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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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蒋为群本教材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真吸取近年来中外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和民事审判所取得的宝贵经验编写而成。针对高等学校法学本科专业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实际情况,本教材系统地论述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程序内容。在尽量保持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完整性和内在逻辑性的前提下,力求对现行民事诉讼立法作全面准确的阐述。同时考虑到民事诉讼法学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特点,本教材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探讨民事诉讼各项制度的内涵和实质,用生动的案例解释枯燥的理论问题,使学生能够形象、生动和直观地理解本门课程的理论问题,达到全面了解本门课程的目的。本教材严格根据国家教育部审定的高等法学教育教材大纲编写。本教材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真吸取近年来中外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和民事审判所取得的宝贵经验编写而成。针对高等学校法学本科专业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实际情况,本教材系统地论述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程序内容。在尽量保持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完整性和内在逻辑性的前提下,力求对现行民事诉讼立法作全面准确的阐述。同时考虑到民事诉讼法学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特点,本教材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探讨民事诉讼各项制度的内涵和实质,用生动的案例解释枯燥的理论问题,使学生能够形象、生动和直观地理解本门课程的理论问题,达到全面了解本门课程的目的。本教材严格根据国家教育部审定的高等法学教育教材大纲编写。 -
法律、自由与道德(英)哈特 著;支振锋 译值此书新一次重印之际,我顺便提出某些简要的意见;我想,对于本书中那些被我的一些批评者所误解了的部分而言,这些意见将有助于为本书的主旨与视域做出说明。同时,这也是对由德夫林勋爵所极力鼓吹的一个主要的批评所做的回应。我也特意附上了一个与本书诸主要论点有关的那些更为重要和更富启发性的著述清单。构成本书的三个演讲是于1962年在斯坦福大学举行的,正如我早期的两篇文章《不道德与叛国罪》(ImmoralityandTreason)和《对刑法的运用与滥用》(TheuseandAbuseoftheCriminalLaw)一样,它们原本是被作为在英国公众讨论中的一个贡献。这是一个有关刑法适用范围的讨论,它是由于1959年《委员会关于同性恋罪错和卖淫问题的报告》(沃尔芬登报告)的公布而被激发起来的。这个报告建议取消对有关成年人私下自愿同性恋行为的刑事制裁,理由是即使这些行为被普遍地认为是不道德的,如要证明运用刑法的正当性,除不道德外还是需要一些其他什么的:仅仅根据某些为一个社会所接受的惯习将某种行为视为不道德,并进行控制,这并非法律职责之所在。这个由沃尔芬登委员会提出的论点受到了德夫林勋爵的抨击——那时他是上议院常任上诉法官和一个被广泛地认为很优秀的律师。在其1959年于英国科学院(BritishAcademy)所做的马克比(Maccabean)演讲中,以“道德规范的强制执行”为题,批评了沃尔芬登委员会报告的观点,后来这些演讲与他的一些其他论文都收录在他1965年出版的同名论文集中。他的核心观点是,正如一个被众所认可的政府一样,一个社会所共享的道德规范对于该社会的存在而言是必要的;而用法律来强制推行这些道德规范的正当理由也非常简单,那就是法律应该被用于维护任何对社会的存在而言非常重要的东西。德夫林勋爵发现在不道德——在一个侵犯了社会所共同持有的道德法典的意义上来说——与叛国罪之间存有类似之处。他主张,基于同样的证成性理由,镇压那种不道德正如镇压颠覆活动一样,正是法律职责之所在。 -
审判研究《审判研究》编辑暂缺简介... -
法哲学三论王申《法哲学三论》从法哲学角度对理性及由它而引申出来的法理性和法理念作了系统的研究,并进而对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理念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对相关问题的一些思考。作为一部正面系统讨沦法律理性问题的专著,《法哲学三论》有着一定的学术创新价值,对于推动中国法理学和法哲学研究的深入进行也有一定意义,同时对当代中国建设法洽社会也有相应参考价值。《法哲学三论》适合于法律专业工作者、高校师生及相关从业人员阅读。 -
20世纪比较法学李秀清著就比较法学而言,1900年在巴黎召开的第一届国际比较法大会,无疑是划时代的。自此,比较法学渐渐兴起,更确切地说,比较法学的发展开始由隐性转为显性,其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及法律实践中的地位日渐彰显。20 世纪对于比较法学较之于其他法学学科更具有特殊的跨越性意义。这一百年间,比较法学有哪些重要事件、著名人物和论著?有哪些有影响的研究机构、期刊和研讨会?其不同时期的研究热点集中在哪些方面?当下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何在?今后的发展趋势将会怎样?等等,都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和总结。《20世纪比较法学》就是从比较法学的上述要素切入,集中对比较法学在各主要国家,包括:比较法学兴起较早、取得较大成就和广泛影响的欧洲国家,如法国、德国和英国;当代比较法学迅速发展,并逐渐处于主导地位的美洲国家,如美国;以及在比较法学的发展进程中既有相似,又显相异的亚洲国家,如日本和中国的演变和发展做了较为系统的回顾和阐释,以点涉面,史论结合,较为全面地勾勒出20世纪比较法学的演进图,并总结得失,展望未来。 -
法治:传承与创新唐之享本书主要从依法治国的原理探微、实现路径及依法治国以宪政建构、司法自治、司法改革等几个方面来论述中国当代依法治国之路。 -
魏晋南北朝刑法体制研究薛菁暂缺简介... -
法以载道米健著《法以载道——比较法与民商法文汇》收录了作者米健教授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工作二十年来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共48篇。收录的文章虽然大体可归类于比较法学和民商法,但所涉及的论题相当广泛,包括法律史、比较法、罗马法、民商法和澳门法律等多方面内容,既有基本理论研究,也有实务制度探讨。所述视野广阔,风格沉着深入,颇具思从学起却又学以思立,立意博远但又论以实证的特点,基本上反映了作者在不同阶段的学术关注和在不同领域的学术积累。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论刘惠恕 主编《社会治安综合理论》书稿共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对中共中央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思想的理论与实践的阐述,此见于本书《导言》部分,由刘惠恕负责撰写。这一部分将中共中央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思想的提出与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思想的酝酿与提出阶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思想的系统化并上升至理论阶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思想的深化与发展阶段。为了加深对中央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思想理论与实践的理解,本书稿《附录》部分尚收有惠恕教授汇编的《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事记》以及党和国家颁发的有关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文献10篇。鉴于目前国内系统研究中共中央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思想的论著并不多见,这一部分文字对于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和了解中共中央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思想的理论与实践是有所裨益的。 -
市民社会与法的内在逻辑秦国荣著《市民社会与法的内在逻辑:马克思的思想及其时代意义》根据马克思市发社会与法律发展的相关理论,研究分析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发展的二元分离所具有的宪政意义与法治价值,并着重探讨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律发展理论对中国现代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所具有的时代价值。《市民社会与法的内在逻辑:马克思的思想及其时代意义》适合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尤其是法学理论、部门法学、经济学、伦理学、社会学等研究的学者、专家阅读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