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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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语言学展望杜金榜 主编,余素青 副主编语言学和法学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独立出法律语言学这一研究界面,受到学者的真正关注和重视,是在上世纪末社会学科交叉的趋势下刚刚建立起来的。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第四届年会在与会代表人数和会议共有80多名代表参加,其中有45名代表递交了学会论文。本书为这45名代表的论文集,并分为法律语言学研究、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法律语言翻译研究和法律语言教学研究四个大类。希望法律语言学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 -
法学导论(德)齐柏里乌斯 著,金振豹 译刑事正义方面主要涉及刑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刑罚是为了报复吗?还是也(或者仅仅是)为了阻止行为人将来继续造成伤害?刑法(也)应起到一般预防的作用吗?本书中的某些问题在我的《法哲学》一书中也有涉及。在那里对这些问题的基本方面有更为深入的探讨。而这本书更注重介绍这些基本问题的实在法意义。方法论问题(法律规则的解释、补充、竞合和适用)在我的《法学方法论》一书中有专门讨论。 -
法律中的逻辑郭哲 编著《法律中的逻辑》以逻辑学基本概念为基点,以法律实务为主线,用可读性和趣味性较强的案例把读者引入一个充满智慧的逻辑世界。 -
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研究刘金霞 编《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研究》是北京市教委十五课题“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研究”的研究成果,共分13章。包括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我国专门性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及其特征、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及其法律地位等内容,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
燕京法学刘佳 著《燕京法学:人权与法律发展(第2辑)》由刘佳编写。近些年来,我国在公民人权保障的理论建设及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很多卓有见地的观点,很让我们兴奋。但兴奋之余,我们也发现,在人权与法律发展的研究领域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缺乏对我国公民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及其法律制度建设的细致研究:缺乏对当代中国部门法中有关人权保障的制度研究;在国际领域的人权研究中缺乏话语权,等等。基于以上思考。我们开始了近一年的研修和探讨,本卷法律评论中有关部门法与人权的论文就是这一时期学术研究成果的体现。 -
中国历代冤案李少林中国从古以来,就有敢于为民请命的人和有舍身求法的人。正是这些中华民族的优秀分子,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大利益,往往为邪恶势力和专制君主所不容,以至以身殉国,甚至连及亲属,弄得家破人亡。但历史是公正的。历史将洗刷掉泼在他们身上的污泥浊水,还他们以清白,而将那些奸邪之徒永远钉在耻辱柱上。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而封建君主专制经历了一个日益强化的过程。正是在这种封建君主专制强化的过程中,有多少仁人志士被冤杀,有多少一心为国为民的忠梗之士身陷囹圄,甚至遭灭门之祸。不难想象,在这种君主专制不断强化的过程中,天下臣民的身家性命系于君主一言,即使再英明的君主,也难免会产生冤案。这些君主或有意,或无意,或受某些佞臣的蒙蔽,使一些忠梗大臣被误杀,这就成了很普通的事,历代皆有。人们还可以看到,君主专制越是强化的时代,这类冤案就越多。全书以中国历史发展进程日主线,考虑到故事之间的联结性(人物和时代背景),我们将中国分类史概分日上古至春秋战国、秦汉、六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这六个时间段,以此来展开中国冤案故事的叙述。六个时间段即是本书结构的六个篇章,每个篇章都有章序,用以概括本章所要传达出的信息。 -
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和解黄京平,甄贞 主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刑事和解制度在世界范围内迅速传播并产生了多种实践模式。在全球法律文化交流加速以及国内和谐社会建设升温的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也开始进入我国刑事法学者和立法者、司法者的视野。本书针对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与价值构造、可行性论证及制度设计、利弊透析及前景展望、司法现状及经验总结等论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本书既植根于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立法及司法现状,又将相关问题置于世界范围内恢复性司法的潮流之中展开分析论证;既指明了在现存刑事法律观念和司法体系下引入刑事和解的困惑,又为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本书适合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法学研究者、学习者以及法律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使用,也适合于关注刑事法律问题的其他读者。 -
北大法律评论《北大法律评论》编辑《北大法律评论:第8卷第2辑2007》是关于介绍“北大法律评论”的期刊,具体收录了:《拨乱反正说程序》、《规则建立过程的知识考察——以“刘涌案”事件为空间》、《离婚案件审理中法官话语的性别偏向》、《从经济学视角看中国的婚姻法改革》、《美国反向刺破公司面纱的理论与实践——基于案例的考察》等文章。 -
正义论经纬沈晓阳正义,是人类文明的尺度。纵观人类历史,没有一个社会是绝对正义的,也没有一个社会是绝对非正义的。然而相对而言,人类文明的历程就是从非正义向正义、从较少正义到较多正义的发展。衡量人类文明的尺度,具体而言,无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体的尺度,即人的发展;一是客体的尺度,即社会的进步。而两者又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人的发展为社会进步提供了动力,社会进步为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而正义,既包括个人行为的正义,也包括社会关系的正义。前者体现了人的发展,后者表征着社会进步。这两种正义的有机结合,构成了衡量人类文明的根本尺度。正义作为人类文明的尺度,也是我们进一步推进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价值目标。为了使21世纪成为更为文明、更为和谐的世纪,需要对正义作出更为广泛和强烈的呼吁,也需要对正义问题作出更为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新的世纪,应该有体现自己时代特点的新的正义观念和新的正义理论。 -
三晋法学王继军《三晋法学(第2辑)》分为名家讲演,前沿聚焦,法学各科专论,社会保障法研究,课题成果,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改革与现代法学教育理念的重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