个深入文本肌理、无比精细的写作是解构最为独特精致的文本之一,以及不妥协地对“绝境”疑难问题的思考,也是非常合乎传统论文形式和研究方式的哲学文本,对时间-空间的研究无疑是作为真正哲学家的标志之一。这个文本中德里达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解构传统形而上学的“双重书写”——不可能如同海德格尔那样梦想脱离整个传统而重新开端,但是也不可能只是在这个传统之内写作,而是要转向他者。然后是Khora这个文本,这个文本不同于早期《柏拉图的药》,德里达在这里只是围绕柏拉图《蒂迈欧篇》的文本书写织体的建构展开的,这个文本与前一个不同,不再是传统论文式和论证式的写作,而是更加“解构式的”思想写作,围绕Khora无法规定和决断的位置——苏格拉底作为“哲人”(也是对哲人的反讽),作为无可规定、不应该占据什么位置、而只是不断要自身抹去的接受者——展开了叙事书写的内在疑难,Khora也是不可命名的“第三类”——而这正是对无名的未来思想的指引,但是对于德里达,Khora这个词、这个“名字”本身已经超越了柏拉图和柏拉图主义的整个西方传统或文本本身了,是柏拉图本人也无法居有专有的,是一种绝对未知的全新的思想,而文本的写作本身也是不可归属的,不再是哲学式的,而是思想式的。当然,也请注意对希腊的解构与对唯一神论的解构是交错进行的。第四部分则主要集中在德里达对西方宗教或三个伟大的唯一神论的宗教传统的解构而展开的。西方传统是复多而交错的,并没有截然的希腊和犹太的区分——经过基督教的中介、整合和过滤,这个区分已经层叠和模糊了,因此有必要对整个唯一神论的宗教传统进行总体的思考和解构。德里达在早期著作《书写与差异》中,讨论勒维纳斯和海德格尔、雅贝斯等人的文本中已经在面对和怀疑“希腊-犹太”的区分了,但是,对基督教的解构还是在南希的影响下进行的,这就是对基督教作为“触感神学(hapax-theology)”的思考,这里选取的关于触感的文字是他后来一部书的先声,对“触感”的思考渗透到了整个西方思想的内在本质,也是对现象学的最新的贡献——以此重新研究德里达的早期现象学,我们将对德里达与现象学的关系有更加透彻和明确的理解。此外,在这个给予南希的关于“触感”的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德里达如何处理“触及”或“接触(contact)”的适当与否的规则及其疑难的,如何做到在回应朋友的思想中,既触及对方又不冒犯对方,如何以“阅读的伦理”来面对“不可触摸之触摸”的悖论,这是又一个解构的伦理书写和友爱馈赠的范例,而且文辞极其优美。而从《给予死亡》这个至关重要的文本中选取的“给予谁?”的文本是德里达讨论礼物、献祭和死亡(包括动物献祭)的相关主题的浓缩。这个文本集中讨论了《圣经?创世记》中围绕犹太教始祖亚伯拉罕献祭儿子以撒的故事展开的,比较了代表基督教的克尔凯郭尔和犹太教的勒维纳斯对这个事件的解释、以及伴随着梅尔维尔的小说中奇特人物Bartleby的“习语”的思考,质问了西方宗教为什么一直以“献祭牺牲”为前提,以死亡的馈赠为条件,是否可以超越这个献祭?其结果,是否这就意味着超越整个唯一神论传统?南希和德里达晚近对基督教和唯一神论的解构有着深远的当下和未来指引的意义(请参看我们《开端文丛》中相关的文本)。此外,就德里达与犹太教和伦理一般的关系,我们还选取了德里达献给勒维纳斯的一个文本,他在不得不按照作为伦理性思考和犹太教思想继承人的勒维纳斯的写作本身来回应的前提下,如何不是“回赠”或“归还”勒维纳斯(他的名字缩写为:E.L)的思想,既要给出对勒维纳斯思想(尤其是其犹太教思想)的回应——这是阅读的伦理的责任,又要给出德里达本人自己的理解,甚至达致——既不是勒维纳斯的也不是德里达自己的思想,而是——走向未来的某种无法辨认的思想,超越自身和他者的相关。解构书写的复杂性和绝境一直是无法预估的,德里达在这个文本中游戏了勒维纳斯的名字E.L——这既可以是犹太教上帝名字的缩写,也是暗示着法语人称代词elle(它或她)的多重性,因此,德里达的对话者或给予的对象(表面是给予勒维纳斯),但也可能是给予某个无法确认的女性,而且女性的声音播散其间,这既是对勒维纳斯在女性问题上思考的追问,也是对西方宗教所预设的男根中心主义的质问,等等,这个文本为我们展示了解构作为“礼物”馈赠的奇妙的特征(retrait),以及阅读的伦理,如何以思想变异性的方式来回应他者,德里达为我们展示了又一个“范例”。这也同样要求我们必须以德里达的方式来回应德里达,同时,也要激发自己个人的思想,而这并没有现成的方式可以教会我们。可惜,当下汉语学界对德里达的研究很多都不是“德里达式”的。开篇的《信仰与知识》一文则是对西方宗教总体上的把握。这个文本无比深邃,文本书写表面和内容有着“秘写书”的关联,还一直有待我们发现(比如数字44节对应于表示最后和要来之神的暗示[Wink]的“瞬间”的“眨眼”的两只眼睛),在对时代技术的主宰特征以及对宗教两个来源的思考中,“没有弥赛亚主义的弥赛亚性”和“Khora”这两个“不是名字的名字”开启了未来信仰思考的可能性,因此,我们不再可能再在传统宗教神学的框架内重构信仰了,而是要面对技术的可能性,技术的未来展开思考,在这个过度彻底转化的时代尤为如此。