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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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法制评论彭莉,季烨 编《两岸关系法制评论(2017)》分为述评、述评、动态和资料等部分,全书回顾2017年两岸关系法制发展的近期新发展,梳理两岸法学和法律界交往的重要事件,并提供具有学理性的热点问题研究报告,为推进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和法治进程提供学理支持和资料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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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18年司法秩序的国家方案与地方图景葛天博 著1978-2018年,社会秩序建设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其中,通过司法改革促进新型司法秩序的建设是国家始终不变的旋律。围绕司法秩法的建构,理想的国家方案与现实的地方图景之间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与冲突。司法改革是司法秩序建构的手段之一,司法秩序的改革遇到了改革的司法秩序。国家管理体制在纵向上的层级结构,导致了理想司法秩序与现实司法秩序的分而治之。诸多影响司法秩序建构的问题,未能通过司法改革获得解决,司法改革的某些举措反倒加剧了冲突。《1978-2018年司法秩序的国家方案与地方图景》包括绪论、主体内容与后记三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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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证明标准研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编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类案证明标准研究就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研究类案证明标准是帮助法官裁判的辅助手段,也是提升法官审判能力的重要抓手,旨在通过研究类案裁判文书,抽象出类案之司法实践经验,最终形成“类案辅助办案系统”。法官可以借助它的技术手段来帮助判断,以达到统一司法裁判、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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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律评论周长军 著本书由会议板块和域外法板块构成,全书以法学为主线,从不同侧面展开了对于法学的思考与探讨。会议板块对留置权“抗辩”功能的含义、依所有权承认行为赋予优先权、让与担保等问题进行探讨,域外法板块包括日本法和韩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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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法律制度研究徐阳光,王静 著破产重整制度是各国公认的有效危困企业拯救制度。我国自2006年《企业破产法》引入重整制度至今,在1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重整典型案例。各地法院在重整实践中依法审理、开拓创新,不仅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稳定因素,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为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做出了贡献,而且为我国重整制度的规范发展提出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宝贵经验。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呈现一些因为制度不健全和市场不成熟导致的疑难问题。本书对重整制度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展开研究了重整程序的申请与受理、预重整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的理论与实践、重整企业的公司治理、重整计划强制批准制度、破产重整中的资产证券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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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管理权研究王佳宜 著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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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之立法设定吴亚可 著刑法立法论研究应当坚持“时代性意识”“本土化经验”和“中国问题导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模式。基于此,对当下中国的刑事法治建设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当下中国的刑事法治建设面临“有规则,无规矩”的社会现实困境。一般而言,国民(包括司法者)自觉将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而依法依规行事,才能真正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实现刑法的法益保护目的和人权保障目的。因此,面对“有规则,无规矩”的刑事法治建设困境,就应当特别强调通过刑法引导国民守法,培育国民守法意识养成的日的。此即当下中国刑法*具现实意义的规范引导目的。“罪”之立法设定作为刑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亦应当以规范引导刑法目的的实现作为前提导向。对当下中国刑法中的“罪”之立法设定进行审查,可以发现,其在内容规定和立法技术运用方面,均存在难以满足规范引导刑法目的基本要求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从“罪”的内容设定和设罪立法技术的运用两个方面作出相应的立法调整和改变,将规范引导刑法目的的基本要求落实到“罪”之立法设定中,从而推动我国刑事立法走上科学化和合理化的健康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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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研究刘士国 胡卫 崔涵冰 王晓翔 段厚省 等 著《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研究》聚焦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研究,抓住了我国环境污染法治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构筑环境重金属污染损害赔偿的规范体系为目的,提升相关赔偿、技术、程序法律机制认知水平,提供科学可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促进国家建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保护重金属污染受害人权益,预防和制裁重金属污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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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文本与案例资琳 著本书首先在厘清法理学学科的基本性质和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对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社会学的理论作出溯源式的阐述。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典型事件和司法案例,对如何运用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社会学的经典理论和方法,作出深入细致的分析。本书尽管以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社会学的理论和案例为核心,但是我们的立足点并不仅仅止于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社会学,而是试图通过正本清源的工作,为中国统一法理学的发展作出一些奠基性的工作,为法律学子提供更为精准的分析中国现实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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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中的结果避免可能性研究蔡仙 著结果避免可能性是刑法上的客观归责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过失犯成立的核心要素,直接关系到过失犯处罚范围的认定。尽管我国刑法理论界已经对结果避免可能性理论展开了研究,但在体系化与精细化研究方面依然有所欠缺。本书正是从这个角度切入,来弥补既有研究成果的盲区,以期推进我国过失犯理论的发展及司法实务上的准确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