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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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治论衡高鸿钧主编本书为“法治与法学何处去”专号之上卷。本专号旨在揭示当下中国法治和法学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前沿和突出的问题,并就其主要领域和层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反思、剖析与探索,既有学理评析又有现实关照,既有反思警醒又不乏真知灼见。本卷主要围绕法治与宪政、言论自由、台湾的法律与社会、刑法与刑诉的重大问题、国际法等公法领域的问题展开,作者既有法学权威学者,更多学界中坚与新锐,诸君平实言理、从容著文,关切深远而意韵隽永,文章具有很强的可读性。本书适合法学研究者及法学专业学生阅读,对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政府法务官员等法律实务家,以及关心法治与法学发展的其他人士,亦有重要的价值。< -
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帮助广大读者学习法律,法律出版在2002年推出了新版《学生常用法律手册》。该《手册》内容内容全面、编辑创新,深入合法学院法律教育的实际运作,突出“通过法规学习法律”的法律教育理念,广受学生欢迎,成为教育法规类的畅销图书。内容更加全面按照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确立的核心课程体系和司法考试的大纲要求,结合当前主流法学系列教材,由具有教学经验的专家人士权威编选教学中涉及的重要法律文本。收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和惯例等规范形式,共计130余件、160万字,囊括了法律本科教育的怕有重要法规。体例更加合理首先,根据法律本科教育的教学进度分成两辑:第一辑,针对法律本科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收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五编;第二辑,针对法律本科第三学年、第四学年,收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等五编。科学分册便于读者根据学习阶段分别购买。 其次,每编之中根据教学进度,划分为多个专题,实现法规研读和课堂教学的同速进步。再次,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司考大纲,对各课程给出教学及司考重点,为您细致安排学习进度和及早准备司法考试提供重要参考。服务更加专业根据读者不同需要提供最新的法规增补,使您在学校学习的同时,能够及时洞悉最新立法动态和实务发展。具体参见书后的《增补登记表》。相信本书能为广大法律专业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帮助。今后,我们将投入更大的热情和精力、提供更好的法规出版服务。在此,也祝愿您早日完成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走向美好的法律职业未来。 -
我要变聪明刘万仓编本书融法律知识于具体案例之中,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法律分析,以期帮助读者朋友们对法律规定的权利有一些必要的了解,对自己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纠纷的解决有所裨益。这些事例都曾经在生活中发生过,也许其中一些更是您曾经经历过、困惑过的。愿我们的分析与建议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北京要案潍河著任何一个案件都不是偶然的,把他们放在时代的大背景上参照他们就是时代发展中的一个印记,他们是有时代烙印的,我记下了他们的犯罪和心灵轨迹,也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生。< -
凯尔森法律效力论研究梁晓俭著本书内容包括:导论、凯尔森法律效力概念的研究、凯尔森法律效力本原论及其动态的法律效力位阶理论、法律体系的效力标准、凯尔森法学方法及其哲学背景分析等。 -