此外,解构一般(如果有这个“一般”的话)或对宗教的解构也渗透到了所有其他领域,但是,并没有什么现成的可以到处套用的解构式的操作方式和模式,而是每一次都唯一性地面对具体文本和境况的独一性而书写。解构在政治,法律和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思想中得到扩展请参看《及其它》中的相关文本,特别是《友爱的政治学》一书。因为已经有了《文学行动》的中文版,所以这一次我们没有编选文学部分。同时,请读者们注意联系读本中的所有文章来贯通地阅读,对哲学的解构必然交错着对神学的解构,无论是对本体论神学还是对哲学的宗教,哲学与信仰的冲突,都是彼此交错的。比如那个“Khora”的文本,那个“动物传记”的文本,尤其是后者,德里达对动物问题的思考,既是对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的解构,也是对三个唯一神宗教传统的解构。亚伯拉罕开启的唯一神宗教传统都是在献祭仪式(9?11事件和当今中东政治的政治危机是其彻底体现)中实现的——无论克尔凯郭尔还是勒维纳斯都没有进一步思考:虽然上帝最后阻止了亚伯拉罕拿以撒献祭,但是最终为什么还是要拿公羊来代替?——这个代替是否有待于思考?而且它还继续了献祭活动。不仅如此,德里达解构了《创世记》开篇的几次叙述,尤其集中在人和动物的关系上,揭示了“第二次原罪”与动物献祭的关系,动物本来在创世发生的位置上在人之先,但是在命名和语言上又在其后,这其间的交错有待思考,同时他也反思了希腊罗马神话中“吐火怪兽”的复杂形象,这些暗示和指引式地思考,迫使我们重新思考传统的身心或灵魂与身体关系,人与神的关系,人与机器的关系,人与动物等等诸种关系!尤其也深化了对食肉中心主义的解构。德里达的思想超越了整个西方思想的边界,第一次,使思想成为这个大地上的——世界性的思想,德里达的思想属于世界,这里有着未来思想之新的开始。德里达对宗教的思考非常广泛和丰富(参看英文版编辑的《宗教行动》就可以感受到),只是限于篇幅和时间,我们没有选取更多的文本,请读者们见谅,以待今后专门编辑相应的文本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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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集锦司法部法制宣传司2005年,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联合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上海市闵行区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政府、上海市文艺出版社《故事会》杂志社,举办了“梅陇杯”全国法制故事创作大赛活动。该活动主要围绕公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以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内容,以故事的形式,语言上突出口头文学的特点,在全国开展了法制故事创作征集活动。截止到9月30日,共收到法制故事5万余篇。经过预选、初选和复选,11月8日,“梅陇杯”法制故事创作大赛组委会按照大赛确定的标准,聘请了专家对复选作品进行评选,《爱情的位置》等三篇作品获得二等奖,《城管的战争》等十篇作品获得三等奖,《非常车祸》等二十七篇作品获得入围奖(一等奖空缺)。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和《决议》,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教育,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相结合的有效形式,不断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法制文艺创作活动,全国普法办公室将“梅龙杯”法制故事创作大赛的优秀作品编辑成册,供广大基层群众学习使用。 -
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于燕燕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于燕燕 -
大画怪怪骗术曲光暂缺简介... -
