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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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解研究。2005年。第4辑王利明暂缺简介... -
汕大法学评论杜钢建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制建设与国家主义价值观的转变——“入世3周年中国法制建设与政府改革回顾与展望研讨会”综述刘素华2004年12月18-19日,汕头大学法学院主办了“人世3周年中国法制建设与政府改革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国内(包括香港)50多位学者与会。会议围绕3年来中国法制建设和政府改革的宏观发展与微观演进展开研讨,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了,中国政府一直在推进法制建设和政府改革的进程,特别是人世后的三年来,我国大幅修订了包括宪法、行政法、外资法、外贸法在内的2500多个法律法规,各地清理了19万多个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国务院先后三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各地政府取消了数十万件行政审批项目。这一切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基础是什么呢?一、中国法制建设和政府改革的价值基础——以人为本在“入世3周年中国法制建设与政府改革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我国著名法学家吕世伦教授指出,简单说就是“四个字——以人为本”。公元前7世纪,管仲第一次提出“以人为本”,现在提出有新的意义。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定位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发展观”;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明我国的法制在一步一步推进。但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没告诉我们以人为本是政治改革、法制建设的价值基础,其目标就是“建立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家知道,法治主要解决的是法律的形式问题,是法律形式化。马克斯·韦伯说,主要是解决形式法律的底线问题。具体说解决规则和规范问题、制度问题和程序问题。从“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去看法治,可见法治的目的是为了人。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教授认为,人世之后,我们走出去,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潮流,WTO规则主要规范政府的行为,这些年我们的经济取得很大的成就,政治改革也有一些进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权入宪”等概念的出现,在理论上有很大进展,但在实:- -
韦伯作品集(德)韦伯 著,康乐,简惠美 译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社会”与“法治国家”等词汇已是耳熟能详。然而,法律到底是怎么来的?法律的演进过程如何?法律在人类社会中到底抵演了何种角色?本书即试图解答这些问题。作者挟其浑厚的法学与史学素养,从比较人类各大文明入手,深入探讨了“法”的缘起与演化,从纷纭复杂的史实中爬梳举例,阐明了法律与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鞑忝娴墓叵怠1臼槭适钡囊霭妫颐怯欣碛上嘈牛げ赜谌擞敕ǖ娜缇娑床旌蜕铄涞睦砺鄄投灾泄姆ㄖ位ㄉ璨晃抟庖濉? -
法学纪元罗玉中 主编本书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和对法律实践深层次问题的探讨,对异域法律文化及法律人物亦有关注,包括理论法学专论、部门法学探讨、访谈、随笔、演讲等,旨在开拓视野、创新思维,推动我国法学研究事业尤其是中青年法学人才的不断成长。 -
晟典律师评论。2005年。第2辑周海荣暂缺简介... -
今日说法王新中、何淑文暂缺简介... -
公法评论刘茂林主编《公法评论》第三卷,贯彻前两卷一贯之风格,重扎实言论,反对空谈。所收录系列论文围绕中国当前重要的公法问题,从学理和时间等方面予以深入探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包括理论澄清、外国法借鉴、立法建议、案件点平等各个方面,是和法学研究和学习者阅读、参考,对与法学项管之学科也有借鉴之用。 -