新闻道德与法规陈绚著本书是国家教育部指定的新闻学、传播学专业必修课。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新闻学,传播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材,也可作为新闻媒体从来人员及相关人士的阅读资料。研读本书有利于关注和把握我国新闻界道德与法律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以提升新闻报道判断力。本书前言陈绚博士是我很熟的朋友。她本科受业于李良荣,博士出自童兵门下,与我有复旦校友之谊。我们初识于南京(那时她在丁柏铨麾下),多次相会于香港,研究的又是同一个方向,交流不算少。不过,作为她的著作的第一读者,这还是第一次。由于国家教育部门把新闻法制与道德列为大学新闻传播专业必修的课程,所以已经出过若干新闻法与道德这一类教材或专著。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最主要的两大行为规范,法律赖道德为支持,道德以法律为后盾,相辅相成,放在一起学习确有一定的理由。但是也许是因为法和道德毕竟属于两大不同的学科,在一部书里一起论述,要做到水乳交融,自成一体,亦属不易。从这个角度看,陈绚这部书就很有特色。第一,全书安排,道德先于法律。这体现了作者的独到构思。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道德比法律悠久得多,法律来源于道德,自然法、习惯法,实际上就是按照社会公认的一定的道德准则来判断是非曲直。新闻法的一个核心规范“新闻自由”,最初就是作为一种道德诉求提出来的,在弥尔顿那篇经典性的演说(ASpeechfortheLibertyofUnlicensedPrinting)中,充满着对人类理性和良知的敬崇,而“新闻自由”成为一条法律规范那是一、二百年以后的事,此后它仍然是新闻道德的一条重要规则。先讲道德,后讲法律,有顺流而下之势,至少从技术上说,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第二,从道德基本范畴讲道德。比如善与恶,作为道德的一项最基本范畴,就是书中一再论及的问题。作者正确地指出了善和恶的相对性,因而人们包括记者当决定“应该”怎样做的时候经常会面临种种两难选择,书中列举一系列事例反复说明了新闻工作中这种道德悖论的规律现象以及应对原则。可以说,剔除那些有关历史的陈述,本书有关新闻道德的论述就是按着这样的主线展开的。我以为,这种论述大大优于我们在有些新闻伦理论作中习见的两种方式:一种是罗列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准则(如为人民服务)和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如真实性原则)等,解释它们的意思,要求新闻工作者切实遵守;一种是列举种种新闻道德失范现象,如虚假新闻、有偿新闻、诽谤、侵犯隐私、剽窃以至泄露国家秘密等等,说新闻工作者违犯了便应当怎样怎样。这样离开道德基本范畴讲道德,实际上是把本应是内在的道德诉求变为外在的道德教条,并不利于人们真正把握道德规范,而且这些内容势必同新闻学、传播学和新闻法律的内容发生重复。第三,从保障公民权利讲法律。道德是扬善,是肯定。法律是惩恶,是通过否定来肯定。由于道德要求发扬善行,它就是义务本位。由于法律的惩恶功能,人们往往会误解它就是规定了人们的种种义务而对违反义务的行为进行惩罚,其实不然。法律首先是保护人的权利的,它的强制力主要在于对侵犯人们权利的行为(这都属于通常认为的恶)进行惩罚,任何法律制裁的正义性和合理性就是在于它要制裁的行为是侵犯了他人(个人或者公共的人)的权利,所以法律是权利本位。以往在说到新闻法时有一个流行的思维公式:先是肯定我国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种种权利和自由,然后指出这种权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我们反对滥用权利,接下来就是有关制裁种种滥用行为的长篇大论:煽动、泄露国家秘密、色情、诽谤等等。而对宪法权利自身的含义、内容、思想渊源、操作规程等等,则言之甚少甚至空白,仿佛新闻法就是讲怎么服从主管机关或上级机关的管制、怎么做到不侵犯别人,就是行政管理法加侵权法,这至少是不全面的。本书则首先立足予论述新闻活动的种种权利,指出它们都来源于我国宪法的规定,并且就公民的知情权、记者的采访权等当前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了作者的见解。如今,我们国家的领导人多次疾呼要维护宪法的权威,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指出依法治国主要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主要就是依宪执政,本书的论述是意味深长的。陈绚从事新闻法制和道德的教学已有多年,屡赴国外访问研究和到香港讲学,这部书就是她多年教学和研究的结晶,所以资料也十分丰富和新鲜。她在新闻传播学方面得名师传授,在法学方面有家学渊源,天赋与勤奋兼备,教学与科研相长,厚积薄发,盖非偶然。我深信她会在这个领域取得更大的成果。 -