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日)田中英夫,(日)竹内昭夫 著,李薇 译译丛以引进出版国外民商法学经典著作,把握民商法学发展的国际前沿动态,解决我国民商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中切实存在的问题为己任。译丛旨在博古稽今、察鉴域外、砥砺学人,自不会囿于井蛙之见,画地为牢,而欲开放心态,纳入诸种重要作品。译丛也不愿囿于“经典”之名,忽视对我有用的作品。尚祈学界诸公,共襄民商法译业。——法学学术经典之民商法译丛总序在日本和美国,无论是社会对法的感觉还是法对社会的作用,两国相比都存在显著的差别。若究其原因,最终还是要归结到社会和国家的形成等重大问题上。但是,作为第一步,应当首先对两国的法律制度本身的内在差别加以细致、深入的研究。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我们把日本和美国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的切入点确定为: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即私人在多大程度上期待并积极行使其自身权利以促进法律之目的的实现。本论文就是我们对日美几个具体制度所作的横向研究。――田中英夫 竹内昭夫1997年笔者与译者访问日本,偶然得到本书。受书中思想的震动,打算向国内读者译介。其时两位作者已经作古。遂经友人高桥融律师引荐,登门拜访田中夫人和竹内夫人。两位夫人欣然同意先在民商法论丛连载然后出版全书。由于译者工作繁重,译事时断时续。第一部分译文刊在《民商法论丛》第10卷,最后部分译文刊在第32卷。前后用了8年之久。实出乎当初预料。现由译者对全文斟酌修改定稿,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以践行对作者遗孀的承诺,并使国内读者得窥完璧。――梁慧星本书是一部日本法学名作,是田中英夫和竹内昭夫两位教授从英美法和民商法的角度对日本和美国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重要成果。通过这本被国内外民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所关注的名著,我们可以看到一条由具体制度向法理问题引申的研究路径,看到一条由部门法制度本身逐渐向法律思想本身进而向法律之上的法社会学、法政治学、法人类学、法哲学探索的思考路径。这本书作为近代日本民法学研究对人类法学事业的重要贡献而被尊为名著。——编者语 -
表达自由及其界限王锋著《表达自由及其界限》主要从权利相对论的视角研究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从表达自由的界限入手,最终归结到表达自由的保障,对表达自由施以限制只是手段,保障才是目的。本文的主要立场是,表达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也具有相对性。表达自由的界限是其相对性的具体表现,表达自由的界限只能由法律来设定。法律本身要满足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双重要件,这是法律限制表达自由的全法性与正当性所在。在实践中,表达自由与公民私权利、表达自由与公权利之间在特定情形下都会发生利益冲突,因此审判机关在利益衡量的基础上,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可能在具体案件中对表达自由施以限制。这种限制无论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还是建立在法官造法的基础上,都要接受法制原则,即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约束,这就是表达自由法律界限的界限。《表达自由及其界限》由自序和七章构成。自序主要介绍本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论文预期目标等。第一章主要介绍表达自由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二章论述表达自由的价值;第三章分别从民主、法律、道德三个视角探讨表达自由的相对性,并为下文论述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作出理论铺垫;第四章阐述国家公权对表达自由限制的正当性;第五章谈及国家公权力对表达自由的限制;第六章阐释了限制表达自由的一些原则;第七章试图以上几章论述的基础上,论及中国表达自由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继而得出结论,也是全书的结论。即:表达自由不是和中绝对的权利,它必须接受法律的限制,而立法也要接受词法审查,从而保证法津本身的公正性。同时,合肥市法治国要求降低权力非法治化运作,适当降低个人意志对政策干预的成分。 -
自由的道德/西方政治理论与实践书系(英)约瑟夫·拉兹这本书讨论了自由与权威的本质,涉及道德与政治的诸多核心问题。拉兹考察了价值中立、权利、平等以及防止伤害在自由主义传统中的作用,进而把这些概念与基本的道德问题联系在一起,如,价值与社会结构的关系、价值的可比性以及个人承诺的意义等。作者的视角集中于现代社会个人自律的价值。他思考了以价值多元主义前提的自律的政治含义,进而考察了一种至善主义的宽容理论的范围和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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