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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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和审查知识一百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著本书内容涵盖我国商标注册和审查法律法规知识和*新政策动态、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业务受理和审查、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和审查、商标“变转续”业务受理和审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等多个专业领域,帮助读者全面系统地学习和了解商标注册和审查业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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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财产权配置的效率原则张俊发 著著作权制度所要达到的目标表现为作品数量的绝对增长和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但这一目标的实现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作品的公共性会导致严重的外部经济效应,引发市场失灵,使其发展和绝对数量的增长动力不足;二是著作财产权的排他性不利于作品的使用和推广,作品的广泛传播会受到影响。著作财产权有效配置可以克服这两方面阻碍,实现著作权制度目标。经济学对法律研究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为法律对相关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提出科学解释的理论;二是为评估法律制度运行结果提出行之有效的标准。经济学中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效率。对于著作财产权配置而言,效率原则不仅是一种科学理论,也为评价著作财产权配置制度的运行结果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标准。在效率原则指导下,通过著作财产权的有效配置,使著作权制度目标得以彰显。本书试图运用效率原则对著作财产权配置制度进行分析,并为其提供科学合理的效率标准。最终按照效率原则所提供的标准,解决新技术条件下著作财产权配置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著作财产权配置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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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法庭桑涛 著本书以总结司法实务经验为主要内容,并基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现行法律规定,以检察官、律师参与庭审活动为中心,运用大量案例对检察官、律师进行庭前预测、庭审准备、庭前会议、向被告人讯问发问、举证质证、交叉询问、发表公诉意见书与辩护词、法庭答辩等出庭技能进行全景式展现,系统传授检察官、律师参与庭审活动所需要的司法技能。并将《孙子兵法》13篇36计的原理运用到庭审实践中,在其内容的指导下,对一些庭审中的问题,既能说清其然,又能说清其所以然。 本书既能为司法工作者进行技能培训提供教材或者参考资料,又能为公诉、辩护等司法实务工作提供操作规程与实践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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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审查实务章宣静 著本书共分八章,第一章为概论,主要介绍司法会计业务发展概况、司法会计业务活动类型、司法会计鉴定种类、司法会计鉴定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异同以及司法会计鉴定相关现状,让读者对司法会计鉴定相关知识有一个大概了解。第二章至第七章分别介绍司法会计鉴定流程中相关环节涉及的内容的审查方法,包括鉴定事项、鉴定程序、鉴定材料等,还针对这些内容精选了多个案例,并对案例存在的问题进行评析。第八章为鉴定意见应用审查,主要介绍刑事、民事诉讼中裁判者对于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的适用与采纳。 本书适用对象和范围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从事司法会计鉴定的注册会计师,开设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的警察院校,开设司法会计专业、会计审计专业的高等院校。本书也可为相关专家学者未来制定全国统一司法会计鉴定专用标准、司法会计技术性证据审查指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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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与执行李舒,唐青林,李营营 著我国的执行审查依据源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其中,《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当事人异议、利害关系人异议,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案外人异议。虽然以上两个条文所针对的对象都是人民法院的错误执行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上我们通常都倾向于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称为“行为异议”,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案外人异议称为“标的异议”。 以上两条看似清晰的制度安排,在实践中所衍生出的程序却无比纷繁芜杂。“行为异议”以纠正人民法院具体实施错误执行行为为目标,目的在于确保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按照法定的执行程序展开,由此衍生出执行异议和复议制度。“标的异议”是以确认案外人对于执行标的是否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性权利为目标,由此衍生出的是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制度。但如果案外人异议内容与执行依据相关,则可能触发案外人再审程序。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案外人异议和利害关系人异议、如何确定案外人异议内容是否与执行依据相关等问题,都是执行审查业务的难点和痛点之一。 民事执行程序中关于“行为异议”和“标的异议”的分野,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程序中却彻底消失,即不论是当事人异议还是利害关系人异议,都统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按照“行为异议”进行审查,排除了案外人在刑事裁涉财产部分执行程序中通过执行异议之诉寻求救济的可能。除以上两种基本的执行异议制度外,还存在另外两种执行异议制度的“变形”:一为颇具中国特色的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当事人的制度,其中包括24种可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二为参与分配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制度。前者24种不同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可能分别衍生出执行异议和复议程序或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程序。因此,看似简单的两个条文,背后却是包罗万象的执行审查业务。 近年来,为了应对大量的执行业务、具体指导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使执行工作规范化,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有力填补了执行规则漏洞。但是,受法律技术限制,大量执行规范文件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执行审查制度呈现碎片化、重叠化的状态,加大了人民法院、律师和当事人“找法用法”的难度和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问题的分歧。 