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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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及其他著作( )L.T.霍布豪斯(L.T.Hobhouse)原著;( )James Meadowcroft编本书囊括了所有著名的经典原著,但与此同时,它又扩展了传统的评价尺度,以便能够纳入范围广泛、不那么出名的作品。每一本书都有一个评论性的导言,加上历史年表、生平梗概、进一步阅读指南,以及必要的词汇表和原文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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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管理新编毕惜茜,柳佳 编著全书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的内容。总则包括监所管理的性质、任务、原则、历史发展、在押人员和监管人员心理、监所教育和监所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分则对“五所一院”的羁押业务进行了阐述。本书撰写分工:柳佳撰写绪论中第三章、第四章以及第六章第七个问题;毕惜茜撰写本书其余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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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政治著作选( )Kant原著;( )Hans Reiss编;( )H.B.Nisbet译First published in 1970,this much-acclaimed collection of the political writings of Immanuel Kant has now been revised and expanded for publication in Cambridge Texts i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Three important texts are translated her for the frst time,and Professor Reiss has added,in addition to an extended bibliography,a substantial postscript,looking at recent developments in Kantian scholarship and the changes that these have wrought in our understanding f Kant s political thought.In his general introduction,Professor Reiss outlines the central tenets of Kant s political philosphy,relating the texts translated to the broader intellectual context of the European enlightemment and Kant s own work on moral philosophy and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Kants aim was to establish the based and to provide a philosphical vindication of representative,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that would guarantee respect for the political rights of all individu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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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原著;( )Richard Tuck编译De Cive is the first full expositon of 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Thomas Hobbes,the greatest English political philosper.Professors Tuck and Siverthorne have undertaken the first complete translation sice 1651,a rendition long thought to be at least sanctioned by Hobbes himself.On the Citizen is written in a clear,straightforward,expository style,and in many ways offers students a more digestible account of Hobbess political thought than the Leviathan itself.This new transltaion is both accurate and accessible,and is itself a significant schology,a bebliography and an expository introduction.Throughout,the editors have emphasized consistency in the translation and usage of Hobbess basic conceptual vocabulary,trspceting Hobbess own concern for accurate