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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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集锦司法部法制宣传司2005年,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联合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上海市闵行区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政府、上海市文艺出版社《故事会》杂志社,举办了“梅陇杯”全国法制故事创作大赛活动。该活动主要围绕公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以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内容,以故事的形式,语言上突出口头文学的特点,在全国开展了法制故事创作征集活动。截止到9月30日,共收到法制故事5万余篇。经过预选、初选和复选,11月8日,“梅陇杯”法制故事创作大赛组委会按照大赛确定的标准,聘请了专家对复选作品进行评选,《爱情的位置》等三篇作品获得二等奖,《城管的战争》等十篇作品获得三等奖,《非常车祸》等二十七篇作品获得入围奖(一等奖空缺)。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和《决议》,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教育,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相结合的有效形式,不断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法制文艺创作活动,全国普法办公室将“梅龙杯”法制故事创作大赛的优秀作品编辑成册,供广大基层群众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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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于燕燕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社区居委会工作手册于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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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日)田中英夫,(日)竹内昭夫 著,李薇 译译丛以引进出版国外民商法学经典著作,把握民商法学发展的国际前沿动态,解决我国民商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中切实存在的问题为己任。译丛旨在博古稽今、察鉴域外、砥砺学人,自不会囿于井蛙之见,画地为牢,而欲开放心态,纳入诸种重要作品。译丛也不愿囿于“经典”之名,忽视对我有用的作品。尚祈学界诸公,共襄民商法译业。——法学学术经典之民商法译丛总序在日本和美国,无论是社会对法的感觉还是法对社会的作用,两国相比都存在显著的差别。若究其原因,最终还是要归结到社会和国家的形成等重大问题上。但是,作为第一步,应当首先对两国的法律制度本身的内在差别加以细致、深入的研究。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我们把日本和美国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的切入点确定为: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即私人在多大程度上期待并积极行使其自身权利以促进法律之目的的实现。本论文就是我们对日美几个具体制度所作的横向研究。――田中英夫 竹内昭夫1997年笔者与译者访问日本,偶然得到本书。受书中思想的震动,打算向国内读者译介。其时两位作者已经作古。遂经友人高桥融律师引荐,登门拜访田中夫人和竹内夫人。两位夫人欣然同意先在民商法论丛连载然后出版全书。由于译者工作繁重,译事时断时续。第一部分译文刊在《民商法论丛》第10卷,最后部分译文刊在第32卷。前后用了8年之久。实出乎当初预料。现由译者对全文斟酌修改定稿,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以践行对作者遗孀的承诺,并使国内读者得窥完璧。――梁慧星本书是一部日本法学名作,是田中英夫和竹内昭夫两位教授从英美法和民商法的角度对日本和美国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重要成果。通过这本被国内外民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所关注的名著,我们可以看到一条由具体制度向法理问题引申的研究路径,看到一条由部门法制度本身逐渐向法律思想本身进而向法律之上的法社会学、法政治学、法人类学、法哲学探索的思考路径。这本书作为近代日本民法学研究对人类法学事业的重要贡献而被尊为名著。——编者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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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及其界限王锋著《表达自由及其界限》主要从权利相对论的视角研究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从表达自由的界限入手,最终归结到表达自由的保障,对表达自由施以限制只是手段,保障才是目的。本文的主要立场是,表达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也具有相对性。表达自由的界限是其相对性的具体表现,表达自由的界限只能由法律来设定。法律本身要满足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双重要件,这是法律限制表达自由的全法性与正当性所在。在实践中,表达自由与公民私权利、表达自由与公权利之间在特定情形下都会发生利益冲突,因此审判机关在利益衡量的基础上,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可能在具体案件中对表达自由施以限制。这种限制无论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还是建立在法官造法的基础上,都要接受法制原则,即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约束,这就是表达自由法律界限的界限。