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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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证的融贯性研究侯学勇 著人之行为处事,大抵会遵守一个基本原则,即前后行为应当一致、无矛盾。在实践生活中有许多并不违反这种一致性的要求,却也并不能为人们所接受的情况,如前言不搭后语、顾左右而言他者,前后语句中并没有直接的抵触与矛盾,但也是人们所不能接受的。这些状况下的各个语句并不是围绕一个中心意思而结合在一起的,整体上并不能展现某种意义,此即为违反了融贯性的要求。 -
法学教育研究王瀚 主编法学教育是一门独特的学科教育,以培养法律人才、发展法学学科以及为社会提供专业水平的法律服务为主要目的,具有鲜明的科学性与实践性特征。法学教育的发展既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时要满足法律职业对其提出的基本要求;法学教育既是一种养成教育,也是一种专业教育;法学学科教学既要符合人才培养的一般教育教学规律,又要满足法律职业对其人才的特殊要求;法学人才培养需要进行本门学科的专深教育,也需要与其他学科共同进行复合与交叉人才的培养;法学师生、法学院校、法学教育管理既有其特定的研究内容,也应关注和研究他们身处的时代与环境;法学教育既是本土的,也是国际的,从比较的视角,参照境外、国外法学教育的发展理念与实践,都是必要的。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在本卷设置了[理论探索]、[教改前沿]、[管理经纬]、[学问人生]、[决策参考]、[比较研究]、[法学资讯]等栏目,今后将增设[教育法律]、[法律职业]、[心理医生]、[案例分析]等栏目,也将对法学教育教学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实践中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 -
国家与社会周执前 著城市史是世界历史的一个分支,城市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以文明发展为线索,勾勒出城市萌生、发展与逐渐成熟的进程,并揭示出这一进程即人类社会架构作为一个整体的运动与变迁的规律性与阶段性。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在人类还处于野蛮时代的时候,是没有城市的。正是随着人类从蒙昧、野蛮时代走向文明时代,通过各种物质创造活动和社会交往活动,城市才开始逐渐产生。在距今一万年至七八千年前,人类在农业、新石器、陶器等方面所进行的三大技术创新,奠定了人类文明起源的物质基础。在距今七八千年至五千年前,三大文明要素——铜器、城市、文字进入生成期。铜器是人类在经济基础上的首要文明要素,城市是人类在社会交往上的首要文明要素,文字是人类在精神文化上的首要文明要素。三大文明要素的生成和成熟,标志着人类社会进人文明时代。城市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有机体,它的出现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远在城市出现之前,原始社会居民聚居点就孕育了早期城市的雏形。由于社会分工及早期商品交换的出现,加之部落群体、阶级之间斗争的需要,“城”与“市”得以产生。尽管二者最初有着较大区别,但随着社会发展,“城”与“市”的职能相互交叉,“市”连着“城”、“城”倚着“市”的格局逐渐形成。而城市既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也是人类文明的载体。马克思曾指出:城市的出现,“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全部文明的历史并一直延续到现在。”研究城市史也就是研究文明史。 -
英国家庭法历史研究李喜蕊 著《英国家庭法历史研究》以历史学和社会学为研究视角,运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全面系统地阐释了英国家庭法的发展变革的历史过程,这是对婚姻家庭法缓慢历史变革原因的探寻,既弥补相关研究资料的不足,又能拓展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界的研究视野,填补了我国该领域研究之空白。《英国家庭法历史研究》可供法学专业学习者、研究者参考使用。 -
法意赵明 主编《法意(第3辑)》所收论文均为法哲学方向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该书共收集十篇论文,包括五个方面,一,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二,建国文献研究;三,春秋决狱;四,世说新语;五,学说汇篡。论述了柏拉图的《政治家》、《国家篇》,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黑格尔论国家法权、萧公权民主宪政观、西汉中期的"盐铁会议"、托克维尔《民主在美国》等法学名家的相关思想及代表作,能带给读者全新的视角和启发。 -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张海燕 主编《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第6辑)》系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以学术性为主的法学理论刊物,它主要刊登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探讨法学发展的最新动态,分析法律实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第6辑)》分各科专论、评论、域外研究、译文和书评五个部分对国内外的法学进行探讨和讨论。 -
安宁死亡权研究温静芳 著《安宁死亡权研究》系统分析论证了安乐死能否权利化以及如何权利化的问题。通过对国外及我国安乐死观念和实践的考察,分析了安乐死问题在当下凸显的缘由并对现存关于安乐死赞成和反对的主要论证予以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得出应存在支撑安乐死的权利。《安宁死亡权研究》对现有关于安乐死权利基础的观点进行了较为深人的剖析,发现现有的权利论证均有缺憾,认为一个新兴权利——安宁死亡权凸显出来。继而完成了对安宁死亡权作为应有权利的正当性、其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演进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安宁死亡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性质的系统论述,并对安宁死亡权的实现模式做了进一步的探讨。《安宁死亡权研究》可供从事法学、社会学、伦理学等专业的教学科研人员阅读参考,也适合相关专业高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阅读。 -
先秦法哲学思想研究孙春增 编杨鸿烈先生把中国法律思想史分为四个时代,即夏商周的“萌芽时代”、周末至春秋战国的“诸家对立时代”、秦汉至清的“儒家独霸时代”和清末民国的“欧美法系侵入时代”。作者仅就先秦时期的法哲学思想作一初步探讨,时间上尽可能地向前延伸,从中华先民们创造的灿烂文化说起,笔端又尽可能多地放在春秋战国这一个伟大的时代。《先秦法哲学思想研究》共分十八章,内容包括:远古文明与法哲学思想的萌芽;夏、商、周的神权法思想;社会转型与“百家争鸣”的法哲学思想;儒家法哲学思想概论等。 -
甘孜藏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研究叶晓彬 著未成年人是世界的未来,是明日世界的真正主人。但由于他们的身心尚未发育完全,一般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而父母、老师、监护人和社会其他群体均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并在与未成年人的利益冲突中,往往牺牲作为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的利益来成全自己的利益,因而造成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极大损害。对弱者的保护是现代法治的立法趋势,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没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于未成年人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随着国际社会人权运动的发展和我国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从国内外未成年人保护实践来看,政府部门普遍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在美国,制定了非常优越的儿童福利政策和儿童民事保护制度,其目标是保护儿童获得一个安全和充满爱的家庭环境。 -
无权处分制度研究肖立梅 著无权处分是社会经济发展到商品交换渗透进每个人(不仅只局限于职业经济主体)的日常生活中,商品交换与流转成为社会经济不断前进的动力与支柱,并且如果每个经济主体只能对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标的物进行所有权权能内容范围的处理已经完全不适应社会经济生活中商品交换之频繁与高速之后,在现实社会中以客观存在的方式展现出并且需要立法者通过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及利益平衡的问题之一。《无权处分制度研究》共分七章,内容包括:处分和处分行为;德国民法上的处分行为;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下的处分行为;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无权处分行为的含义;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无权处分制度的重新设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