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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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文库高峰 著在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构建令状制度业已成为司法改革的重点课题,在此背景下,研究刑事侦查中的令状制度具有深刻的意义。本文以刑事侦查中的令状制度为研究对象,从考察令状制度在英美国家的起源出发,研究英美法国家的令状制度。 -
排污权邓海峰 著《排污权:一种基于私法语境下的解读》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环境法基地重点招标项目《中国自然资源特权创新研究》(2007JJD820166)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环境使用法律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与环境科学专业师生、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环境执法人员以及热心环境公益事业的人士阅读。排污权及其交易制度是西方国家在探索环境问题市场化解决机制的过程中确立一项法律制度。该项制度设计的核心思想表现为允许排污许可证具有有限的流通性,以实现环境要素供给与环境排放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要素主要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进行配置,在大陆法系现有的行政法律框架下,私法主体间的行政许可证交易又被严格禁止,这使得在美国、欧洲等地盛行已久的这项环保利器在我国无法施行。为弥补法律体系中的这一缺陷,《排污权:一种基于私法语境下的解读》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国内法依据逻辑思维,通过半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移转规则相连接,实现环境要素的法化配置,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 -
法律信息资源研究与实务何灵巧法律信息是一种资源,是一种发表和传播法学思想的重要资源。它不仅承载着法学理论,也承载着法律实践;它不仅承载着法学研究成果,也承载着创造这些法学成果的法律人群体。它不仅在法治建设中起桥梁和纽带作用,还是法律文化的信息载体。如果说法律信息资源是一种静态,那么恰恰是这种静态,以书面的表现形式发挥着动态的功能。它体现了法学前沿的观点和法律实践的热点和难点;记载了人类社会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包含了法律职业人在法治实践中的思维。如果说,法律研究者和工作者通过“病理”分析对社会的“病症”进行“对症下药”,那么法律信息工作者的工作便是采集众多“药物”并根据“药方”引导他们寻找到“良药”。而正是有那么一些采集“药物”引导“良药”的法律信息工作者,凭着对法律信息资源的满腔热情,向有兴趣的读者介绍一些法律信息资源的研究,并以实例的手段展现寻找资源的“良方”。 -
私法研究吴汉东,陈小君 主编本卷的“民商立法评论”栏目主要聚焦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的出台获得了一致好评,展示了我国商事立法的先进性和前瞻性。彭真明教授和刘学民先生在“中国大陆公司法发展路径探讨”一文中,向我们传输了一种协调化的公司法律理论。作者从解读公司法律文本着手,分析公司法律的现状,梳理制度与现实的抵牾,得出了大陆公司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司法律的协调性不足。同时作者还提出新《公司法》的不足之处需要在后续的理论研究和配套机制构建中不断加以调整,以走上一条逐步协调化的公司法律发展道路。新《公司法》对许多公司法律制度作出了变更与增补,吴京辉博士就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在新旧公司法中的对照撰文“公司代表人制度刍议”。文章运用比较法学的方法,系统评析了新《公司法》中的法定代表人制度,认为新《公司法》中修订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有了重大突破,但仍有三大困惑需在制度改革中才能释然。《私法研究》是第六卷《私法研究》,书中具体收录了:《正确认识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信托财产上的权利分离的理论思考》、《流质(押)契约自由与限制》、《意思表示错误理论与信赖原理》、《中国大陆公司法发展路径探讨》、《公司代表人制度刍议》等文章。 -
立法的伦理分析刘爱龙 著法律是人类实践理性的产物,立法的目的旨在创制优良法律。而优良法律的关键之处在于其伦理正当性,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时应特别注重对立法的伦理分析。本文主要关注两个彼此紧密关联的问题:其一是考察何种道德理想与价值观念能够成为法律的内在精神,并如何逐步实体化为法律的立法原则与法规范的内容;其二是从宏观上考察作为支配整个立法过程的各个层面与方面的立法技术的伦理正当性,重点对立法权、立法主体、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狭义的)的各个层面与方面进行伦理分析与道德解读。依此,基于历史唯物论基础上的价值分析方法,从法律与道德之相互关联性的法律伦理学视角出发,文章对立法的伦理分析专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立法权的伦理分析。作为考察立法权的先在环节,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必须被纳入考量的视野;接着分析立法权和其他国家权力之间配置的伦理正当性问题;基于前述两种分析,最后的环节是探究立法权分配的伦理机制问题。其次是对立法主体的伦理分析。唯有在构成上具备伦理正当性的立法主体,才能确保其对立法权的运作、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正当性,这也是公民之所以守法、法律之所以被信仰的根本原因。接下来要解决的是该种具有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立法权如何运作的问题。在此,作为立法决策机制之伦理成因的“合意”就成为分析重点。与此同时,作为制约立法过程、影响立法者立法行为的伦理素质,自然要被纳入到立法主体的伦理分析视域。原因在于,立法者良好的伦理素质,为基于统治合法性和合意立法决策机制而形成的具有正当性的立法决策结果的现实化,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保障维度。