《表达自由及其界限》由自序和七章构成。自序主要介绍本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论文预期目标等。第一章主要介绍表达自由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二章论述表达自由的价值;第三章分别从民主、法律、道德三个视角探讨表达自由的相对性,并为下文论述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作出理论铺垫;第四章阐述国家公权对表达自由限制的正当性;第五章谈及国家公权力对表达自由的限制;第六章阐释了限制表达自由的一些原则;第七章试图以上几章论述的基础上,论及中国表达自由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继而得出结论,也是全书的结论。即:表达自由不是和中绝对的权利,它必须接受法律的限制,而立法也要接受词法审查,从而保证法津本身的公正性。同时,合肥市法治国要求降低权力非法治化运作,适当降低个人意志对政策干预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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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道德/西方政治理论与实践书系(英)约瑟夫·拉兹这本书讨论了自由与权威的本质,涉及道德与政治的诸多核心问题。拉兹考察了价值中立、权利、平等以及防止伤害在自由主义传统中的作用,进而把这些概念与基本的道德问题联系在一起,如,价值与社会结构的关系、价值的可比性以及个人承诺的意义等。作者的视角集中于现代社会个人自律的价值。他思考了以价值多元主义前提的自律的政治含义,进而考察了一种至善主义的宽容理论的范围和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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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美)罗伯特·A.达尔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对西方民主理论研究有非常重大的贡献。本书是达尔比较晚近的著作,也被认为是展示达尔多元民主理论最为成熟的作品,对于年事已高的达尔来说,也可以将本书看做作者对他多元民主理论最终的一个解释。所谓多元民主,也被称为“多头政治”、“现代代议制民主”或“多元政治”,被认为是西方民主政治的正统形态,如果李鹏程先生所言,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是对“民主形式的一种现代‘破解’”,“它如实地揭示了西方现代民主形式的真实机制,即社会集团利益的竞争”。民主被还原到制度本身去研究,而不再是抽象的“多数统治”,这样,西方主流民主制度所暗示的利益竞争和资源分配的功利原则,也就被突出出来了。在现代社会结构中,个人利益被整合为集团和组织利益,现代的利益之争体现为集团利益之争,民主初衷需要维护的个人利益反而被屏蔽掉,掉落在社会组织整合列车之外的个人,更是被边缘化掉。显然,达尔并不完全欣赏这种民主模式,民主应该超越它,但是如何进行超越?如何解决民主的观代悖谬,在本书中,达尔试图给出答案。至于是否能提供帮助,还需要有领悟力的读者去体会。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引进本书的目的是为了中国的理论研究界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学术参考。我们并不赞成作者的许多观点,尤其是他对于社会主义制度形态的描述和评论。这一点,相信读者在阅读中会进行判断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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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社会科学苏力 主编我们希望以此来加入中国学术的历史转型,来更具体地推动法学研究在知识类型上的历史转型。我们将努力推动法学的经验研究和实证研究,推动法学与劳动保障诸多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研究,以及推动以中国问题为中心的研究作者认为,中国社会的文科目前在一个自先秦以来最大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基本动力是中国社会的发展,引起了社会需求的变化,因为学术最终还是受学术市场特别是社会需求影响的。这种变迁对中国学界提出了重大挑战。首先,必须更大力度地促进社会科学的发展,这毫无疑问。其次,人文学科也必须有适当的调整,不能仅仅重复传统,因为传统的文名哲荙都是有针对性的,往往是经世致用之学,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兵家,甚至这一点。必须强调这种转变也是可能的。但要注意的是,不能迎合时尚,用一些流行的术语来包装传统的人文研究,而必须有一个脱胎换骨的转变。第三,就是要实证,这一点传统的人文学科中有某些东西也可以学,但更要注意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包括统计分析和博弈论。不能总是从宏观上讨论,提一个大概念,提出一些新词,必须要有验证,必须要将宏观与微观,理论与经验或“史”与“论”结合起来。这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会令我们许多人非常痛苦,感觉找不自己的位置。但在我看来,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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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3李林 等主编《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3(2005)》是社科文献出版社连续第三年发布的《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即法治蓝皮书No.3。《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3(2005)》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强大的科研实力和权威地位,对中国当年的法治现状和法治进程进行了分析、预测。在新的一年里,法治蓝皮书将连同其他皮书品种,一起走向海外。掩卷之余,国内外读者将感受中国法治发展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