法学作业刘星著编入本书中的文章,写作有年,可以追溯到许久以前。作者将其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看书。看书意味着看书者的模仿、积累、补充、调整。另一方面,用大家现在熟悉的阐释学话语来讲,在看书的时候,看书者难免会有想法或者难免跃跃欲试,而且,阅读实质上是阅读者和阅读对象之间的交流,从事是不大可能出现洛克式思想白板的接受的所以,看书的结果就是写下阅读感受,如果,纸笔已经备好备下。编入看书部分的文章,其所瞄向的对象既有外国学者的著述,也有中国学者的著述,既有纯粹学术的著述,也有普及号召的著述,当然对作者自己来说这些文章都是有感而发的。 编入本书第二部分的是写字。写字既是写下阅读感受的一种表现,也是阅读感受的一种延续。写字部分主要集中了作者的一些感想。感想并不一定针对特定的文字文本,但是肯定针对特定的对象文本,如果文本一词是可以稍做涵义宽泛使用的,可以指称社会现象,自然包括法律现象。 第三部分是思古。显然,在文字上思古已经表达了这部分内容是针对过往传统而言的。20世纪90年代末期,作者在《南方周末》和《法制日报》上以专栏方式撰写了关于中国法律传统的一些小文。 第四部分是忆我。这部分有些类似日记,是一段时间以来自己写的序言、后记、自我推销式的简介等,可能有些矫情的痕迹。重新将其编入本书,一是为了记住、提查、告诫自己,自己依然是需要继续做法学作业的,自己的法学依然是幼稚的,二是为了让读者更为清晰地知道本书作者的某时某刻的写作起源。 -
北大法律评论张江莉主编中国,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都处于巨大的转型之中,只有把司法过程放到这一宏观背景之下去认识、理解,我们才会深刻地看清司法现状乃至其今后的发展态势,从而才能提出真正符合中国国情、满足中国人民需要的建议。《北大法律评论》早在1999年就办过“中国的审判委员会制度”、“中国乡村社会的法律”主题研讨关注中国司法中的问题。并且在以后的几年中,不断刊载这类有关司法问题文稿。对司法问题的重视,在其他杂志和书刊上同样也可以寻到痕迹。这的确是因为中国司法中存在诸多的不足,而司法对于中国的法治化又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的缘故。本次主题研讨再一次集中关注了这一问题。本辑主题研讨主要收集了2004年5月15日《北大法律评论》主办的“转型社会中的司法过程”学术研讨会的部分完成稿和部分约稿。第一篇是王亚新的《实践中的民事审判(二)——5个中级法院民事一审程序的运作》。王亚新教授一向重视对法律背后的社会生活的调查工作。在“中国乡村社会的法律”主题研讨(《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1辑)中的《围绕审判资源获取与分配》是对基层法院民事经济审判认真调研的结果,而本文的考查对象转移到了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被认为具有集审判方式改革经验之大成的意义,文章重点考查了该规定在2002年4月1日实施之前和此后,对象法院的程序运作是否改变或具有怎样的改变。陈瑞华的《无偏私的裁判者——回避与变更管辖问题之研究》是从刑事诉讼中的两个制度“回避”与“管辖变更”入手,以逻辑推论和相关案例证明的方式提出该制度在司法实践遭遇的问题;然后,作者探寻设立这两个制度的理论源头,提出“裁判的中立性和无偏私性”是公正审判的要求和保证,也是“回避”制度与“管辖变更”制度的共同根基,从程序正义的高度为这两种制度正本清源;最后,作者从“诉权与裁判权的重新配置”和“程序性制裁”两个方面提出了自己改造和重构这两种制度的设想,并反思了制度设计的限度。易延友在5月份的研讨会上担任陈瑞华教授的评议人,他的文章“司法权行使的正当性——由回避制度看刑事诉讼程序之弊病”即为针对陈瑞华教授文章的评议和延伸。傅郁林《中国基层法律服务状况初步考察报告——以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为窗口》一文是“中国基层法律服务现状与发展”项目初步成果。该报告涉及的是“准司法”领域的研究。