当事人面对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像同时面对好几条没有路标的高速公路入口。一旦选错,可能再无回头路。近年来,我们的团队处理了大量执行审查业务,其中不少业务在我们接到的那一刻都不得不为之扼腕叹息。因为我们发现太多血淋淋的败诉不是因为实体上不占理,而是因为程序选择错误。在执行审查的程序选择问题上,“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绝非一句空话。 我们希望通过本书的结集出版,能够为法律实务界在海量的案例和业务实践中寻找执行审查业务“一般规律”提供可能,更希望能够为苦恼于如何寻求救济的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指导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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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与申请文件撰写精要崔军 著本书由“总论” “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三部分组成。在总论部分, 系统阐述了专利申请与审查的基本原理及专利实质审查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为审查实务和专利申请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审查与撰写部分, 重点选取有机化合物和高分子组合物两个技术领域, 结合典型案例阐述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和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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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律师赵伟 著本书汇集了国内近百位在各个业务领域富有建树、专业优秀、品牌律所以及对行业建设、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和事,从律师的视角忠实记录中国法治社会构建的一个个标志性案件,展示律师成功背后的智慧和才华,使案例社会化,并通过展示律师的法律观点,对当前及未来的法律服务做出理论的指导和探索。全书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品牌律所专访篇; 第二章为:律师专访篇; 第三章为:律师事迹篇; 第四章为:经典案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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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民商事业务必修课律师阶梯系列牟驰 著本选题根据作者二十余年来的律师执业实践,结合大量案例,从以下12个方面,对律师执业过程中需要学习和领会的基本执业技能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对于刚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人群可以起到教科书的作用:(1)代理诉讼案件的方法与技巧;(2)参加庭审的技巧;(3)诉讼类法律文书写作;(4)诉讼类法律文书常见错误批注与评析;(5)法律文书制作指引;(6)民事诉讼案件操作规范;(7)民事诉讼案件流程操作指引;(8)类型案件法律规范及操作指引;(9)复杂合同的制作;(10)合同的审查与修改;(11)卷宗归档(12)《民法典》学习要点归纳。本选题第四版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新司法解释进行全面修订,总结归纳出《民法典》中的学习要点;新增7个案例、4个文书范本、1个民事诉讼案件操作规范、5个民事诉讼案件流程方面的操作指引(立案、举证、指正、出庭、执行案件)、3个类型案件法律规范及操作指引(民事执行案件、民事诉讼证据、代理破产企业债权人)。尤其值得推荐的是民事诉讼监督申请书的写作方法和《民法典》施行后常用担保合同的4个参考文本,既实现了对新法在理解基础上的适用,又兼顾了合同使用者实际使用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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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赵虎敬 著本书着眼于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内容主要集中于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法律保护两大板块。河北省作为一个文化资源大省,拥有内容丰富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不仅是人类文化多样性保持的需要,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文化传承与发展也不可或缺。明确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内容、总结其地方特点、释明其与法律保护路径的紧密关联成为本书问题研究的前提与基础。总结河北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期工作与存在问题,作者尝试从行政、知识产权与刑法三个视角对其进行法律保护。行政保护方式属公权力保护,是当前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方式,但是也存在立法与司法不足问题。目前,知识产权机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立法与适用上都存在很多障碍,但并不排斥两者结合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刑法作为法律保护的最后屏障,对于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到至关重要的功用,但是目前也存在罪名设置与机制失衡的问题。针对相关问题,作者逐一给出解决思路,以期推动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顺利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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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王辉霞 著本书全面、系统、深入研究了“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问题。围绕“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主题,剖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基本范畴;分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主体、对象、实体和程序机制;考察了我国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主要问题并剖析了其成因;全面深入梳理和归纳了关键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农村食品安全政策和行动;研究分析了联合国和欧盟、日本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做法;围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共同责任”(shared responsibility)原理,从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组织社会监督责任、消费者责任等方面建构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体机制;以政府为主导,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合作共治,促进不同部门的政策、投资、制度的协同、连贯,政府与食品企业、社会组织、学术界,以及当地农民、生产商、零售商和社区合作组织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保障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围绕“农产品安全源头治理、三小治理、过期食品治理、农村学校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等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治理的重点领域,提出针对性的共治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