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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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国家与法治封丽霞 著在任何一种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的背后,肯定隐藏着许多历史的、社会内部的原因,会受到各种时代背景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各国执政党的执政模式以及党政关系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各国政党政治发展的历史逻辑、政治传统、内在矛盾以及当时的社会环境等诸多历史因素所共同决定的。《政党、国家与法治:改革开放30年中国法治发展透视》的研究重心虽然是当代中国执政党与立法、行政、司法的关系,但是在描述和分析现状之前,大量运用了历史研究的方法来阐述和说明这些关系的产生、发展、变迁的过程、脉络、环节以及当时的历史情景,以便帮助读者历史性、动态性地认识当代中国党政关系的发展,以及在此背景之下的中国法治发展。《政党、国家与法治:改革开放30年中国法治发展透视》在各编的第二章,即“中国共产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探索与实践”、“中国共产党与政府关系的生成与演变”、“中国政党与司法关系之回顾与反思”等章,主要就是运用历史研究的方法对中国共产党与立法、行政、司法关系形成的诸多历史环境、时代背景进行详细地回溯与考察。 -
理性与智慧张中秋 编中国政法人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是教育部所属的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前身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创始人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现研究院名誉院长为张晋藩先生,朱勇教授任院长,张中秋教授任常务副院长。研究院现设有法制史、比较法史、法文化史三个研究室和资料室、网络事、办公室、信息交流部。1985年以来,在张晋藩先生的带领下,研究院(所)承担并完成数十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的研究成果,如《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其中获奖成果20余项。目前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主持的各类在研项目20余项,获得课题经费300余万元,其中国家级重大项目有“清史•法律志”等。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已出版学术著作100余部、教材30余部、工具书10余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0余篇,其中在国外/境外发表论著30余篇(部)。二十余年来,研究院的法律史学研究已形成鲜明特色,同时承担了博士后、博上(包括留学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研究院始终以学术为己任,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每年至少主办一次高水平的国际/国内会议。研究院现有学术年刊、博士文丛和学术文库三个出版系列,并与国内外多家学术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将团结学界同仁,群策群力,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法律史学研究基地。 -
碉楼与议话坪李鸣 著《碉楼与议话坪:羌族习惯法的田野调查》依据法人类学的基本理论,采用田野调查的方法,在大量收集、整理羌族习惯法各种资料的基础上,对羌族亲属社会、经济生活、民间权威、宗教信仰等领域的习惯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和具体的分析,并对羌族习惯法的生存、发展及其规律进行了初步的阐释。这对繁荣民族法学,促进羌族地区的民族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羌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也是当今祖国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必定延续特定的民族文化,羌族习惯法作为羌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源远流长,内容丰富,魅力永存。 -
刑事诉讼法刘玫 主编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是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刑事诉讼法是重要的基本法之一,关系到对犯罪的及时惩治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切实保护。通过刑事诉讼法的运用,既能及时有效地遏制犯罪,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从而实现公平、正义的自身价值。随着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逐步繁荣和学科教育的大力发展,作为重要工具之一的教材,成为我们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刑事诉讼法学最基本和最便捷的途径。本教材在借鉴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力求紧扣刑事诉讼法学学科的特点,在准确解读和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介绍和阐述刑事诉讼法学的前沿理论研究成果。本书的编写体例共分五编:第一编,通论;第二编,原理与原则;第三编,刑事诉讼制度;第四编,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第五编,刑事诉讼程序。其中,第二编和第四编着重阐述理论,而第三编和第五编则立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典进行解释和分析。 -