再次是对立法内容的伦理分析。任何立法都要遵循一定的立法原则,是在立法原则指导下的产物,因而法律规范的内容受制于立法原则,而立法原则又直接导源于法的正义理想,是法的各种价值的综合体现。因之,第一,应聚焦于法的正义理想,探究从法的价值演化为立法原则的成因以明晰法律的伦理基地。第二,应考量从立法原则如何具体化为法律规范以明晰良法的实体内容。有鉴于一切法规范都以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为具体内容,是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复合体,因而,在此应着力分析法律权利与义务及其相互关系的正当性,以及道德权利上升为法律权利的原因与途径,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的双向互动,藉此以明晰法规范内容的伦理正当性。第三,应分析不同立法原则的差异,以及在迥然有别的立法原则的指引下,立法者是如何构造法规范内容的。又次是对立法程序的伦理分析。立法程序的好坏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在伦理学视野中从学理层面来考察,更是一个程序之正当性问题。基于此,第一,应考察立法程序的价值使命和伦理本性以明晰其伦理性质。第二,应在实证的历史分析维度和形上的学理分析维度,探究监法程序生成的伦理机理。然后重点剖析正当程序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最后是对立法技术的伦理分析。从狭义上来看,立法技术的伦理其实质是法律规范生成之表达技术的伦理。在对立法技术的伦理分析之必要性与可行性作出分析后,文章对立法语言的表述、法律体系的建构和法之续造等三项立法技术作出了较为深入的伦理探究。 -
法律、经济学与国家治理张建伟 著《法律、经济学与国家治理》作者首先在思想史的视野里反思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提出了法律经济学的比较制度分析范式的研究程序和研究计划,然后又分别用中国和俄罗斯的转型变法与治理的案例对前文提出的理论研究命题做出经验验证,最后又将这些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理论的拓展所得出的理论假说运用到法与金融学领域,对中国的证券变法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转型作了应用分析,最后是结束语或展望,前后逻辑是一贯的,是一个较为完整的整体。 -
主、客观违法论在刑法解释上的展开肖吕宝 编《主客观违法论在刑法解释上的展开》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由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刑法重点学科资助出版。《主客观违法论在刑法解释上的展开》认为,主、客观违法论是基于对法规范性质的不同理解而产生的相异违法观,主观违法论者认为法律规范为命令规范,命令的对象应当具有理解规范内涵的能力,对没有理解能力者发出命令是没有意义的。 -
公司犯罪初论安文录 著 顾肖荣,林荫茂 编公司犯罪,作为犯罪领域一个世界性的课题,一直被各国理论和实务界广泛关注。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增强,公司犯罪也名目繁多,层出不穷,严重地损害了各国经济发展与安全。近年来,随着各国公司立法的不断修正,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形式和运作方式等方面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对传统理论基础上公司犯罪的刑事立法与惩治提出了崭新而紧迫的课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系统的探讨。本文选取了公司犯罪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论文共分八章,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公司犯罪理论的演进及其评判。对美国、日本、德国、中国等一些主要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公司犯罪理论的演进,以及公司犯罪研究的概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以美国刑法为代表,多从白领犯罪的角度进行研究;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以日本刑法为代表,则较多地从企业组织体理论和企业犯罪的关系角度进行研究,也有一些是从犯罪学角度对企业犯罪进行研究。这同我国较多从公司作为犯罪主体以及公司从设立到终止整个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的研究木尽相同。国内外公司犯罪研究不同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公司犯罪概念比较宽泛;公司犯罪理论研究比较深入;公司犯罪立法比较完善;国外公司犯罪由于司法统计较为发达,因此,公司犯罪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范围,多注重权威数据的运用和实证研究。第二章:公司犯罪基础论。本章首先对公司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由于法制传统与法律体系上的差异,公司在各国和地区的概念,无论是其名称本身还是其内涵与外延,都具有较大差异。本章其次对公司犯罪的概念、当代公司犯罪概览及其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进行研究。卡尔·马克思将公司视为资本主义制度剥削工人并使之丧失人性和剥夺工人劳动的合理报酬的工具之一。其他非马克思主义者也认识到对于利润的追求是公司法人的首要理念,公司法人具有消极的一面。现在,世界各国普遍倾向于用刑罚手段或者类似于刑罚的方法对法人活动进行规制;法人制裁的范围不断扩大;在法人处罚的方法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第三章:公司犯罪立法论。本章对世界各国的商法、公司法、刑法进行全面的梳理,对公司犯罪的立法内容与模式进行比较。在公司制度上,各国有着同一化的趋向,并由此而在公司犯罪问题及其制裁规则上,出现若干一致性的表现,但由于各国在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文化背景以及法制传统等方面所存在的差异,在公司制度的实行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问题,导致在公司犯罪的罪名设置、基本类别、与公司形态的关系、立法模式上存在差异。