definition of tens.RICHARD TUCK IS Professor of Govenment at Harvard University and a Fellow of Jesus College,Canbridge.He is the author of many books and articles,including the volume on Hobbes in the Oxford Pxfod Pastmasters series 1989,and he has previously edited Hobbes:Leviathan for the Cambridge Texts series.MICHAEL SIVERTHORNE is Associate Professor in the Department of History at McGill University.He has published widely on the history of ideas,and has previously translated for the Canmbridge Texts series Pufendaf:On the Duty of Man and Cizen Accrding to Nanral Law(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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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恩政治著作选英Thomas Paine原著;( )Bruce Kuklick编剑桥政治思想史原著系列在政治理论领域,“剑桥政治思想史原著系列”作为主要的学生教科丛书,如今已牢固确立了其地位、本丛书旨在使学生能够获得;从古希腊到20世纪初期西方政治思想更方面所有最为重要的原著,它囊括7所有著名的经典原著,但与此同时,它又扩展了传统的评价尺度,以便能够纳入范围广泛.不那么出名的作品而在此之前.这些作品中有许多从未有过现代英文版本可资利用:只要可能,所选原著都会以完整而不删节的形式出版,其中的译作则是专门力本丛书的目的而安排。每一本书都有一个评论性的导言,加上历史年表、生手梗概.进一步阅读指南,以及必要的词二表和原文注解:本丛书的最终目的是,力西方政治思想的整个发展脉络提供一个清晰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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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美)亚历克斯·卡利尼克斯(Alex Callinicos)著;徐朝友译在更近的一次论述中,吉登斯把对“吸引左派人物由来已久的不惜任何代价追求平等主义”的值得商榷的抨击,与第一章中引述的那种针对贫穷和平等研究的带有倾向性的解释结合在一起。这些值得怀疑的观点,被用来支持一种“平等的动态观念”,而从政策的角度看,这种观念似乎与布朗提出的战略没有多大的不同。吉登斯对平等和公正进行原则性探讨缺乏兴趣,这无论如何也不能说不是当代社会民主的典型特色。1992年大选之后,当时的工党领袖约翰·史密斯,挑选人员组建了社会公正委员会。G·A·科恩对该委员会“向支持市场而反对平等的意识观念得势的氛围屈从”这一做法进行了严厉的斥责。第三条路文献中缺少对平等观念系统的分析研究,这表明,考察持平等主义观念的自由主义者们的著述中关于平等问题的丰富的哲学意义上的探索,或许会带来一些政治实惠。布朗自己就不但援引了罗尔斯,而且还援引了阿马提亚·森及迈克尔·瓦尔泽的权威观点,尽管没有用任何准确的方式说清他们的建树与自己的政治之间的关系。那么,哲学家们关于平等,能够教给我们一些什么呢?罗尔斯与差别原则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本宏大、复杂而结构令人费解的巨著。自几乎30年前出版以来——其间,他还不断发表了各种论文,旨在展开或及时修正该书中的一些论点;其中有许多收录在该书1993年修订版《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人们就一直对它进行着哲学研究。我在这里无意加入这一研究行列。我所关注的中心,是该书直接涉及到平等问题的诸方面内容。要充分了解一种理论,我们往往可以先考察一下它所反对的东西。就罗尔斯的理论而言,其反对的是实用主义。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在英语国家对公正政策的理论评述领域,实用主义也许一直是最富影响的文化传统。它把善的概念构想成最大限度的福利:起初,福利(或功用)等同于快乐的精神状态,但是在更正式的现代资料中,它倾向于被看成满足一个人对一些事情状态胜于对另一些事情状态的各种偏爱。个人被看成是合理的选择者,排定他们偏爱的事物之后,就最大限度地追求为这些偏爱的事物所划定的福利。人发挥作用这一观念,让新古典主义的正统信仰充斥于经济学之中。作为一种伦理理论,实用主义以行为的结果来衡量行为:我们寻求最大限度地满足作为整体的社会的结果。用杰里米。边沁的话来说就是:“一种行为,如果增长社会团体幸福的趋势,比它减少社会团体幸福的任何趋势大的时候,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被称之为满足了实用原则……”由于实用主义在美国和法国革命时代被杰里米·边沁赋予了标准而确定的表达,因而在一种很重要的意义上说,实用主义的精神实质是平等主义的,正如他的名言所反映的那样,“每个人只拿一份,没有人拿一份以上。”但是,最大限度地实现福利的目标,并不需要收人与财富的平等分配。如果由于很大程度的不平等分配,富人们满意的程度大大超过穷人们满意的程度,满足人偏爱的事物的数量超过任何其他的更平等的分配所造成的满足人偏爱的事物的数量,那么,实用主义者就无理由拒绝接受事情的这种状况。不仅如此,实用主义会带来一些偏执的结果,因为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即社会的总福利可能以牺牲社会个人成员的利益为代价而增长。就像罗尔斯所说的那样,“原则上也没有什么理由,为什么一些人的更大的收益,不应当补偿一些人的较小的损失;或者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对少数人的自由的践踏,不可以用许多人分享的更大的收益来纠正。”