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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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中国立法朱景文 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时值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和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举办了主题为“新时代中国立法”2018年学术研讨会,共收到学术论文近300篇。涉及新时代中国立法学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改革开放四十年立法实践的回顾与展望,“一带一路”倡议与国家立法的发展和完善,区域发展与法治建设研究,海南国际自贸区、自贸港立法创新研究,雄安新区建设的立法需求研究,大数据、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等的运用与立法创新,智慧法治与人工智能的创新立法研究,立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党领导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研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与立法工作协调研究,地方立法权规范运作研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立法问题,司法体制改革对立法的需求,立法程序、立法评估、立法技术研究,法律体系完善背景下各领域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释等领域。本书精选出版的30篇优秀学术论文,均由立法理论研究者和一线立法工作者撰写,体现出鲜明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能对从事立法工作和理论研究的同志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
《北外法学》2019年第2期 总第2期米良 著立足北京外国语大学,以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为依托,《北外法学》是一个向国内外法学专家、学者开放的、涵盖法学所有专业的综合性并突出国际法、国别法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特色的学术平台。 集刊坚持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政治方向,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既注重理论研究,也重视应用研究,着眼解决我国新时代遇到的法律新问题。栏目设置:国际法与区域治理、知识产权、中东欧国家法律研究、东南亚南亚法律研究、西亚北非法律研究、独联体法律研究、中国法律前沿 -
人工智能与互联网前沿法律问题研究孙占利 著《人工智能与互联网前沿法律问题研究》聚焦于当前人工智能和互联网领域的前沿法律问题,回应了智能机器人的法律人格、人工智能司法、自动驾驶、人工智能创作物、智能合约、共享经济、分享经济等方面的热点话题的讨论,探讨了免费经济、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侵权、不正当竞争、网络监管、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实践问题,并从法律制度演进、学科体系的渐成及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对人工智能与互联网的法治影响做了探索性研究,以期丰富相关的法学研究和推进相关的法治实践。 -
私法的历史与理性朱晓喆 著《私法的历史与理性》是关于反映普遍理性的私法思想和私法制度结合研究的专论,内容由思想史渐入私法的具体制度,以及对方法论的反思。 《私法的历史与理性》的一部分是私法的历史基础研究,探讨近代人文主义法学和自然法学思潮对欧陆民法形成和发展的积极影响。第二部分从解释论和比较法视角,选取能够反映私法理性的具体制度,包括诉讼时效、生育权、房地关系、买卖合同风险转移、优先购买权、惊吓损害侵权等普遍性论题,呈现出私法制度的内在逻辑和价值判断。第三部分是私法方法论的提炼升华,包括对于社会学研究方法,教义学方法、比较法和案例研究方法的探索和总结。 《私法的历史与理性》围绕基础性的私法思想和制度展开历史和逻辑的纵深分析,彰显了私法的自治和人文主义精神。 -
公民身份认同教育目标的构建武进 著《公民身份认同教育目标的构建:责任、法治与价值取向》围绕中国公民身份认同教育这一问题,聚焦中国公民身份认同教育的目标构建,对教育目标的历史发展、现实问题进行了阐释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当代中国应构建国家认同前提下的个体、社会公民身份认同,社会责任基础上的权利公民身份认同,以及法律、道德基础上的参与式公民身份认同的教育目标体系,并提出通过学校和社会两种教育场域、运用多种手段创新教育的实施路径,以期实现公民身份认同教育的目标及其价值理念。作者通过系统考察公民身份认同教育的历史和现状,对当代中国公民身份认同教育的现实困境和客观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问题的解决目标和方法应具备的基本架构、逻辑关系和内容体系。 -
司法实践视野下的排除合理怀疑陆锋 著《司法实践视野下的排除合理怀疑》围绕着“排除合理怀疑”刑事证明标准这一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系统性的阐释了“排除合理怀疑”的应有内涵及应用准则。从刑事辩护角度而言,“排除合理怀疑”是至关重要的辩点,为之提供了实用而又有效的辩护路径。 -
法学教育研究杨宗科 著法学教育可以说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性事业,《法学教育研究(第二十七卷)》作为探讨法学教育的一个高水平学术平台,对探索中国法学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法学教育事业发展必将能起到重要作用,本书设有理论探讨、教学研究、教育法制、管理经纬、比较研究、书评等栏目。 -
缺陷产品的刑事责任研究吕英杰 著产品事故并非风险社会的产物,但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背景下,缺陷食品、药品、机动车、智能产品等所引发的事故具有更明显的技术化特征,生产者、消费者之间技术信息的鸿沟加深,造成的损害也更加严重。因此,当今的产品事故被认为是风险社会的重要表现,与此相应,我们也需要重新思考产品责任的规制方式。 产品责任历来主要是民法的管辖领域,除了故意生产、销售有缺陷、有危险性的产品之外,各国追究缺陷产品致害的刑事责任的判例仍然比较少见。即便是对于明知产品有缺陷、有危险的生产商、销售商,立法者和司法者很多时候也宁愿选择惩罚性赔偿而不是刑罚手段。 然而,产品侵权责任在风险社会下明显力有未逮,无法达到惩罚产品犯罪的目的,无法遏制生产商、销售商不顾一切的逐利动机,也无法满足引导负责任的产品技术创新的积极一般预防要求。总之,立法者要合理地扩张产品刑事责任的范围,司法者则应在多种产品责任并行的情况下敢于选择适用或同时适用刑事责任。 -
生态文明法治保障研究孙佑海 著本书是孙佑海教授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方面的个人论文集,涉及生态文件法治思想、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保障、自然资源立法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等多个主题。所收录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既有问题的前沿性,也具有理论的创新性。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实证研究王玮 著暂无
