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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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学论坛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编作 者: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编 页数:册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简介:本书原名《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 共出版8期,2002年更名《中德法学论坛》。 主题词:法学(学科: 研究地点: 中国) 法学(学科: 研究地点: 德国)更多同类图书:政治、法律>法律>中国法律>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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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相互承认的法权高全喜著《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论相互承认的法权:《精神现象学》研究两篇》是对于黑格尔法权思想和社会意识理论的一项专门性研究。以《精神现象学》为研究文本,在上篇着重探讨了人类意识的内在逻辑结构以及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提出了有关时间与历史主体性的理论;在下篇则通过对法国思想家科耶夫《现象学》解读的批判性考察,试图梳出一条黑格尔政治与法律思想与英美古典自由主义相互关联的路径。作者认为英美思想与德国思想虽然在形态、气质、风格和论述等方面确实有很大的差别,但也并非像哈耶克等人所指出的那样截然对立,实际上在休谟、斯密的古典自由主义和康德、黑格尔的古典自由主义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黑格尔晚年的法哲学思想可以说集西方古典自由主义或保守的自由主义之大成,对于我们今天的政治理论仍然具有着重大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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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邦开法学文集丁邦开著多年来,作者要求自己老老实实做人,自觉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者努力在复杂的环境中处理好下面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个人利益与他人及集体利益的关系,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不与他人争利,不侵犯集体利益;二是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能够坚持个人意见,又必须服从组织的决定,经得起考验和检查;三是处理好坚持原则与承担责任的关系,能够既敢于坚持原则,又敢于承担责任。多年来,作者的事业也许并不辉煌,但是,作者是刻苦努力的,因而作者的心中也是踏实的。作者认为,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家重点高等学校)的教师不仅要能胜任教学,而且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只有两者兼而有之才称得上合格教师。作者坚持要求实现教学与科研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在承担繁重的教学和社会工作任务的同时,作者始终注意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累计发表了各种论文近百篇,出版著作十余部,主编教材十几本。这些论著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和教学密切结合;二是跟随时代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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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传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编本刊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资助出版。本书主要分为西方法律传统、西法东渐与中西比较、中国法律传统、读书与评论、资料与回忆、法学随笔六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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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龙法学文集《陈春龙法学文集》编选组编陈教授不仅以思想活跃、勇于探索著称,而且敢于坚持,善于学习。他呼吁,在理论争鸣中,应该像珍惜和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去珍惜和爱护理论研究的学术品格。任何观点的确立和改变,都应建立在扎实的科学研究基础之上。不见风使舵,不随声附和,不断章取意肢解他人观点,不借助外力推行某种主张。既能倾其所有与不同观点展开争鸣和辩论,也能尽其所能捍卫不同观点的发表、签辨和反驳的权利。并特别呼吁加强法学界同仁间的理解和团结,为本来就力量单薄、处于“幼稚”状态的中国法学,创造一个宽松而健康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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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蒙古法制史奇格《古代蒙古法制史(蒙古文)》详细介绍了中国古代蒙古的一些法律条文,收录了内蒙古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留金锁先生的两篇文章,把古代蒙古法介绍得更详细和全面。《古代蒙古法制史(蒙古文)》最终想解决一个问题,说明蒙古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法制民族,自成吉思汗以后,蒙古族封建统治者不断地因时、因事制宜地制定法律,以法治国或治理所辖地区。研究法律条文,它有着鲜明的游牧特点,丰富了中华法制的内容,从而可以纠正游牧的蒙古民族是粗俗、落后民族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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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评论刘茂林主编《公法评论(第2卷)》内容包括了宪法与行政法专论、当代中国政治文明进步与宪法完善的互动、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与中国宪政建设、——为纪念我国人大制度50年而作、私有财产的保护与公用征收制度的构建、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紧急状态中的宪法问题探讨……等等,内容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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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法学周永坤主编本书是面向海内外学人的开放性法学学术出版物,包括:全球化与比较法学新思维、从社会人格到自然人格——论环境人格权制度、法学研究方法论纲、根据司法先例进行的法律推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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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组委会编本书对沈家本的法律思想、沈家本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外法律制度史等专题进行了研究,共收有70篇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研究沈家本先生与近代法制以及法律史学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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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法学论坛李晓安主编《首都法学论坛》融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为一体,以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与经济法、域外法学、法家谈法等板块对法学的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探讨。遵循学科知识体系、逻辑体系的设计、编排,将使读者在对专家、学者深刻、精辟的学术见解受到启迪的同时,对学科研究动态总体把握上也获得收益。《首都法学论坛》的宗旨是,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伟大旗帜,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实际出发,既注重、加强法学基本理论的研究,致力于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的创新,又注重司法实践中突出问题的探究与探讨;既注重、传承中国法治文化的精髓与传统,又注重为现代化法制建设科学发展路径是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