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审断与矜恤:以晚清南部县婚姻类案件为中心
作者:赵娓妮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6-01
ISBN:9787511850102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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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审断与矜恤:以晚清南部县婚姻类案件为中心》由赵娓妮编著。《审断与矜恤:以晚清南部县婚姻类案件为中心》是以清代知县对婚姻类案件的审断问题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史学著作。作者搜集了自清嘉庆至宣统时期611宗涉及婚姻关系的案件,尤其对有关“悔婚”、“买休卖休”、“奸情”这三种类型,通过分类考察的方法,有针对性地指出律例虽是州县案件裁断的基本依据,但其既非唯一依据亦非效力等级最高的依据,并对这一时期驱使裁断者以从轻处断作为基本取向的内在力量进行深层次的认知与分析。
作者简介
赵娓妮,1985年中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任四川省绵阳市人事局公务员。199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后历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08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获历史学博士。过去十余年间,一直从事中国法律史的教学与研究。尤其是2000年在职攻读中国文化史专业博士学位以来,注重对清代法律问题的实证研究,在搜集、整理了丰富的四川清代南部县诉讼档案的前提下,先后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制史研究》(台北)、《社会科学研究》等杂志上发表了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数篇。2005—2006学术年度,任“哈佛一燕京”访问学者。2011年至2012年,任斯坦福大学东亚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目录
导言
一、问题的由来
二、相关研究
三、资料情况
第一章 “悔婚”之案及其裁断
一、定婚过程中的是非
二、悔婚诉讼之裁断
三、小结
第二章 “买休卖休”之案及其裁断
一、因贫“卖休”——“买休卖休”的常见情形
二、“背夫逃走”与“嫁卖”
三、“买休卖休”的进行与讼端的肇起
四、“买休卖休”案件之裁断
五、小结:怜恤贫弱与律例之“松弛”
第三章 奸情案件及其裁断
一、民间对奸情的处置方式
二、奸情案件之判断
三、小结
第四章 “和息”的运用
一、“父母官”与劝民息讼
二、“和息”的运用
三、小结
第五章 裁断中的“确定性”与“灵活性”:裁断依据及影响裁断的主、客观因素分析
一、“天理”之下的裁断“确定性”
二、裁断的灵活性:“个性裁断”与律例的“退让”
三、听讼者的阴骘观
四、城隍致祭与清代的司法
五、信仰的内在制约力
第六章 余论
一、听讼断案的“省”与“宽”
二、“愚民贫民不可遽责以圣贤之道”与知县断案的内在逻辑
三、裁断的“自主性”及其衰微
参考文献
致谢
一、问题的由来
二、相关研究
三、资料情况
第一章 “悔婚”之案及其裁断
一、定婚过程中的是非
二、悔婚诉讼之裁断
三、小结
第二章 “买休卖休”之案及其裁断
一、因贫“卖休”——“买休卖休”的常见情形
二、“背夫逃走”与“嫁卖”
三、“买休卖休”的进行与讼端的肇起
四、“买休卖休”案件之裁断
五、小结:怜恤贫弱与律例之“松弛”
第三章 奸情案件及其裁断
一、民间对奸情的处置方式
二、奸情案件之判断
三、小结
第四章 “和息”的运用
一、“父母官”与劝民息讼
二、“和息”的运用
三、小结
第五章 裁断中的“确定性”与“灵活性”:裁断依据及影响裁断的主、客观因素分析
一、“天理”之下的裁断“确定性”
二、裁断的灵活性:“个性裁断”与律例的“退让”
三、听讼者的阴骘观
四、城隍致祭与清代的司法
五、信仰的内在制约力
第六章 余论
一、听讼断案的“省”与“宽”
二、“愚民贫民不可遽责以圣贤之道”与知县断案的内在逻辑
三、裁断的“自主性”及其衰微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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