因此,将公司犯罪从单位犯罪中抽出来,从宏观上把握各国公司犯罪的立法体例,探讨可以为我国刑法借鉴之处实属必要。第四章:新公司法理论与公司犯罪。本章主要针对新公司法施行以后,对“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和一人公司理论与公司犯罪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关系到公司和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的问题,该制度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制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从中外公司法人人格的产生与发展,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理论依据、法理内涵及特征的研究,探讨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单位犯罪、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一人公司刑事责任中的运用等方面的影响。第五章:公司犯罪国际化及其法律控制,对公司犯罪的国际化、公司犯罪国际化的挑战与应对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区分跨国犯罪、国际犯罪与犯罪的国际化,分析公司犯罪国际化的现状、特征和原因,针对公司犯罪国际化的严峻挑战,国际社会积极合作,在各种国际组织所提供的框架下,开展了对于公司犯罪实施控制的国际法律实践。从国际刑法的总体状况来看,都是以分散的、孤立的和以单一内容的实体规范通过国际条约表现出来的。就目前的发展状况而言,国际社会形成了以联合国为主导,各种区域性组织为补充的公司犯罪国际法律控制态势,公司犯罪的“国际立法”主要表现为各组织的各种国际公约。第六章:公司设立中的犯罪。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的两种公司形式,也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本身所特有的性质表明,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经济实力和承担风险、债务责任能力的基本标志,结合司法实践,公司设立中的犯罪主要是公司资本犯罪,因此,本章选取典型的公司资本犯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分析其犯罪构成、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提出公司资本犯罪是一种法定犯,对其违法性乃至犯罪性的判断通常必须依靠有关公司经济管理法规中的一些禁止性规范才能得到最终确定。刑法不应直接调整公司资本领域,而应以相关的经济法规作为前提。第七章:公司运营中的犯罪。通过对我国背信行为的刑法探究可以看出挪用型罪名的设置是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可以对背信罪的设置进行一定的技术性处理,相应行为以背信罪予以规制,例如公司运营中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这一公司背信犯罪。在国有公司的运营中,私分国有资产,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串通拍卖国有资产现象比较严重并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1997年刑法首次直接使用了国有资产的概念,从理论上明确国有资产的概念,对私分国有资产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实践中法律问题释疑,可以在实践中保护好国有资产,规范国有企业转制过程。第八章:以公司破产犯罪为例研究公司终止中的犯罪。公司的设立过程催生了公司,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则最终使公司消灭。公司终止的原因从各国来看概括起来有破产和解散两大原因。其中破产又是公司终止的重要原因,各国立法均规定了破产制度。与之相伴而生的是,在公司的破产过程中存在了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破坏了破产法的有效实施,同时也对相关利益方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因此,从破产欺诈行为的历史沿革、分析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破产欺诈罪立法规定、中国大陆破产欺诈犯罪的立法现状及破产犯罪的立法模式与体例,探讨我国《刑法修正案(六)》关于破产犯罪的规定与完善是当务之急。在刑法理论上,公司犯罪是一个复杂又充满诸多争议的论题。在宏观上进行研究几乎很难将问题集中于一点,本文打破传统的研究模式,以比较研究为视角,选择公司从设立到运营到终止这一过程中若干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进行探讨,期望增强文章的应用价值。限于研究能力,对公司犯罪的全面思考和理论深度仍需要在今后的研究学习中逐步深入。 -
法律和社会科学苏力 主编《法律和社会科学(第3卷)》收入的七篇文章所关注的问题都是中国的,涉及当代中国司法制度的有四篇。在研究方法上除了法律社会科学之外,还涉及法律经济学、符号学、法律史学以及政治学,等等。贺欣的文章“为什么法院不接受外嫁女纠纷”,延续了其研究中国基层法院的一贯风格。 -
比较行政法张千帆,赵娟,黄建军 著本书是采用比较的方法对行政法的制度与程序进行研究的行政法学教科书。全书由概论、行政组织的法律结构、行政过程的法律控制三部分构成。针对我国目前行政法的发展现状,本书突破传统行政法学教材的写法,关注于各国行政实践的模式、行政组织结构及其在国家宪法框架中的地位、政府和公民在行政过程中的关系以及司法审查的方法,尤其是重点比较研究了中国、欧洲与羌国这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及地区的行政法体系,试图为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提供一种建设性的对话环境,进而发展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并符合自身需要的行政法体系。因此,本书在取得教学意义的同时还将具有突出的学术意义,不仅适合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生学习使用,也适合此领域学者研究相关专题时参考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