通过文献资料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或参与观察等研究方式,作者调查了湖北、四川和山西省的ABC三市的乡镇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的基本结构情况,并考查其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律师所等构成的大的司法背景之间的互动关系,得出初步的调研结论为:允许基层法律工作者这种较低层次的服务群体在一定层次和一定范围内存在,不仅在中国目前是必要而可行的,而且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很可能永远都是必要的。而侯猛《最高法院司法知识体制再生产——以最高法院规制经济的司法过程为例》则指出,司法体制改革的背后是司法知识体制的再生产问题,因此,整个司法系统必须改变法官垄断司法知识生产或法官与少数利益集团寡头垄断司法知识生产现象。最高法院处理司法问题的知识是不完备的,作者从最高法院面临的竞争性博弈力量(信息来源或视角来源)、专家(思维)和媒体(价值判断)对司法知识的影响等几个方面指出了中国最高法院司法所面临的影响力。并指出司法市场应该向所有人开放,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建立自己的司法知识传统。本辑主题研讨沿用了5月份学术研讨会的题目,因为所有的文章都同中国变革中的司法过程有关。美国大法官卡多佐把司法过程比喻为“酿造一种化合物”的过程,法官借助“逻辑、历史、习惯、效用”的力量实现司法过程的最高精神理念,即法官创造法律。我们这里所指的“司法过程”与卡多佐笔下的“司法过程”的意义并不完全相同。在中国,法官实施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创造法律,而这一过程同时又是法律实现的一部分。既主动又被动的法官和法院,在更广泛意义的司法过程中,在规范、制度、理想、理性、知识和各种交织的社会力量所形成的约束下,会走到哪里去呢? -
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本书与以往的学生法律手册相比具有下列特点:全新教学体例——按照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确立的核心课程体系和司法考试的大纲要求,结合当前的主流法学教材系列,由具有教学经验的专家人士权威编选教学中涉及到的重要法律文本,分成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十编。每编之中,再根据教学进度,划分为多个专题,实现法规研读和课堂教学的同速进步。创新编注体例——结合法学核心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司法考试的大纲要求,对各核心课程的主体法规,给出简明扼要的“教学及司考重点”提示,为您细致安排学习进度和准备司法考试提供重要参考;同时立足于法律体系的发展变化,对重要法律的修改变动给出关于修改背景和内容的注释。这样,无论您是对主体法规细心研读、仔细推敲,还是对现行法律体系历史梳理、宏观把握,本书都能给您提供重要的帮助。精美开放版式——本书的开本和版式,与传统的法规图书相比,都是革命性的;编注页面主要分成两个部分,双栏的正文区和开阔的编注区。一般情况下,我们把主体法规的“教学及司考重点”放在同页的编注区,为您提供了空间组合的便处。学生法规图书——全书收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规范形式,共计130余件,180余万字,囊括了法律本科教育所有重要的法律文本。充分体现了我们以广大学生为核心、提供卓越法规出版服务的专业追求。 -
边缘法学探索李振宇著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的爆炸必然引起知识创新和理论创新。知识创新以跨学科研究为突破口,在跨学科研究中发展了边缘科学,成就了新兴学科,有力地支持厂理论创新。边缘法学是知识创新和理论创新的实验场。它把法学与其他学科相结合,促进了边缘法学各学科的迅速成长。拓展厂法律应用的疆域,扩大了法学研究的视野,增添了司法实践的方法,成为法律科学的新亮点。边缘法学作为法制建设的重要科学,必将推动依法治国实践在高层次上取得突破。边缘法学由法律和相关学科相结合而产生。它是一门新兴的应用学科,目前在我国还处于空白。本书只是希望能对这一学科的发展和繁荣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更多专家学者对这一学科的重视和关注。通过同仁们的共同努力,使法律实践在更高层次上取得最佳效果。提高法律活动的效率,提高政法院校的教学效果,开阔法学研究者和和司法工作者的视野,提高中国法制建设的文明程度,是边缘法学研究的目的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