对罗尔斯来说,这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实用主义涉及到向社会拓展一种个人选择的模式:“正如一个人最大限度地实现他自己的一系列愿望是合情合理的一样,社会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所有成员的满足的净平衡也同样是合理的。”对社会选择的这种看法,需要“把所有的人合而为一”。这样一来,“实用主义并不看重个人之间的差别。”提出相同观点的另一种方式是说,实用主义违反了康德的范畴必要性的第三种模式:“用你一贯对待人性的方式行事,无论以你自己个人的身份还是以任何他人的身份,绝对不要仅仅当成是一种手段,而要始终当成一种目的。”如果实用主义阻止我理想目标的实现——因为不实现我的理想,会导致令人满意的事物的总数量更大——那么,我就仅仅被看待成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持自由主义观点的哲学家们,为了给个人权利寻求立脚点,经常援引康德的原则。比如,罗伯特·诺齐克就主张,这些权利应当被构思成“次约束性条件”,针对社会行为向个人提供道德上的保护:“不可以在没有征得他们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为了实现其他的目标而牺牲或利用他们……次约束性条件表明他人的不可践踏性。”诺齐克进一步排斥基于一些平等主义的“最终状态原则”的再分配做法,因为这会践踏个人的权利并且随之破坏个人的独立性。罗尔斯哲学策略显著的地方是,他也以一种康德式的对实用主义的批判为出发点,不过他却基于这一立足点构建了一种平等主义的公正理论。在他的框架中,正如布莱恩·巴里所说的那样,“权利是结论,而不是前提。”换言之,个人权利不是被构思成对集体行为的基本的束缚,而是一种公正的社会秩序之要求所带来的结果。罗尔斯通过试图恢复洛克、卢梭及康德的社会契约思想传统以供进一步探讨。他关于公正的原则,是可供选择的那些处于一种假定的“原位”的原则。处在原位的各方,在合理性在传统的实用主义解释之相当狭窄的意义上,被构想为合理的行动者,也就是说,他们排定他们偏爱的事物,追求会最大限度地实现为这些偏爱的事物所划定的福利之结果。但是,各方必须在“事先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做出选择,尤其是,没有人知道自己在社会所处的位置,无论是他的阶级地位还是他的社会地位;也不知道他的天赋和能力的运气怎么样,包括他的智力、体力等等。同时,任何人也不知道自己关于善的构想究竟是什么,他的人生合理规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甚至对自己的诸如厌恶冒险或者倾向于悲观或乐观等特殊的心理特征是什么,也一无所知。不光如此,我还假定,各方对他们自己社会的特征是什么,也毫无所知。各方与原位的关系,要进一步面对休谟所谓的“公正的境遇”——“每当互不关心的人在社会财富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对社会优势的归属划分提出相互冲突的要求时”,这种“公正的境遇”就风行了。分配公平之原则的观点,是要提供一个能够为相关各方都能接受的基础,借此调整这类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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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编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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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律概论(美)戴维·S.克拉克(David S.Clark),(土)图鲁尔·安赛(Tugrul Ansay)编著本书由美国十八位资教授从比较法的角度讲授美国的主要法律制度和法律标准,令人耳目一新。全书不仅有美国法律的结构及文化核心的宏观讲解,还有对各个主要法律部门条理清晰的阐释,兼收并蓄的比较法观点使读者加深理解,附有表格、图示的讲述生动地展现了美国法律教育和法律专业的发展状况,最后一则具体的案件把各章节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其中数位大法官的评析更是读者宝贵的学习资料。本书结构清晰,内容充实,兼具历史性、系统性和严谨性的特点,是极好的美国法律入门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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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许章润主编简介:本书辑刊的一组文章,内容包括法理和法史研究,以及民事法、刑事法和国际法学诸领域,以对于各自论题的比较研究和理论探索为特色。作者中既有像已故的约翰?M.萨茫德、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朗?L.富勒教授这样的大家,亦有当今汉语学界的新锐。特别是本书编刊的一组演讲和书评,兼容思想性与可读性,想必读者多有共鸣。本书适合法学研究者和法科学生阅读,对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政府法律官员等法律实务家,以及关心法学的其他学科人士,亦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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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罗伦萨政府的对话[意]奎恰迪尼著《关于佛罗伦萨政府的对话》囊括了所有著名的经典原著,但与此同时,它又扩展了传统的评价尺度,以便能够纳入范围广泛、不那么出名的作品。每一本书都有一个评论性的导言,加上历史年表、生平梗概、进一步阅读指南,以及必要的词汇表和原文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