生命法学探析倪正茂 著《生命法学探析》为作者《生命法学引论》(2005年5月出版)的续著,进而探讨了生命社会关系及其法律调节的源头与发展,生命法的源头与发展,生命法的定义、地位、特征、原则和体系等生命法学的重大理论问题,对《引论》中的若干观点作了修正,对现实生活中带有焦点性的生命社会关系法律调节问题提出了新颖的见解。 -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创刊于1998年,由郑永流教授担任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论丛》原为每年一期,至今已出版7 期。在过去的七年中,《论丛》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鼎力支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也慷慨予以资助。域内外学者诚恳地提出各种建议并不吝赐稿,读者诸君也给与《论丛》意外的厚爱和支持,凡此种种,不仅嘉惠《论丛》得以生存下来,而且逐渐形成了厚重扎实的风格,在海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此,我们都要致以由衷的感谢。 经过友好协商,《论丛》自2005年起交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出版时间则由每年一期改为每年两期,每期约30万字。版式由32开改为16开。改版后的《论丛》在版面设计方面有较大变化,内容上则加强了对英美法律理论的关注。古人云,“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我们希望藉此次改版,编辑一本有古人所谓“君子”之风的刊物。效果如何,欢迎读者诸君检阅并提出批评。 法律向为实践之资。故论法律者,大多重实用而轻玄思。本《论丛》自创刊以来,坚持法哲学与法社会学之运思趣味,非故意标新立异以为区隔,毋宁是出自认识上的必需。先贤静安先生曾谓:“夫天下之事物,非由全不足以知曲,非致曲不足以知全。虽一物之解释,一事之决断,非深知宇宙人生之真相者,不能为也。而欲知宇宙、人生者,虽宇宙中之一现象,历史上之一事实,亦未始无所贡献”。西哲也有整体与部分之间需反复循环方可得其真谛之解释学。本《论丛》编者相信,部分与整体,玄思与实用,一般理论与实证研究之间,不可判然两分,而应在两者之间往返沟通,方能妥帖安排。法学固然需重实用,却不能等同于实用之学。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理论虽然难免予人“深湛幽渺”、“迂远繁琐”之讥,习法学者却不应有所避辞焉。因是之故,《论丛》坚持面向实践的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研究,倡导在规范与事实、一般理论与实证研究、整全与具体、深思与实用之间的沟通契合,以期在实践与知识上均能有所作为。 《论丛》创办之初,即重视提出和研习中国问题,促进中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的建设。但是,无论是中国问题之发现和提出,还是中国学术传统之建设,只有在国际对话中方为可能。在此意义上,中国之问题,亦为世界之问题;而世界之问题,亦为中国之问题。因此,本《论丛》在具体操作上,甚为注重其国际性。本《论丛》以中、德、英三种文字出版,并广邀德国、瑞士等国学者撰稿。迄今为止,本《论丛》收到并刊登了包括德国当代大儒哈贝马斯、德国法哲学协会主席、法兰克福大学诺伊曼教授、德国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齐佩利乌斯教授、德国萨尔州大学马廷内克教授、瑞士联邦比较法研究所胜雅律教授、瑞士圣加仑大学马斯托拉蒂教授等文稿凡十数篇。这些文章或介绍其本国理论的最新发展,或从域外视角评论中国法治建设,对于国内学者了解域外法学进展、在一个更广阔的视域中把握和思考当下问题不无助益。与此同时,《论丛》先后所刊谢 晖、邓正来、夏勇、江 山、何勤华、刘 星、杜钢建、许章润、陈金钊、徐国栋等国内学者较高质量的中、英文著述,亦受到域内外学界的关注。德国海德堡大学公法研究所、瑞士联邦比较法研究所等机构先后订阅和收藏本《论丛》,作为其了解中国法学研究之基本资料。《论丛》编者深信,尽管目前域内外的交流与对话尚不够深入,但已如火始燃, 如泉始达,若能善加呵护和扩展,其前景诚可期也。 要言之,《论丛》关注中国法治实践中的事实与规范问题,但主张此一关注宜在理论与实践,域内与域外两个层次的对话沟通中展开。此乃《论丛》创办之初即已确定之编辑旨趣。现借此改版之际,稍申所志,邀约同道,协力同心,为促进吾国法治建设、提升学术研究略尽绵薄。我们亦诚恳地期待海内外耆宿硕儒和时贤新锐有以教正,建议、意见和批评均无任欢迎。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为专业性暨开放性法哲学与法社会学出版物,由郑永流教授主编。自二00六年起,每年二期,用中、英、德三种文字出版。我们诚挚地期待海内外学者惠赐稿件。稿件无体裁和字数限制。来稿请采用电子文本,并附文字打印样本。电子文本请e-mail至ourluncong@gmail.com,其他稿件请寄:北京市昌平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研究所 范立波收。邮编:102249。电话暨传真:010-82901309。来稿一经刊用,我们会及时通知您,并敬奉稿酬及样书。2006年第一期截稿时间为2006年3月底,6月底出版。 -
华东法律评论.第3卷张海斌 主编《华东法律评论》(年刊)是由华东政法学院在校的博士生和研究生组织编辑的法学辑刊。本刊包括域外法·中国法,法相评论,经济·贸易与环境之间,教育?学习与学术四个栏目。“域外法?中国法”专栏收录中外比较法方面的论文;“法相评论”中一组论文从不同角度论述了社会法的各个面相;“经济·贸易与环境之间”专栏的论文阐述法律与三者之间的关系;“教育·学习与学术”专栏则介绍了作者法学学习与研究的切身体会,值得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