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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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的法律属性研究马跃进 编《合作社的法律属性研究》选定合作社的法律属性进行研究,力求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回答实践提出的合作社究竟是什么的问题,推动理论界、特别是法学界深入研究合作社的法律属性,对我国自合作化运动以来的合作社理论进行反思,纠正错误的认识。《合作社的法律属性研究》以一般合作社为对象,即使研究具体类型的合作社,目的也在于抽象出一般合作社的法律属性。《合作社的法律属性研究》的研究循着从实践到理论、从抽象到具体、从历史到现实、从国内到国外的思路。方法有实证法、调查研究的方法、比较方法、历史考察法等。 -
司法文件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编第九十四条,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境外股东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报国务院批准。第九十五条,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或者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第九十六条,本条例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九十七条,本条例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
珞珈法学论坛武汉大学法学院,韩德培,马克昌,李龙 本刊顾问本书是第7卷《珞珈法学论坛》,内中收录了:《论受教育权的国家保护义务》、《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研究》、《保险代位权若干问题研究》、《防扩散安全倡议对国际法的挑战与影响》、《构建我国能源安全预警与应急法律机制的宏观思考》等文章。 -
法学研究之路徐炳 主编《法学研究之路:三十年摘要汇编》是《环球法律评论》从1979年到2007年30年间(包括其《法学译丛》、《外国法译评》阶段)所刊载的全部论文和资料的摘要汇编,以刊出时间为序集成。为了便于查找和检索,《法学研究之路:三十年摘要汇编》严格按照时间顺序编列各类文献资料的信息和摘要。对于每一篇摘要所在的杂志的年份和期数都有特别列明。 -
中国法治30年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所 编《中国法治30年(1978-2008)》全面概括了:中国法治发展的30年历程,从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改革、宪法、人权、经济法治、社会法治等领域,深刻总结了30年法治建设的中国道路和中国经验,是一部观察和研究新时期新世纪中国法治建设不可多得的理论著作。伴随中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体制和文化体制全面改革的辉煌历程,中国法治也经历了恢复重建、改革创新和不断发展的3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法制走向法治、走向依法治国的30年。 -
性别平等的法律保障李傲 著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33条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这一规定被称作“人权入宪”,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的人权保障,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扩大人权研究的视野,有着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同时,中国宪法的这一重大变化,将对我国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人的人权保护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而两性平等问题,正是对这样一次历史性变化的回应。妇女人权的专题研究,首先是通过社会学、女性学等学科对西方女性主义思想流派的介绍,进人中国研究者的视野。而性别与法律的研究,更是法学领域的崭新课题。国内法学领域中最早关注这一问题的专业包括国际法、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而在宪法学、法理学中仅限于对性别平等原则以及女性主义法学流派的一般性介绍。至于社会性别视角或社会性别研究方法如何运用于法律研究领域,如何由此引发法学研究的改革与创新,以及从宪法、法理学等公法角度研究与性别相关的问题,则尚属凤毛麟角。 -
燕京法学龙文懋 主编近来,有两件事情颇为轰动:一是中国多个厂家的多个批次奶粉被检测出三聚氰胺,引起中国公众普遍愤慨,也引发国际社会对于来源于中国的食品的安全性的普遍担忧;二是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并有演变成经济危机的危险。这两件事情都和科技以及法律有一定关系:前一件事情印证了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那就是科技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给人类带来福祗,也可能给人类造成危害,因而法律必须对不良技术的应用和技术的不良应用作出规制。不良技术指的是技术本身对人类有害,比如伪造货币的技术,计算机病毒等;技术的不良应用,指的是技术本身既可能对人类产生有益影响,也可能产生有害影响,当它被用于危害人类的用途时,就是技术的不良应用。三聚氰胺用作奶粉添加剂即属于技术的不良应用。第二件事情引发了关于规制金融工具应用、加强金融监管的议论,更重要的是,它也显示了当前全球经济发展对于科技创新的依赖程度: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资本、劳动力、资源等要素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已经退居次要地位,影响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科技创新。刚刚结束的这一轮美国经济的增长,很大程度上是由信息技术的发展带动的,由于美国近年来技术上没有重大进展,难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因而经济面临滞涨甚至衰退的危险。或许,法律如何促进科技发展,是比法律如何规制金融活动更值得思考的。由于美国是诞生拜杜法案的国度,对于法律如何促进科技发展的问题,人们有理由期待它给出令人满意的答卷。当然,应该给出答卷的不仅仅是美国。 -
罪行轻重论陈旭文 著《罪行轻重论》是围绕罪行轻重这一刑法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学术著作。作者从罪行轻重的含义入手,系统阐述了决定罪行轻重的主、客观依据以及确定罪行轻重的方法,论证了罪行轻重与法定刑的关系,对我国刑法中的罪行关系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对其完善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
法学概论漆国生,左传卫,曹智 主编本书编写着眼于既适合普通高校学生使用,又能满足成人教育教学需要。全书共十章,包括法的一般理论,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婚姻法与继承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国际法与国际私法。该本教材的特点在于切合学生的知识结构与实际需求,既兼顾法学基础理论及各部门法的基础知识,同时又重点突出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实用法律制度,俾能学以致用。 -
国家-社会框架与中国法学研究侯瑞雪 著本书主旨是通过反思“国家-社会”框架在中国法学研究中的确当性和有效性,检视“国家-社会”框架的限度及其理论预设,进而探讨在此框架下展开的中国法学研究存在的问题。很多中国法学研究者在运用“同家-社会”框架对中国现实进行分析和解释的过程中,并未对框架的限度和预设保持足够的警醒,反而有神化该框架的倾向。“国家-社会”框架在中国法学研究中的确当性是西方现代性图式所赋予的,由于该框架在分析和解释转型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的简单性,致使其解释效力具有有限性。而且,“国家-社会”框架下的中国法学研究受到西方现代性理念的支配,所以无法切实把握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并且也不能提供一种评价和指引中国的法制建设方向的理论模式。因此,对“国家-社会”框架以及该框架下的中国法学研究进行反思性研究是必要的。通过这一反思进路和视角的转换,我们才能洞见到“国家-社会”框架下的中国法学研究的问题所在,并为其走出困境提供一种可能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