证据法学何家弘,刘品新 著就司法证明的方法而言,人类社会曾经历过两次重大的转变:第一次是从以“神证”为主的证明方法向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转变;第二次是从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向以“物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转变。而就司法证明的制度或证据制度而言,人类社会的发展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即从自由证明、到不自由证明、再到相对自由的证明。诚然,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证据制度有着并不完全相同的发展轨迹,而中国的证据制度也有自己独特的历史进程。教材是教学的基础。教材的内容和形式对于教学的成效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虽然法学是博大精深的,但是法学教材不一定都要板起严肃的面孔,法理的说教也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为此,我们在本书的内容和形式上都有所创新,就是希望使用本教材的老师和学生都能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获得一份轻松的收获。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论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论丛(第3卷)》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的研究人员的论文汇编。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两岸统一之法理学研究”、“控辩平等在中国的考量”、“土地发展权研究”、“通过债法改革归入德国《民法典》的三个判例制度”、“英美合同法中的违约解除制度研究”、“现代商人法发展研究趋势”、“商标法制度前沿问题研究”、“反恐斗争中的若干国际法问题研究”等论文。这些论文分析从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立法学等多个法律分支领域的问题入手,深入介绍其历史渊源、国内外发展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对于我国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人权与法治蓝潮永,关今华 著《人权与法治》是关于研究“人权与法治”的专著,书中在重点论述了法治和人权的一些基本问题时,改变以往教材式的写书思维,采取一般论证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既有一般的理论阐释,又有大量的实证论述,从而达到理性和感性的有机契合,让读者从不同角度去体悟人权和法治的主题。 《人权与法治》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
人权法的新发展莫纪宏 等著从严格学术意义上来讲,我国目前对人权法的理论研究仍然处于初创阶段,现有的关于人权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基本上停留在对各种形式的人权法律制度的介绍和分析上,还没有建立起比较系统和科学的人权法学体系。所以,从学术意义上来看,目前还很难准确地提出“人权法学”的概念或者是“人权法学的新发展”这种学术命题。正值法学所所庆五十周年之际,由所里组织的“法学新发展”丛书邀稿,就近年来人权法学学科发展的情况进行系统介绍,但苦于“人权法学”尚未形成比较科学的学科体系,特别是在国内人权法与国际人权法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价值差异的情形下,要从宏观上来对“人权法学的新发展”作出一种学术上的总结对于作者来说显然力不从心。但是,我国学术界近些年来在介绍国际人权法制度和国内人权法制度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还是令人瞩目的。因此,基于各种有关人权法的论著所作出的系统和全面介绍,在知识形态上就国际人权法与国内人权法在制度上的表现特征和发展线索作较为系统的学术梳理,这样的学术努力还是很有价值的。因此,本书的主旨也就由“人权法学的新发展”变为“人权法的新发展”。也许在学术上,对“人权法的新发展”的系统介绍和分析恰恰是人权法学自身不断发展和成熟的一种表现。 -
立法学理论与实践(美)安·赛德曼,(美)罗伯特·鲍勃·赛德曼,那林·阿比斯卡 著 刘国福 等 译在立法研究严重落伍的当代中国,该如何利用法律迅速改变现行制度,同时保持法律规则的稳定性?如何“四两拨千斤”,从小处入手,实现发展所要求的重大制度变革的目标?如何通过社会科学研究收集起草部门所需的数据,探讨问题行为的性质?如何起草法律改变国际制度,促进以人为本的发展模式?《立法学理论与实践》可以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有所帮助。《立法学理论与实践》已经被世界尤其是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广泛认可。《立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核心是制度立法理论、方法和技术,我们可以根据我们中国的国情使用这些工具设计和起草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立法学理论与实践》旨在指导立法实践,因此不可避免地,如《立法学理论与实践》第一篇阐述,书中引用的实例是含蓄而不是明确地折射理论,反之亦然。尽管《立法学理论与实践》论述了许多理论,但仍然是一本实务指南。虽然,希望所有的实务工作者都认为,《立法学理论与实践》对其工作是有帮助的,但是,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实务工作者可能会发现,《立法学理论与实践》对其工作更有帮助。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在《立法学理论与实践》——一本实务指南中——渲染学术色彩。 -
市民社会与法律精神沈敏荣 著《市民社会与法律精神:人的品格与制度变迁》着重于这些思想的连贯性,尤其是对亚当·斯密思想的分析,以及对他的《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关系的详细阐述,指出了亚当·斯密关注于人的发展,“磨炼与发挥个人的才能”以及“品格的提升”共同构成《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的基本主题。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长期以来存在着对亚当·斯密以及他所提出的市场经济思想认识的偏差,认为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持自私是人的本性与《道德情操论》中同情心是人的本性是矛盾的与冲突的,构成了“亚当·斯密的矛盾”。其实,这一问题不解决,对于近代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形成、发展及原理就难以有透彻的理解,也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有说服力的、体现西方近代社会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敏荣博士对这一问题从西方近代传统的源头与演变出发,合情合理地分析了在解决西方近代社会所出现的长期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中,包括亚当·斯密在内的西方思想家如何在长达500年的时间内构建近现代西方社会的经济、社会与法律制度。这一工程之浩大、思想之连续、分析之透彻不能不使后人为之赞叹与动容。在这一背景下,“亚当·斯密的矛盾”也就不存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